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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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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一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二

根据国家、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安排,现将我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区各级制定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自摸排工作开展以来,我镇认真计划部署、积极组织动员、深入开展了摸排,摸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9月15日,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9月16日我镇迅速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挂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机

制。随后我镇于9月18日召开了全镇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全镇摸排工作作了统一部署。

为确保摸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精心组织召开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数据采集系统操作培训会,对各村数据采集人员和相关业务实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镇农房办还通过具体入村培训,实地指导操作,印发培训学习课件资料等方式,让各村熟悉掌握摸排工作方法,确保了摸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进行部署动员和业务培训后,我镇摸排工作全面铺开,全镇注册在线共70余名采集人员对上级下发图斑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摸排,我镇充分将村级基层干部群众和驻村工作组人员发动起来参与到了数据采集工作中来。在镇村各级人员的联动配合下,数据采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完成。

在数据采集工作开展的同时,镇农房办后台信息管理人员同步对上传的信息数据进行了审核,镇农房办针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数据建立了问题台账并修订了数据复核指引,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村采集人员进行数据更正和修改,以保证我镇外业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我镇通过粉刷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公示政策文件、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媒介宣传的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确保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加深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

我镇对9月25日省级下发图斑(红斑)和11月6日国家下发补增图斑(黄斑)进行了摸排,截至11月18日8时,天龙镇共完成数据录入上传4170条,其中住宅类单户数据3040条、住宅类多户数据24条、产业类数据235条、公共服务类数据115条、其它构筑物数据756条。

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不太全面。源头管控力度不够,违法用地屡禁不止。

充分利用好此次摸排出来的数据,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时限,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利用本次摸排数据对20xx年以来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认真进行梳理,掌握农户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妥善处理。对没有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与现有规划不产生冲突的.,给予补办合法建房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整改。

耕地是农民生存之根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明白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杜绝耕地违法挪作他用,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发挥好村镇规划、村庄规划的规划引领作用,将编制好的规划作为审核农户建房的依据和标准,引导农户节约、集约用地。此外,在国土住建部门进行规划调整时,建议完善优化用地布局,科学划定可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出部分可建房的区域给农户建房。

加大拆违控违巡查整治强度,采用不定时、不定点巡查方式来加强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巡查队伍每天深入镇辖区进行违法建设巡查,保持高度警戒状态,高频率、全天候、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待将情况及时排查上报,做到提前预防,消除违建可能性。对已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对不停工、不整改的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四

今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组织学习、协同配合、强化问责等方式,惩防并举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县自然资源局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抓学习教育。通过上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学,协调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学等,认真学习领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文件精神。着力通过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学习,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耕地保护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今年以来,学习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3次;涉及职能部门学习20余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学习20余次,村(社区)“两委”会学习100余次。

二是抓宣传引导。整合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乡村驻村工作队及村(社区)“两委”等力量,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院坝会、座谈会等,进村入户宣传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解读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精神,通报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案例。同时,在县城区和各乡镇(街道)赶场天人员密集处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用地疑惑。通过高频次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心,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三是抓氛围营造。结合世界地球日系列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违法占地典型案例等制作成宣传海报,将海报张贴在全县各村(社区)醒目处。发动全县人民群众将省自然资源厅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个一律”规定(以下简称“十个一律”)通过qq、微信、微博等广泛转发。同时,制作耕地保护政策摘编手册发放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耕地保护宣传氛围,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将耕地保护镌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工作措施,凝聚合力,形成长效机制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通过细化措施、部门联动、奖惩并举的方式,牢固建立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防护网”。

一是落实管控机制。印发了《xx县耕地保护“五个一”管控机制》。着力通过“一张底图”明白保护区域、“一套措施”严管耕地用途、“一个班子”强化责任落实、“一抓到底”坚持常态管理、“一票否决”严格追责问责的“五个一”管控机制,实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零”发生、违法违规审核审批占用耕地“零”发生。

二是落实管控职责。建立县、乡、村、组(网格员)、承包经营主体五级管理体系,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对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会议对辖区耕地保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民组组长(网格员)对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耕地承包经营权户要落实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责任,严禁买卖、非法流转耕地,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三是落实管控奖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层层签订《xx县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从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通过管控、激励等多措并举,做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非农建设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至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推进整改问责,压实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细抓实,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违法违规用地“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一是狠抓存量整改。制定印发《xx县耕地保护暨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工作方案》。对违法违规用地3个方面的145个问题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了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等,切实提升整改效率。20xx年度,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85个,涉及面积180.75亩,耕地面积129.12亩,已整改到位70个,未整改到位15个,整改到位率82.35%。20xx年以来,省农房办共下发我县违法图斑10个,涉及面积287.79亩,耕地158.56亩,已整改到位7个,未整改到位3个,整改到位率为70%。

二是坚决遏制增量。将耕地保护使用监测情况纳入“1+3+n”基层社会治理考核内容,考核各部门、乡镇(街道)及党政主要领导,村(社区)及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网格员、村民组长履行耕地保护职能职责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结合地灾、生态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占用耕地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的排查力度,对新增乱占耕地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把新增乱占耕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力、监管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在目标绩效考核奖励、评先选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新增违法占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起,费用从属地管辖村(社区)年终考评奖金中扣除。对乱占耕地、违规审批、巡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违纪的,提请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和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职能,规范建设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通过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最大限度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日益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一)清理整治范围

南宁市六城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二)清理整治内容

1、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越审批内容的违法用地;

2、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含临时)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公安、国土、规划、城管、工商、建设、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市属媒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分类定性阶段(8月20日-11月20日)

市国土局、规划局、各城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宣传政策到位,调查摸底细致,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登记普查标准另行公布),建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台帐,为今后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提供详实的调查数据。

调查摸底应当按照轻重缓急,分步骤进行。第一阶段重点调查须集中整治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待重点整治阶段结束后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集中清理、重点整治阶段(9月11日-9月25日)

对属于下列情况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凡违法用地上建设有违法建(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未按期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1、xxx“土地卫片”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查处方案和期限完成);其他涉及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

2、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其他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一)国土部门负责提出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和登记普查的标准,负责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责令恢复耕种条件。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市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督察组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二)规划部门负责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登记普查的标准,负责依法查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宣传发动、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制止,组织拆除违法建设。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两违”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并填写摸底排查统计表。

(五)xxx门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六)xxx门为有关部门采取的查封、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提供保障,负责侦办涉嫌“两违”犯罪的案件。

(七)工商部门对相关部门已查处的利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责令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勒令停办或者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八)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国土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两违”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履行强制执行职能。

(九)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负责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停水、停电及停气等措施。

(十)xxx门负责审查“两违”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市国土部门尽快启动立法程序,通过地方性法规将授权城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土部门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工作。

市规划部门在《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增加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公示、供水、供电及供气企业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予供水、供电、供气等内容,多举措保障我市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实施。

市法制部门负责草拟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调整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机构、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国土、规划、城管及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组织开展清理整治,主动沟通,积极协调,部门间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做到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三)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建立工作报告、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市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督查,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督查情况及时通报。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由检xxx门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政府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建设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迎泽区迅速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强化担当,主动作为,迅速动员,周密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当作目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好抓实。目前迎泽区已全面完成摸排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迎泽区共下发图斑444宗,属于摸排范围图斑181宗,包括住宅类29宗,产业类126宗,公共服务类26宗。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263宗。均已摸排完毕,摸排完成率100%。444宗图斑均属郝庄镇范围内,其中单户住宅类27个,占比14.9%,多户住宅类2个,占比1.1%;产业类126个,占比69.6%公共服务类26个,占比14.4%。

1、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查工作,初查登记工作是全面摸清全区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的基础和关键,对摸排工作能否按时保质完成、后续分类处置是否全面到位至关重要。全区上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技术单位的支撑作用,郝庄镇、各村(社区)按照工作要求和摸排类型,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信息采集表》,对摸排情况汇总后报镇登记汇总,建立了初查台账,并对汇总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省农村乱占耕地领导组下发图斑核实工作情况。

省农村乱占耕地领导组三次下发图斑,涉及我区1个镇295个图斑。作业队伍自增图斑4个。

3、国家下发图斑核实工作情况。11月9日国家下发图斑145个,经实地调查核实,经过内业举证处理74个图斑,剩余71个进行外业调查。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我区摸清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乱占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把落实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坚决做到应查尽查实事求是地把摸排工作做实做细。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全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并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社区等力量开展外业核实工作,建立了区、镇(街)村三级专项整治格局,确保摸排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迎泽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贵分属和实施步骤,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2.初查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及公示情况。按照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摸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区巳建立了摸排工作政府官网专栏、迎泽发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公众号及投诉平台。对全区1个乡镇28个村存在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初查台账全部进行了公示;对照初查台账、省下发的辅助图斑,我区组织进行综合对比分析,现已重新在各村和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3.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情况。全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至7月3日以来,无新增乱占耕地问题,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举报电话xxx。

1、利用横幅标语、图画展板、微信平台、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等宣传,制作展板1块、宣传版面240块、条幅2块、宣传折页480份等

2、在迎泽发布公众号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原则》、新闻报道3篇,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公示举报电话,在区政府官网迎泽之窗和公众号迎泽发布上均公布了迎泽区、郝庄镇两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群众举报电话或邮箱以及负责人的电话,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监督、整治整改,切实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

一是各村自行摸排时,对于某些宅基地证是否证地一致无法证明。

二是由于平台统计口径,造成省级图斑只能统计289个,对迎泽区工作完成率及排名造成影响。

三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上存在不够精确不够细致的问题。

通过这次摸排,基本上摸清了全区乱占耕地建房的真实底数和情况。

1.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土地法》(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建议对涉及住宅类的,统一列表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2.对涉及产业类的,按照规定进行拆除复垦复绿。我区存在废弃大棚也归在产业类,如下一步处置时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3.对涉及公益服务类的,按照规定责令尽可能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4.加大对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通过宣传画、黑板报等各种媒介和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摸排和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七

一直以来,起房建屋是农村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家庭经济发展、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体现,透露着一个地区文化脉络传承、历史变革沿袭、经济水平发展及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等诸多信息。因此,抓好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对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化解社会风险矛盾、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方县下辖2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及人口增长得到很大发展,农村建房数量及农业设施建设激增,受地域差异、民族习俗、文化教育程度及职能定位等综合因素影响,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

一是程序意识“缺”,群众无办理建房手续的意识。部分群众在开展村民建房时具有盲目性、随意性的特点,没有形成先申请建房后开工建设的思路流程,以宅基地是否方便宜居,风水是否吉利为主要考量因素,根据资金预算建设满足自身需求的楼层、面积,待人员、资金到位后就开始建房,没有事先咨询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了解用地手续、规划条件、许可证办理的相关政策,无证、少证施工现象易发多发。20xx年7月以来,大方县共查处4000余例无证、少证建房行为,多数农户对于办证建设的合理程序知之甚少乃至于一无所知。

二是法律观念“薄”,群众相关知识储备不足。部分群众对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的概念了解不清、理解不透。20xx年7月以来,大方县共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7.018亩,其中一部分为群众不懂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缺乏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另外一部分是侥幸心理作祟,在允许建设范围边界试探。例如:笔者在接待群众时,部分群众分不清楚基本农田与农田、耕地的定义,将三者混而为一,理直气壮地提出自己选择的宅基地不占良田好土为何就占用了基本农田的疑问,主观认为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或者荒山上占地建房天经地义,无需任何个人和单位的同意和授权,客观上形成情理与法理相悖的情形。其结果是相关部门指导选择宅基地时,群众往往带有抵触情绪,配合意愿不强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不高、知识获取渠道狭窄、区域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导致部分地区群众严重缺乏法律法规知识,不能完全理解和支持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划、法律宣传、业务指导、违法查处等行为。另一方面是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承担各级各部门较多的业务工作,能有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人员较少。导致宣传教育流于形式,知识系统不完善、法理层次不深入、效果影响不理想、普法教育不全面。

三是部门定位“偏”,部门职责划分不准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仍待明确,县直部门指导建设与查处违规行为的定位交叉,群众咨询了解政策渠道不畅通。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方面,大方县已将农村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但部分乡镇仍未彻底压紧压实责任,存在过分依赖县级部门的现象,部分乡镇领导对于整治乱占耕地建房的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具体,上热下冷的现象频发。另一方面,群众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了解建房相关事宜时,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不清楚、口径不一致,一些地方甚至存在“领导见不着,部门说不清”等问题,同时,部分乡镇人民政府经常推荐群众来县级部门咨询,出现群众在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间往返咨询的情况。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拖延了群众建房进度,延长建房周期,损害人民利益。更有可能滋生社会风险,构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加重基层治理负担。长此以往,必将降低群众期待值,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动摇执政根基。

四是处置难度“大”,群众抵触情绪高。相关部门在对违规建房进行拆除复垦时,群众阻挠力度大。个中原因不难理解:一方面,农村建房耗费一个家庭多年的积蓄,是几辈人辛苦努力奋斗结出的硕果,让人轻易拆除心有不甘实属正常,如若采取强制措施会加剧干群冲突,激发社会矛盾,增加上访维权风险。另一方面,法不责众观念根深蒂固,观望风气严重,存在“出头鸟”效应,一户顶风作案,街坊邻居纷纷效仿,抢建、乱建行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的时候,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查看不同农户建房之间存在的差异性,针对性进行处罚。这样一来,群众往往会以同一地区、同一规划来质疑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先入为主地笃定工作人员肯定收受了好处,或者是有亲戚裙带关系及利益纠葛才会允许部分群众修建房屋、强行拆除其余违规建设的房屋。如此一来,群众势必会将执法人员模型化、片面化,成了强词夺理、滥用职权、以权压人、乱作为的典型,群众容易采取过激行为对抗处置,加大了处置难度,通过口耳相传或网络传播,造成不良舆论影响,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受理周期“长”,群众建房刚需办证难。在如今查处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态势下,部分群众确需急于建房时,现有审批流程办证难、受理周期长,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例如,原有房屋不能满足子女结婚,或老旧房屋破损无法居住、举家外出务工,常年在外回家无房等客观原因迫切需要建房的,因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程序烦琐、基层干部队伍人少事多等原因,拉长建房周期,客观上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现实。如笔者接待的一户人家,举家在外务工多年后,因孩子成家,需回原籍建房。在提交建房申请之后许久仍未办理好建房手续,在到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反馈相关情况时,笔者了解到,意向性选址不符合规范,相关部门反复选址、审批程序烦琐、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是造成建房手续办理时间长的主要原因,这样的办事效率,行为作风拉远了干群关系,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宗旨。

一要“强”宣传,丰富群众知识储备。相关部门要以宣传教育为根基,最大范围内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普适性政策法规宣传,逐点逐条认真细致地解答群众疑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利用辖区内村情民情针对性进行宣传。以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从正反两方面着手,加强《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同时,不断强调程序合理、法制清晰的办证建设手续,普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基本概念,使群众在意向性选址时即可一步到位,缩短建房周期。另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反面事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顶风违规建设的典型案例公开处置过程,形成专题利用新兴网络媒介,开展多轮次、多维度的警示宣传,以达到惩治一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二要“理”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定位。要彻底理顺基层各部门职能关系,使责任明晰、权力合规,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对基层职责交叉重叠部分认真组织研讨细化,形成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注重政策解释的逻辑正确性和规范性,既要避免部门间相互传球甩锅,也要避免不同人员解释不规范、口径不统一的情形发生。加大培训力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组织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结合专业技能与口语实践,把规范性政策转化为融合民族特色、地域文化、涵盖各文化层次都能听懂并理解的术语,杜绝出现“你讲你的,我做我的”案例,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解决实际问题。

三要“细”方案,进行分类处置。尽快制定出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分类整治方案,详细区分存量与增量、扩建与改建、有房与无房等建房类别,针对性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优化处置方案,在保护基本农田,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经济损失、化解干群矛盾,控制社会风险,提升群众满意度,增进人民福祉。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八

一、本通告所指的县城规划区范围为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涉及三街五镇一乡,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县城核心规划区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

二、本通告所指违法建设,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从事的下列建设行为: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都要依法予以处置。二是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园林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化紫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等五线,严重影响市容观瞻且不宜美化亮化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商品房开发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遗留的到期时售楼房等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尤其对顶风抢建、暴力抗法抢建构成事实的,新开挖破坏耕地的,重点路段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要予以重点打击。

三、各乡镇(街道)为控违拆违管理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管辖范围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

四、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阻碍查处违法建设的行为,对查处违法建设时所发生的.干预执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要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属地原则,当地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五、实行部门联动,对已发生的违法建筑由县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函告相关部门,依法综合治理。县环保、消防、卫生、文化、工商、烟草、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管理部门不得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县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县建设、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对参与违法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要严肃处理;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服务的车辆,特别是“三无”车辆一律予以查扣。

六、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干部职工应带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发现涉嫌违法的建设行为,有权向县控违拆违办公室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治。

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汇报 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情况报告九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_年第十次土地卫片xxx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_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降低到,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_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_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万元,没收建筑物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_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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