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崗位目標責任書
爲充分調動員工之積極性,開展公平的勞動競賽,促進工作,提高效率,完善花園管理員之責任制度,根據公司之實際管理要求和實踐經驗,特對原《管理員崗位目標責任書》進行修訂,具體內容如下: 一、 本責任書適用之職位範圍:
本責任書應用管理處主任、管理員之任務。 二、 本責任書考評形式:
考評分自評、互評、住戶評議、上級鑒定四種,每月、每季、第年進行一次,採用工資獎金相結合之考評形式。 三、 本責任書之考評專案:
責任區住宅樓及公共設施完好率;治安案件、火災、刑事案件、社區秩序;保潔、清潔、綠化;住戶評議;工作作風、紀律;工作日記及房屋管理檔案。 四、 崗位目標責任書之內容:
堅決服從公司領導之安排,認真學習物業管理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章辦事,熱情服務,做到業主、公司滿意,具體工作細則如下:
1、 要熟練掌握好物業管理之有關知識和公司之管理制度,樹立爲住戶服務的思想。
2、 要切實熟練掌握好責任區內之物業情況,合理安排責任區的所有員工之崗位(注:保安員之崗位應與保安隊長協商後上報公司領導審核確定,其餘員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崗位上報公司領導審核確定)。
3、 要熟練掌握好責任區內之管理有關資料(其中包括收樓資料、鎖匙交收情況、維修情況、配套設施情況、入住情況、租戶情況、治安巡查、探訪登記資料、清潔衛生情況等資料),且要有條理地進行整理歸檔。
4、 統籌監控好責任區內之客戶服務、治安、維修、清潔、綠化等方面的工作,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辦事,確保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治安秩序良好,業主滿意(注:公司將於每月不定期組織人員到各花園檢查,檢查結果按本辦法獎罰標準執行)
5、 要及時組織人員修復損壞之樓宇及設施。
6、 按公司之規定及時安排工作人員修復業主/住戶要求之維修。
7、 嚴格按照公司之規定組織人員做好責任區內之裝修監控,嚴防違章事件發生。 8、 嚴格按照公司之要求辦理裝修手續,嚴禁以任何理由及方式私人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裝修工程。
9、 確保責任區內正常之生活條件不受影響,嚴禁無緣無故停水電供應及公共設施之正常使用。
10、 確保責任區內工作人員保持服裝整齊清潔、儀錶端莊、精神飽滿、配戴好員工證。
11、 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公平及時地處理一切違紀事件。
12、 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組織員工做好住戶、探訪者、車輛、物品之出入管理。 13、 嚴格按照公司規定之工作程式接待業主/住戶,並作好有關記錄。 14、 有效、有禮及時處理業主之投訴(業主投訴的問題如能及時處理應即時處理,如確不能及時處理的,應要同業主另約時間到時安排人員跟進投訴)。 15、 不准與業主發生一切任何之私人經濟來往,嚴禁以任何藉口向業主索要什費及錢物。
16、 按公司之規定組織好員工之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員工之積極性,做到人盡其才。
17、 按公司之規定按時、按質組織好員工之巡查工作。
18、 積極做好本花園之宣傳工作,定時按質整理告示箱及宣傳欄,堅持每月更換一次版面之要求。
19、 認真積極地做好工作日記及周報表,按時按質召開周務會。
20、 積極及時地處理突發事件,且要將此事件作好詳細記錄並要彙報公司(注:如發生重大事故除了組織人員處理外,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司按指示處理)。 21、 要保守公司之內部秘密和業主/住戶資料(公安機關查案要求除外),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用職務之便做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22、 認真審核水電工所抄之水電錶,準確率達100%,並按時上交公司。 23、 積極配合財務部做好管理費及其它費用之收取工作,努力使管理費收費率達到95%以上。
24、 認真做好轄區內之水電管理工作,確保水電損耗達到公司規定之要求。 25、 要積極主動管理好花園日常工作,按質完成公司領導下達之臨時任務。 26、 要服務公司領導之安排,不准有瞞騙、恐嚇公司領導之行爲。
以上之二十六條工作細則是以每個花園作爲一個考評單位,管理處之主任爲主責任人,管理員作爲付責任人按照考評形式根據以下獎懲標準進行考評。
扣 罰 項 目
序號 考評專案 主責任人 付責任人
1 對公司之規章制度不熟悉(每月考評一次處理當事人) 扣2分/月 扣1分/月
2 對責任區情況不熟悉(每月考評一次處理當事人) 扣2分/月 扣1分/月 3 責任區之房管理檔案及鎖匙保管不全或保管不條理 扣1分/次 扣1分/次 4 責任區內清潔不乾淨(滿3次扣分) 扣0.5分/次 扣0.5分/次
5 住宅樓守破損或公共設施一般扣壞超不定期三天未修復(滿3處扣分) 扣1分/處 扣0.5分/處
6 大面積和嚴重破損或公用設施嚴重損壞(注:因沒有材料供應及人手配合除外)十天未修復 扣2分/處 扣1分/處
7 住戶要求維修或合理投訴超過二天未答復(次) 扣2分/次 扣1分/次 8 住戶要求維修超過三天未修復(大工程除外) 扣2分/次 扣1分/次 9 住戶向公司合理投訴,輕微者責任區內發現2次方扣分(屬當事人加扣1分) 扣1分/次 扣1分/次
10 責任區內之住戶/業主向公司提出合理投訴,屬管理處責任,情節嚴重者 扣5分/次 扣3分/次 (情節惡劣者辭退處理)
11 影響住戶生活(輕微滿3次扣分,引起住戶嚴重投訴辭退) 扣1分/次 扣0.5分/次
12 違章裝修未能及時發現處理,而造成投訴者 扣5分/次 扣3分/次 13 違章裝修不達成限期整改(超3天扣分,超過一月未整改按不整改處理)
扣1分/3天 扣0.5分/3天
14 違章裝修不整改(除扣分外,還要消除負面影響) 扣10分/宗 扣8分/宗 15 責任區內亂拉、亂搭、亂挖、亂擺、亂放,輕微的(滿3次扣分) 扣1分/次 扣0.5分/次
16 責任區內亂拉、亂搭、亂挖、亂擺、亂放嚴重者,(每次要扣分) 扣2分/次 扣1分/次
17 上班穿拖鞋或沒有配帶員工證、私離崗位、睡覺、看小說雜誌等現象(自行處理除外,責任區內發現此現象滿3次扣分) 扣1分/次 扣0.5分/次 屬當事人加扣2分/次
18 公報私仇,用個人恩怨處理工作事件(次) 辭退 辭退
19 責任區內發生事故,不能合理及時處理(不當值時間也要作好協調安排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也按此處理)輕微者 扣2分/次 扣1分/次 並要負責消除負面影響
20 責任區內發生事故,不能合理及時處理(嚴重,造成損失還要賠償損失) 移送政府部門處理且辭退
21 對違紀事件不能公平及時處理(一般違紀不超過3天,嚴重違紀事件5天內處理完) 扣3分/次 扣1分/次
22 單車、摩托車、汽車保管區髒、亂、差(違例3輛或以上開始處罰) 扣0.5分/次.輛 扣0.5分/次.輛
23 發生偷盜或其他治安案件,丟失或損失錢財物折合爲3000元以下的 扣3分/宗 扣2分/宗
並要負責消除負面影響
序號 考評專案 主責任人 付責任人
24 發生偷盜或其他治安案件,丟失或損失錢財物折合爲3000元(含3000元)以上或發生刑事案件的 扣10分/宗 扣8分/宗 並要負責消除負面影響
25 發生重大或特大案件(除政府追究其責任外,如是嚴重失職作辭退處理) 扣15分/宗 扣10分/宗
26 責任區內發生交通事故,嚴重交通堵塞(如是嚴重失職作辭退處理) 扣2
分/宗 扣1分/宗
27 責任區內社區秩序混亂,閒雜人員聚集(包括非管理處人員在管理處閒聊) 扣0.5分/次.人 扣0.5分/次.人
28 責任區內所有登記本等資料在月內檢查出現累積3次以上錯、漏、不準確、不及時、丟失等現象者 扣1分/次 扣0.5分/次
29 (1) 以各種藉口向業主/住戶收取小費或錢物(2) 私自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裝修工程(3) 私自代理業主/住戶租售業務(4) 私自爲業主/住戶代收租金 按照2002年1月1日發放之通知規定處理當事人
30 沒有按照公司之規定巡查(處理當事人) 扣2分/次 扣1分/次 31 沒按公司要求做好宣傳欄及告示箱之換版及保管工作(每月查1次) 扣2分/月 扣1分/月
32 下水井及排汙井髒、堵或長期破損(滿3處扣分) 扣1分/處 扣0.5分/處 33 綠化整體生長不好,明顯缺水、缺肥、生蟲、死(每次考評發現) 扣1分/次 扣1分/次
34 綠化設施損壞、遺失,不能正常運作(正常損耗除外) 扣2分/宗 扣1分/宗
35 草地被踩壞0.5-2平方米或樹木被人損壞一棵 扣2分 扣1分
36 責任區內發生員工與住戶無理爭吵、打罵(本人參與加扣3分) 扣2分/次 扣1分/次
37 散佈謠言、搬弄是非鬧不團結,恐嚇領導者(處理當事人,嚴重者辭退 扣5分/次 扣3分/次
38 引起新聞媒介,上級領導的批評(處理當事人) 扣3分/次 扣2分/次 39 責任區內之常住戶管理費,水電費收繳率低於95%(每季度考評一次) 扣2分/季 扣1分/季
40 責任區內之水電錶每錯一處(因嚴重失誤引志業主投訴加扣2分) 扣0.5分/次 扣0.5分/次
41 未嚴格按公司之工作流程處理事件(處理當事人) 扣2分/件 扣1分/件 42 周報表、工作日記不整潔、真實、完善及不按時繳交(當事人) 扣1分/周 扣1分/周
管理员岗位目标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