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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解仙居县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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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解仙居县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实践与思考 本文简介:

关于缓解xx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林向前?城市交通秩序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集中展现,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已经成为影响xx城区形象的重要因素。继2024年xx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城区交通秩序不断改善,但管理的力度难以跟上车

关于缓解仙居县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实践与思考 本文内容:

关于缓解xx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实践与思考
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林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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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秩序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集中展现,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已经成为影响xx城区形象的重要因素。继2024年xx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以来,城区交通秩序不断改善,但管理的力度难以跟上车辆增长的速度,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区交通秩序的呼声依然强烈。今年,县委县政府将破解城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列入2024年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公安机关作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执行者、推进者,我们在推进为办民办实事的过程中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实践和思考。本文结合xx实际,就如何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现状及成因分析
xx城区交通拥堵主要表现为平时潮汐式,即发生交通拥堵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中午、傍晚的上、下班(学)高峰期,地点主要在主城区学校和医院门口,城区主干道路交叉路口等几个重要道路节点;节假日爆满式,即节假日期间,如“五一”、“十一”旅游黄金期来仙旅游人数增多、春节在外xx人返乡、商场店庆,导致城区交通阶段性爆满。这既受历史条件和形势发展的制约,又有车辆增多和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的共同影响,其原因是复杂多样的。
(一)道路功能改进完善难。由于城区总体框架未拉开,主城区集聚了大部分行政、商务、居住、教育等要素资源,人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但老城区规模小、规划时间早、功能不完善。城区瓶颈路、断头路多,形不成有效的道路循环系统,使城区东西、南北交通流向梗塞。如最繁华的解放街“两头不通”,东门、西门街仍是3米左右的石板路。停车资源与车辆增长速度反差极为明显。目前,全县共有小型汽车30000余辆,且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增涨,但城区各类停车位共5308个,平均每5.7辆汽车分配到1个停车位,远远满足不了停车需求。一些沿街商户或住户更是通过在共用区域设置车位锁、障碍物等想方设法挤占公共停车资源。
(二)突出问题整治管理难。由于公共交通服务难以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受利益驱动,残疾车、电瓶三轮车非法营运屡禁不止,车辆篷布五花八门,驾驶人员交通意识普遍缺乏,乱停乱放,随意揽客随意掉头,是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主要原因之一。城区主要街道、中心地段占道经营现象突出,流动摊贩走到哪里摆到哪里,一些大型超市、餐饮店、汽摩修理店等行业借机挤占周边道路资源摆摊位、打广告、做宣传,有的路段还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马路市场”,使道路通行能力不断下降。一小、二小、三小在上下学往往成为堵点、乱点,一遇雨天更加严重,时段高峰拥堵问题难以改变。
(三)文明意识教育引导难。参与城区交通群体众多,交通素质参差不齐,乘座公交意识比较淡薄,有的不懂交通规则,不知该怎么走;有的无视交通规则,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一些机动车驾驶员争抢车道、乱穿乱插,随意停放车辆。电瓶车驾驶群体没有经过驾驶技术培训,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突出。在渠化十字路口上,电瓶车、摩托车等驾驶者为图方便,逆向行驶屡见不鲜。
二、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实践
今年以来,我们公安机关在总结以往整治经验,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以主动警务战略为引领,弘扬勇于担当精神,主动作为,积极有为,当好参谋长,担当主力军,力争将为民实事办出阶段成效。
(一)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基础设施优化。借力城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县公安局的有利契机,将合理建议上升为党委政府的决策,从根本上逐步缓解城区秩序难题。
1、倡导物尽其用,增设静态交通资源。在城区穿城中路、解放街、省耕路等道路拓宽硬化改造的基础上,专门组织交警全面排摸城区现有停车泊位和空地资源,详细制定规划图,确保年内城区增设500个停车位;开展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可行性研究,进一步畅通机动车“微循环”网络。建议城建规划部门对有条件的路段改造加装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栏,对车流量较大的部分路口设立左转机动车待转区域等,有效分流引导车流。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在城区中小
学校门口刷涂爱心斑马线、危险隐患路口安装爆闪警示灯,提高路口通行安全性。
2、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公交事业改革。2024年春节,县政府投入2024多万元完成了对城区公交进行的改革。按照“国有独资、公车公营”的思路,组建了国有独资公交公司,对现有城区公交资源进行整合,新购55辆公交车,大幅度增加上线车辆,优化线路和站点安排,完善公交覆盖面,提高班次密度。积极推广公交事业,鼓励广大市民选择公交、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进一步挤压了“三车”非法营运空间,方便了群众出行需求。
3、倡导规划先行,构建合理交通路网。近年来,县政府先后实施了总投资150多亿元的新区开发和环城南路行政中心圈开发战略,逐步转移城区的政治、文化、商业和生活中心,为进一步拉开路网框架打下了基础。同时,我们立足主城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西门街、东门街改造贯通工程建设,大力推动城区大型新建项目交通评估机制建设,将足量的停车、行车配套资源列入新建项目的重点规划内容。
(二)大力推进整治,改善城区交通秩序。不断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水平,及时整治城区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确保车畅其道、人畅其行。
1、精心组织城区交通流。组织交警人员全面排摸城区现有的红绿灯设置、限行措施和道路状况,及时调整城区交通管理设置。及时调整了三角花园红绿灯、环城南路和仙清线交叉口红绿灯等多处的
红绿灯读秒设置,提升路口通行效率。严格实施农用车、货运车7:00-22:00时段环城线以内区域限行,黄包车、残疾车和三轮电动车等“三车”主城区7:00-22:00时段禁行。2024年以来根据通行需要,新增花园路、学后巷和西泉路三条单向限时限行路段,加强对违规行驶车辆的纠违力度,减少了高峰时段车辆拥堵隐患。
2、严密守护道路资源。组织交警、城管、城建和工商等多个部门加强对主城区道路的日常巡护管理,重点加大对侵占有限道路资源行为的整治力度。交警、城管等部门重点加强对穿城中路、解放街、花园路和省耕路等路段的巡逻管理,及时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在人行道堆积杂物、违规设桩等行为,责令违规占用人行道的金顶小区周围商铺、花园路中国银行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恢复原状。加强商铺企业在主城区道路沿途举办重大节庆促销活动的事前审批和事中监管。
3、全力整治交通违法。2024年以来,完成了城区警力勤务模式改革,建立派出所、巡特警和交警三警联动出警模式和交警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了路面警力见警率和管事率。今年3月份,交警大队专门组建一支30名警力的街道秩序管理小组,配备14辆警用摩托车,在城区包括中小学校门口在内的7个交通“堵点”、“乱点”设立执勤岗,按照“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方式,负责岗点周围的疏堵保畅和违法查纠工作,切实加强了城区主干道路面秩序的管控力度
。同时,利用城区“天网”工程抓拍违章车辆,进一步增强了驾驶人文明行车、停车的意识。
4、联合整治“三车”非法营运。继续巩固“三车”非法营运整治成果,坚持“城区和乡镇(街道)两个战场互动”,将“三车”整治考核纳入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非法装载动力装置或安装顶棚的“三车”一律实行强制拆除、恢复原状,车主凭借不从事非法营运的保证书,经户籍所在地村干部、驻村干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等逐级签字盖章后,扣车期满2个星期后才予以放行,有效防止了“三车”非法营运反弹。截止目前,已累计查扣各类“三车”5200多辆,没收非法安装的充电电瓶672组,强制拆除电机287台,割除顶棚3900多顶,实现了城区中心区域基本无“三车”、“三车”总量大幅度下降的阶段性成效。
(三)创新宣传载体,提升全民交通意识。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宣传“五进”等活动,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创建文明示范街,发挥示范引领宣传效应。通过在穿城中路(三角花园红绿灯至省耕路红绿灯路段)设立文明示范街形式,组织县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执法部门组织力量开展相应的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使穿城中路成为交通秩序井然、市政市容规范、市民行为文明的示范街。同时发挥示范街的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和示范作用,借助各种宣传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的文明规范意识。
2、设立违法曝光台,采取反面警示宣传模式。针对影响城区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集典型的图片、视频制作专题片,对10种最突出的交通陋习进行曝光警示。同时,在xx电视台《xx警视》和《xx新闻》设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每周定期对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违法次数最多的车辆进行曝光,通过反面教材的形式提醒市民切实规范自身交通行为。特别是在城区部分红绿灯口实行渠化改造后,部分群众不熟悉渠化路口通行规则因而逆向行驶现象一度突出,交警专门制作了点评通过渠化路口的几种错误做法和正确做法的专题片,并刻录的VCD免费送到各中小学校和老人协会,取得了良好效应。
3、组建交通宣传基地,加强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交警联合教育局、广播电视大学和社区教育学院等在xx广播电视大学内设立了xx县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基地。专门拍摄非机动车交通违规行为和事故案例制作成丰富的教材,积极发动各村居老人协会、学生家长等接受免费的安全教育,开展“以案说法”等生动的课堂教育和课后活动,重点提升了电瓶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
三、深化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整治的思考
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如何保证在城区交通持续改善的基础上,根治城区交通拥堵问题,还必须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交通微循环方面下功夫。当前,北京、xx等一线城市已着手打造城市交通“微循环”,以缓解主干道交通压力。我县城区布局明显富有山区县特性,旧城区多街巷,居民社区具开放性,因而可前瞻部署交通微循环,提前打通交通“毛细血管”,在交通大循环不变的情况下,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打造城市支路网,提高可利用路网密度;渠化主要交叉口,破解交通拥堵点;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规定停车;强化公共交通管理,因时因地因单位制宜;凸显慢行交通优先,关爱弱势群体出行。
二是在静态交通建设方面下功夫。目前,我县现有停车泊位缺口大,停车资源和停车需求矛盾明显,加强静态交通建设势在必行。一方面是新增应急停车泊位。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临时停车泊位,推行咪表收费,按照停放时间“累进”收费:半小时以内,可免费停放;停放超过半小时,以半小时为单位累加计费,至收费满三小时止。另一方面是增加停车场配备。摸排城区可利用空地资源,开展地上、地下、立体等多形式停车场建设,按照土地所有权分别实施无偿、有偿停车。如土地为政府所有,则可实施无偿停车,如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则可实施有偿停车,优先选取土地所有村成员为停车场管理员,解决部分村民就业问题,甚至可邀请土地所有村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分红。定时公布停车场收益,保证财政透明,并且将有偿停车费用用于停车场人员开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支,形成经费“取之于路,用之于路
”的良性循环。
三是在电动车管理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是电瓶车、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建设电瓶车、电动三轮车免费集中停放点,并完善充电、维修等配套设施,以分流电动车,引导居民文明停车,避免随意停放、占用车道等现象,提高道路通行率。呼吁立法部门完善立法空白,解决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身份”难定问题,以加强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管理。另一方面是电动四轮汽车的管理。初衷用于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内部代步工具的电动四轮汽车越来越受居民喜爱,目前,我县共有销售电动四轮汽车商家6家,电动四轮汽车300余辆。按照《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公告》相关规定,电动四轮汽车不可上牌照,因此不可上路行驶,但是相关法律空白导致交警、工商部门无法对驾驶、销售电动四轮汽车作出处理,促使电动四轮汽车“横行”。建议有关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此类车辆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在公共交通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是加强公共交通建设。我国人、车、路现实决定只能通过公共交通破解群众出行难题,但是我县居民选择公交出行方式不足10%,加快公共交通建设迫在眉睫。科学规划公交线路,与城市长远发展规划同步,以避免出现新的交通拥堵节点;合理延长公交运行线路,完善郊区公交配套设施,引导郊区居民选择公交出行;增加公交“免费月”等优惠措施,加大老年人、学生等群体优惠力度,切实吸引群众改变出行模式。另一方面是开展出租车行业帮扶行动。我县出租车市场遭残疾车、电动车等载客车辆挤压,存在出租车长途营运业务繁荣、城内营运业务萎缩的怪象。建议政府在加大对
“三车”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开展对出租车行业帮扶行动,以调整出租车行业发展定位,引导居民选择出租车,从根源上杜绝“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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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特别是2024年以来我们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大量有益的思考。要从根源上破解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难题,走出整治一阵、反弹一阵的“怪圈”,切实形成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成效显著的良好格局,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处理好交通要素增长和基础资源不足的矛盾。据统计,目前我县登记在册的机动车数量已达到了68888辆,其中小型机动车26264辆,驾驶人数量达到了60027人,其中C照驾驶人36129人。值得注意的是,近3年来我县小型机动车和C照驾驶人还分别以平均每年近6000辆、7000人的高比例增长。而每年新建的道路特别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寥寥可数,交通基础配套设施新增、改造步伐十分缓慢,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因此,在交通要素快速增长而交通基础设施滞后这一现状短期无法改善的情况下,必须继续下好三步棋。
1、坚定不移下好“规划引领”这步棋,打造综合交通大环境。
在善于用前瞻性的思维谋划城市建设和综合交通建设规划,持续加快城区新区一期、二期和三期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城南工业园区搬迁工程,有方向性地牵引城区中心逐步转移。在新开发区域的建设规划上,将配套道路交通资源建设作为优先考虑内容,并留足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空间。增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建设中的话语权,逐步形成新建项目的交通影响前置评估常态机制,新建商场、超市、酒店和学校等项目原则上远离主城区范围。
2、坚定不移下好“科学组织”这步棋,构建城区交通微循环。当前,北京、xx等一线城市在解决城市拥堵问题上,十分注重城市交通“微循环”。我县城区布局明显富有山区县特性,旧城区多街巷,居民社区具开放性,因而可前瞻部署交通微循环,提前打通交通“毛细血管”。建设中注重打造城市支路网,提高可利用路网密度;渠化主要交叉口,破解交通拥堵点。如在主城区交通南北、东西交通干道通行能力低下的情况下,合理开发或拓宽改造辅助性通道,使得车流可形成有效地循环。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在县财政投入巨资实施城区交通国有化改革的情况下,必须切实发挥公交在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上的巨大潜力。当前,我县居民选择公交出行方式不足10%,究其原因既有居民乘坐公交意识淡薄的主观因素,也有公交路线设置和营运管理不科学的客观因素。因此必须进一步研究公共交通事业建设和科学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居民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同时,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事业,倡导居民短途出行选择自行车这种低碳环保而又便捷的交通方式。
3、坚定不移下好“管理经营”这步棋,提升静态交通资源软环境。继续加大城区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的开发力度,确保城区按照一定比例逐年增加相应停车场地资源,并大胆尝试开展地上、地下、立体等多形式的停车场建设,尽一切可能拓展停车空间。在停车场开发和临时停车泊位管理上,分步骤分时段分区域地实施有偿停车管理模式,提高城区街道停车资源的实际效用。可以对穿城中路、解放街、酒坊巷、xx街和花园路等相对拥挤路段的临时泊位试行咪表和人工收费相结合的收费方式,实施按照停放时间“累进”收费,半小时以内免费停放,停放超过半小时则以半小时为单位累加计费,停放时间越长计费金额越高,并在有偿停车效应凸显后逐步扩大收费区域。要定期公布停车收益,并保证收益主要用于停车人员开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支,形成经费“取之于路,用之于路”的良性循环。特别是在解决部分村集体所有的空地征用停车场问题上,采取一定优惠鼓励措施,如由相关部门制定停车管理方案和收费规则基础上,优先选取土地所有村成员为停车场管理员,解决部分村民就业问题,甚至可邀请土地所有村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分红,从而取得更多的空地资源建设停车场。
(二)处理好工作职能交叉和整治合力难成的矛盾。城区道路交通综合秩序管理涉及多个单位部门,由于职能上相互交叉但行政上却互不隶属,导致工作事实上“联而不动”、“落而不实”,相关部门之间或相互推诿,或各自为战,无法形成有效合力。对此,很有必要延续并完善2024年城区秩序整治的一些好的做法。
1、理顺机制,完善常态化整治的工作机构。解决好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必须首先建立健全城区环境整治综合管理体制,使之“有人管、有机构牵头管”。根据人事和职务变动,及时调整由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城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具体承担城区环境综合管理的职能。重新制定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长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定任务定期限落实到职责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抽调相关部门业务精英骨干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协调和工作督查。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重点抓并能抓落实,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机制。
2、转变理念,建立一抓到底的考核机制。借鉴“三车”整治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的成功做法,将城区综合秩序整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以及各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中。通过制定明晰的责任标准和奖惩标准,加大专项考核分值,确保此项工作得到各方重视和落实。要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细化任务,将考核重点更多放在整治的实际成效上,体现在路面秩序的实际改善上。如对城建部门重点考核年度新增停车位、新建道路等基础设施改善上,对公安部门重点考核路面交通违法减少量、日常路面交通的管事率上,对城管部门重点考核路面摊贩和人行道占用等工作上等等。同时,对于未完成考核要求或日常工作推诿塞责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3、加强管理,形成管控到位重点突出的整治模式。要切实建强配齐路面执法力量,抽调有具体执法职能的成员单位成立一支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三车”整治、占用人行道等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力度,避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在联合整治初期,出重拳、用重典,坚决纠正和处置各种违反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不法行为,解决执法不到位、执法不严、惩处不力的问题,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提高执法效果。同时,要突出工作的重点,建立常态化管理措施,确保整治一片,规范一片,巩固提升一片,长效管理一片。一是要切实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严厉处罚城区交通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逆行、涉牌涉证违章等行为,通过强化路面管控力度形成严管氛围。二是全面消除占道经营,严厉整治各类摊点占道经营行为,消除交通障碍,收回城区路权。三是严厉打击“三车”非法营运,全面禁止电动三轮车、无证残疾车参与城区载客营运,禁止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参与非法货运,并以环城线为界限实施“三车”主城区限时禁行,对于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的非法营运主体要予以严厉的打击。
(三)处理好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意识淡薄的矛盾。当前我县正积极打造长三角重要旅游休闲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而城区交通拥堵现状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淡薄与之格格不入。我们对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可谓不重视,措施也不可谓不丰富,但实际成效与预期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与山区县群众不喜约束的天性和普遍文明素质不高有关,另一方面也凸显了日常交通文明宣传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深入人心。因此,必须从群众的需求和特点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拓宽宣传领域。一是进一步明确宣传政府主导地位。由县政府牵头,制定统一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由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宣传素材,把宣传的责任落实到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保障宣传经费,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大宣传格局。二是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短信平台等媒介全方位开展宣传,特别是针对接受能力强、文明意识弱的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中的闪光点,积极挖掘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适时曝光与交通整治不协调、不和谐的行为,切实增强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四是宣传机制的长效性。交通安全宣传是一项长久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常抓不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将对本单位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新闻、广播、电视应开辟专栏长期坚持。
2、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方法。一是全面发动基层参与。文明交通宣传要摒弃以往政府部门“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现象,使群众从单纯的受众角度转变为参与者和实施者。如选择典型的路段,发动沿街社区具名和商铺用户开展文明街共创活动,通过责任包干和相应的奖惩措施,定期开展评比竞赛等方式,积极发动全民共同参与到文明交通宣传整治中来。二是扩大文明街创建范围。继续发扬穿城中路文明示范街的做法,扩大创建责任单位,积极开展
“文明城管一条街”、“文明交警一条街”、“
文明工商一条街”等创建活动,以职责部门包干形式,将责任路段创建为相应业务职责管理范围内的模范街。通过包干方式,形成“管好一条、影响一圈、带动全盘”的效应。方式,开展公安包干“”实施“包干制”创建活动。警民共创、一条街包干到单位的方式。三是合理运用教育和处罚。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严格执法和宣传教育的巧妙结合,形成执法能震慑,宣传有效果的良好局面。
(四)处理好法律法规实践和本地实情结合的矛盾。要吃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充分结合xx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因地制宜破解整治工作的难点和焦点问题。
1、要妥善处理好“三车”整治这个老大难问题。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一个突出因素是“三车”,而整治“三车”的突出难点是残疾车营运问题。2024年六部委联合发文允许部分地区为解决残疾人就业而驾驶专用机动车运营。但该文件对可从事营运的残疾人的身体和资质、车辆规格、营运手续和营运规则都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县总数逾千的残疾人乘坐车中没有一辆是真正意义上的
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更符合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特点,而驾驶这些车辆的人员中大多是非残疾人和未符合营运条件的残疾人。三车“整治”期间曾全面排摸符合营运条件的全县230多残疾人并进行公示,同时就现有残疾车管理向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请示但未果,致使导致残疾车营运的资质把关这一难题搁置至今,使得交警部门只能以主城区禁行令管理。而残疾车营运管理也直接影响了三轮电动车和黄包车管理,使得“三车”整治工作频频错失良机,最终功败垂成。对此,一方面,要继续由业务部门积极向上请示争取政策支持,根据xx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残疾车营运管理。在无符合残疾车专用机动车的事实基础上,严格把关从事营运的残疾人资质,要求其凭借残疾证和驾驶证,车辆必须参保并核发营运许可证,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管理。而对不符合营运条件的人员驾驶此类车辆营运的一律予以扣押并按照非法营运严格处理。另一方面,以残疾车为突破口,全面整治“三车”非法营运,并引导公交、出租等行业进入主城区挤压“三车”空间,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最终胜利。当然,在残疾车就业环境逐渐改善的情况下,要逐步取消残疾人营运这一过渡性政策,参考路桥模式,在政府贴补部分费用基础收回残疾车驾驶的机动车,全面淘汰残疾车营运。
2、要及时遏制四轮电动汽车这个新事物上升势头。随着电动车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商家瞄准了电动汽车这一新事物,将这些设计用于
旅游风景区、厂房园区内代步的电动四轮汽车大肆投入普通居民消费市场。由于现有大部分电动汽车和生产企业未能登山《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公告》,使得这一类电动四轮汽车无法像机动车一样参加保险并申请车辆牌照。但由于商家的刻意误导和电动汽车的廉价便捷,群众越来越热衷于购买和使用电动四轮汽车。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县城区已有6家销售此类电动四轮汽车的商家,全县已有200多辆四轮电动汽车在路上行驶。由于四轮电动汽车操作便捷,即使毫无驾驶技术人员亦可操控,使得四轮电动汽车违规上路、交通违法现象十分突出,而这类车辆车辆行驶和停放的随意性更严重影响了城区交通秩序。目前电动汽车相关法律相对空白,使得导致交警、工商部门等部门对驾驶、销售电动四轮汽车的处理显得苍白无力。关于四轮电动汽车的处理,我市部分地区已有成功的先例。如xx县引导消费者以商家误导消费者为切入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最终由生产厂家全部召回了售出的四轮电动汽车。四轮电动汽车这一交通拥堵和安全的新隐患如不即使遏制,必将愈演愈烈。因此,必须及早谋划采取措施,通过法律手段将这一新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而言之,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必须政府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发动群众,以百折不挠的毅力和一抓到底的精神,才能取得彻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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