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
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文〔2018〕119号),下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10万元,用于非遗重点项目补助、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
(二)绩效目标批复情况。
1.年度总体目标。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非遗传承人研培活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年度计划任务进行补助,推动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2.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保护个数≥3个;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人数≥5人。
(2)质量指标。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保护完成率≥90%;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发放到位率≥95%。
(3)成本指标。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资金额≥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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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济效益指标。受培训非遗传承人群相关产品销售额增长率≥5%。
(5)社会效益指标。非遗传承人群增长率≥5%;非遗保护与传承受益公众增长率≥5%;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渠道增加。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非遗传承人群满意率≥90%;非遗保护与传承受益公众满意率≥90%。
(三)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每人0.6万元,计3万元;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0.5万元,计2.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其中3个重点项目补助经费计100万元;5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计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度,青岛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共计110万元,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100万元,分别为:胶州秧歌40万元, 螳螂拳40万元, 胡峄阳传说20万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10万元,共5人,每人2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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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胶州市文化馆承担的胶州秧歌项目,资金下达数40万元。主要用于:秧歌节目《扭花扇》音乐制作3万元;秧歌节目《秧歌梦》服装制作70件,每件1000元(含道具头饰等),共7万元;扶持传统胶州秧歌队伍积极开展“传统胶州秧歌冬训”活动费用共计3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2)青岛鸳鸯螳螂拳俱乐部承担的螳螂拳项目,资金下达数4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宣传、展演展示活动9.1万元;项目传习6.9万元;项目资料整理、古籍、文献资料整理修缮,文字、图片、视频记录、资源数据库建设等11.95万元;传习场所维护修缮费用12.0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3)青岛市城阳区流亭峄阳文化园承担的胡峄阳传说项目,资金下达数20万元。主要用于:出版《峄阳文化辑览》4.8万元;办理《峄阳文化辑览》书号2.9万元;“非遗”宣传制作费1.49万元;根据“胡峄阳传说”改编的柳腔戏剧演出10.60万元;外出“非遗”传承活动0.153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4)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并已全部执行完毕,保障了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传习活动顺利开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非遗传承人研培活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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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转移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