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休检
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目的是了解入园幼儿的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并及早发现传染病和其他疾病,防止病儿将传染病带入园(所)
(1)新生入园前必须到指定妇幼保健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入园时要持《幼儿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 (附:化验单两张即肝功能、血色素),《西安市幼儿保健记录》、《预防接种卡证》,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装病史、过敏史及家族健康情况等。持保健室入班证明方可进班,以保证班里其他幼儿健康。开设亲子班的园(所),儿童需按入园要求进行体检。看护人须持入园前2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方可入园。
(2)在园儿童,凡离园3个月以上者,返国时必须按入园要求重新进行朱检。去外地、出境、有传染病接触史等的离国幼儿可结合实际需要,由保健医决定做必要检查与检疫。
(3)转园的健康幼儿需特原园保健医填写的《幼儿转园健康证明》进行转园。《幼儿转园健康证明》自离园之日起未出本市且无传染病接触者,在两个月内转园有效。转园时,原园保健医必须提供幼儿《西安市幼儿保健记录)(若入园不足一年者,应提供《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证》。如提供资料不全,可要求其重新体检。
2.幼儿定期健康检查
为了解在园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掌握园所幼儿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每年请上级医院为幼儿体检。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牌、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体检次数安排:3岁以下,一年两次健康检查(分别是5月和11月);3岁以上,一年一次健康检查(5月);全园幼儿每半年测量一次身高、体重;4岁以上幼儿每年检查视力一次;幼儿每年进行两次口腔检查。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常规
为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尽早发现异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在园幼儿的健康。教师、保健医负责做好幼儿展、午、晚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到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危险物品,并向家长询问幼儿在家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教师对在因幼儿实施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
(3)保健医每日深入班级巡视两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做好记录。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 4.教职工健康检查常规
为掌握在园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杜绝将传染病带入园所,影响幼儿健康。 幼儿园工作人员(新入园职工和实习人员)上岗前需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体检率要求达到100%。
(1)在职人员每年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一次。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幼儿园。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
诊断证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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