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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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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36号)要求,在省财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在长治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支持下,长治市财政局在做好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这个关键环节,加大了对资产入口的监管力度,在健全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标准以及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力地推进了资产配置工作的规范运行,极大地提升了该市资产配置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科学的卓有成效的管理经验,并在压缩公务消费开支、制止奢侈浪费等方面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要做法

一、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该局首先从健全管理制度入手,以财政部35号令、36号令为依据,出台了《长治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由长治市财政局起草,并经长治市政府审核批准下发的。该办法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严格资产配置的审批程序,坚持资产配备要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二是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结合起来。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配置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二)坚持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了资产配置调剂优先的原则;

(四)明确了按标准配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规定;

(五)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审批程序。该办法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使该市的资产配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并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科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长治市财政局借助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对现有存量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测算分析,在此基础上,参照国家及省、市出台的资产配置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并经市政府的审核批准,出台了《长治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其中主要对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建筑装修标准、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以及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使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有标可依。

三、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运行体系

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各相关科室充分沟通,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多方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制定出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运行体系。

(一)规范了新增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编制结合的工作流程。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报部门预算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资产使用需求、存量资产状况,在预算软件中填报《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长治市财政局资产科。其次,该局资产科根据市编办核定的单位内设机构数量、职能和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以及单位资产存量状况,按照《长治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审核,从应不应该配置的角度给出建议配置数量,交部门预算科室审核。再次,部门预算科室要按照“只能调减不能调增”的原则,从资金保障能力,即能不能配置的角度进行审核,并调整配置数量,如拟进行调增,需与资产科协商一致后重新安排。最后,部门预算科室审核后交预算科审核,经局领导审批后,预算科将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到预算单位。

(二)建立了规范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为了确保新增资产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该局主要采取以下三项监控措施:一是新增资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办和采购中心必须严格按照编制的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标准采购;二是新增资产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挪用资产购置资金的,要减少或停止财政拨款,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需要调整的,要提前报经财政局资产科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调整。

(三)完善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绩效考核机制。资产预算执行结束后,市局资产科会同部门预算科要参照新增资产预算,对新增资产配置的单位资产项目执行情况、预算超支或结余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资产运行情况和配置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做为安排该单位以后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

工作成效

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工作运行近一年,初步从源头上控制了资产的增量,规范了资产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体系。2013年,长治市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出台的管理办法以及管理标准等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制度建设里程碑式的突破,相应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同时,规范了资产配置各个流程的管理,加强各流程的监控,实现了资产配置从申报到使用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形成了“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执行和资产配置效果”三个层次的监管体系,提高了资产配置管理效率,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管理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通过实行资产配置预算,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在长治市2013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凡涉及到资产类的支出预算,不管是哪一类支出,都要明确标示资产配置事项,实行资产预算单独审核。特别是项目支出,如含有资产类的事项,应在项目申报书上予以明确说明,由长治市财政局对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核,从而避免了部门预算的粗略性和不可控性。

三、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开展资产配置管理工作后,资产科在审核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时,坚持调剂优先的原则,通过对单位的存量资产进行分析,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并根据存量提出资产配置方案,能通过资产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建议重新购置。2013年全年共调剂资产2168台(件、套),涉及金额530万元。通过这种方式,盘活了存量资产,有效地避免了重复配置,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节约了有限的财政资金。通过对资产配置进行专门的审核,能够合理确定部门或单位对资产的需求量,进而确定资金的需求量,为部门预算科的资金安排提供了科学依据,保证了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防止重复、超标购置,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切实降低了行政成本。

在充分保障单位正常公务运转的前提下,通过资产科的资产配置审核,2013全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较上年减少资产购置9297台(件、套),节约资金645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88台,节约资金2360。79万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减少3807台(件、套),节约资金1722。63万元。

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自去年5月成立以来,通过资产清查、制度建设、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等主要举措,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共清查经营性资产1869万元

据了解,为较全面地掌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状况,该中心于去年9月专门成立清理工作组对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进行清查。清查结果显示,截至去年9月23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109个,共清查房产157宗(其中32宗为闲置房产,面积为16,321。49平方米),土地96宗(其中24宗为闲置土地,面积为231,865。34平方米),各乡镇政府清查出经营性资产共180宗,房产类91宗(其中闲置房屋11宗,面积为3,819平方米),土地类43宗(其中闲置土地10宗,面积184,925。5平方米),其他类46宗(包括无形资产、广告牌、电站等),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乡镇)共清查经营性资产总收入为18,693,374元。

“通过资产清查,基本掌握了全县现存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总量、结构,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配置、使用、处置,也为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决策依据。”县财政局副局长、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秀林介绍说。

篇二

据介绍,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该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包括制定了《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龙门县统筹县级非税收入及自筹编外人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比例分成来调动单位的积极性。此外,还制定了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依托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置资产。有效的制度建设及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增加了县财政的收入。

XXX表示,下来还将通过多项举措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的管理。一是转变经营性资产管理方式,由委托原单位分散经营管理转变为集中经营管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益。二是在经营方式上,根据资产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主要采取委托公开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实力、善管理的经营者实行委托管理、目标管理,以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三是转变经营性资产收入的用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维修基金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发挥资产的效益。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为构建资源节约型政府、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资产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去年6月以来,中山市财政局组织全市201个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通过采取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存量情况,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通盘掌握动态情况,为强化资产管理夯实了基础。着重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等11大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统计,数据显示中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动产类资产总值约达19。93亿元,其中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约6。9亿元,交通运输设备约3。8亿元,土地及房屋建筑物面积约2000多万平米。通过清查基本摸清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夯实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也为财政工作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提供实质性支撑。

二是突出创新方法手段,为推进资产管理改革搭建了平台。为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效率,市财政局专门为单位开发出集登记、统计、处置、审批等功能的行政资产实时管理平台。各单位可按统一模式进行实时资产管理及处置操作,以信息化手段有效地规范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流程,完善统一审批程序,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推进资产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改革搭建了新的平台。

三是有效实现管理联动,进一步拓展了资产管理内涵。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基础数据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环节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审核依据,从而扩大了资产管理的内涵和作用,使之成为有效控制支出的重要手段,并初步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良好互动局面。

四是注重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资产管理意识。对清查过程中暴露的,如个别单位存在较大金额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个别部门对日常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等当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财政部门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利用召开清查工作总结会时机,以点带面,对资产日常管理好的26个单位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整改措施,清除资产管理的思想包袱和误区,进一步强化了单位的资产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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