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
言……………………………………………………………………………………………………………Ⅱ 引
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系统设计……………………………………………………………………………………………………2 5系统施工……………………………………………………………………………………………………4 6调试…………………………………………………………………………………………………………5 7竣工验收……………………………………………………………………………………………………6 8运行与维护管理……………………………………………………………………………………………6 9用词与条文说明……………………………………………………………………………………………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设置示意图………………………………………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
分表…………12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3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14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17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工程验收记录…………………………………18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日常维护检查记录……………………………………………………………19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用词说明………………………………………………………………………20 附录I (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21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南得大消防有限公司、恒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消防总公司、上海华魏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修柏、何学锋、关 宏、林奋强、帅卫红、徐海斌、黎和平、曾华林、刘洪义、周 岚、王 君、仝芳轩。
引言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由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组成,是综合应用了大功率激光传导和耦合、光纤传感、微弱信号检测及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于一体的高新技术配套设备。具有防爆、防腐蚀、抗电磁干扰、保护面积大、探测报警准确及安装使用灵活方便等特点,具有智能化、网络化、判据组态灵活、人机界面友好、免维护等功能,适合于在电力、冶金、石化、公路交通及市政隧道等行业推广应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第15号)提出的“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的要求,便于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而制定本规范。
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需要设置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均可选用线型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中设置的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标准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 opticalfibertemperaturemeasurementsystem
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感温光纤、显示器以及具有其他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能实时获取感温光纤分布空间的温度和地址信息,实现温度探测和火灾报警功能的系统。
3.2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linetypeopticalfiberheatdetectors
采用感温光纤作为感温部件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少应由感温光纤和信号处理器组成,包括感温光纤的接续模块等。 3.3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 linetypeopticalfiberrate-of-riseandfixedtemperaturesignalprocessingdetectors
与不同长度的感温光纤相连的信息处理单元。包括能产生激光脉冲的激光源、能通过分析背向散射光信号来确定感温光纤温度分布信息、跟踪检测系统的信号处理器。
3.4 感温光纤 heatsensitiveopticalfiber
用作探测器线型感温部件的光纤。 3.5 尾纤 0pticalfiberconnector
主机与感温光纤的连接器。 3.6 探测单元 detectionunit
能够使探测器可靠报警并满足动作性能要求的感温光纤上的传感单元。 3.7 定位偏差 locationstandarddeviation
具有定位功能的探测器,以长度值指示感温光纤部位位置时,位置测量数据的标准偏差。
3.8 安装间距 spacing
两根感温光纤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3.9 报警阈值 alarmlevel
系统沿感温光纤分段分别设置的预警温度值、报警温度值和温升速率报警值。
4 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下列场所或部位,可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城市地铁隧道;
——火电厂、水电站、变配电所、城市综合管沟和高低压输配电的电缆隧道、
电缆桥架、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等场所;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石油、化工行业中的生产装置、可燃液体和气体的输送装置、储存装置;
——按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感温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业、民用
和地下工程以及大空间建筑场所; ——存在电磁干扰的场所;
——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等部位; ——各种皮带输送装置;
——不适合设置点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其他潮湿、腐蚀、易燃易爆等恶劣的环境场所。
4.1.2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感温光纤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探测光缆的物理特性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具有国家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满足环境的温度、湿度、腐蚀性等要求。
4.1.3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可按探测场所的环境情况设置单级或多级温度报警值。
4.1.4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可根据现场情况及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设定预警温度值和火灾报警温度值。 4.2 设计要求
4.2.1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中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感温光纤、接续盒、显示器等组成。
4.2.2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信号处理器、显示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值班室内。
4.2.3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监测的报警信号可通过继电器、输入模块或直接通讯的方式输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
4.2.4 感温光纤通过尾纤与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连接,并用接线盒保护。
4.2.5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监测的温度信息可通过显示器,显示实时的在线温度。
4.2.6 当探测区域温度参数达到火灾报警温度值时,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报警定位信息,指示出报警通道。
4.2.7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的工作及故障状态。
4.2.8 系统宜具有光纤损坏断裂自检功能,并且具有双端环路测量功能。
4.2.9 激光发射器激光等级应达到Class1M级及以上,避免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4.3 系统设置
4.3.1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显示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和输入模块宜设置在标准机柜内; ——显示实时在线温度的显示器宜设置在控制台上或机柜内;
——控制台或机柜前的操作距离,要求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台或机柜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控制台或机柜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控制台或机柜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机柜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
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工作温度范围宜为0℃~40℃。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工作湿度范围宜为小于95%RH,无凝露。 4.3.2 感温光纤的设置
感温光纤的设置见附录A的各类设置示意图。 ·1)。 ·2)。 ·3)。 ·4)。 ·5)。 ·6)。 ·7)。
4.3.3 探测区域环境情况较复杂时,应在对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探测区域的实际,合理确定保护目标和感温光纤的敷设位置和敷设方式。 4.4 系统的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4.4.1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并应设置电源接通光指示。
4.4.2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当采用直流供电时,可优先采用DC24V,当采用交流供电时,应采用AC220V/50Hz。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
4.4.3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中的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应由UPS装置供电。
4.4.4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4.4.5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4.4.6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4.4.7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应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4.4.8 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4.4.9 进入消防控制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需采取防雷的场所,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4.5 信号传输与布线
4.5.1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输出的信号根据情况采用下列方式传输:
——与显示器传输距离较近时,可采用通讯串口方式或硬接点传输方式; ——与显示器传输距离较远或需避免强电磁场干扰的传输,宜采用光纤传输方式;
——和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
4.5.2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的电源线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0.45/0.75KV的阻燃铜芯绝缘导线或0.6/1KV的阻燃铜芯电缆。
5 系统施工
5.1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专业的消防安装资质。
5.2 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安装施工前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DBT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系统设计建筑施工及验收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