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塑料颗粒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赤峰聚立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 年 10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 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岳锦朗 塑料颗粒加工生产项目 赤峰聚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庞士胜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环保产业园即二支路 8-2 号 17685513239 传真 -- 邮政编码 266200 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环保产业园即二支路 8-2 号 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新建? 扩建? 技改??2000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其中:环 保投资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20-370282-29-03-000102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0 100 1.2 7% 2020 年 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企业及项目概况 赤峰聚立科技有限公司,于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环保产业园即二支路 8-2 号, 投资 100 万元,建设塑料颗粒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2000m2,建筑面积 2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 1000 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及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改单)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塑料制品业 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受赤峰聚立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赤峰聚立科技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
1
2、政策符合性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 属 于 允 许 类 。 本 项 目 已 经 取 得 即 墨 区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备 案 (2020-370282-29-03-00010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 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环保产业园即二支路 8-2 号,占地面积 2000m2, 建筑面积 2000m2,根据土地证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东侧为赤峰威马明远门窗有限公司,南侧为赤峰必盛自动门工程有限公司,西侧为赤峰力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雷旺达游艇厂,项目周边环境见附图 3。项目东侧 160m 处的袁家祚村,东北侧 240m 处的东柞树庄、585m 处的五里庄, 北侧 340m 处的西柞树庄,东南侧 600m 的西叫村、830m 处的东叫村,西南侧 900m 处的前村,为近距离环境敏感目标,敏感目标分布见附图 4。 查询《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 [2014]30 号)以及《关于调整赤峰市即墨区水功能区划的通知》(即政办发〔2018〕 29 号),项目不位于地下水和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XXXX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内。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情况见表 1。 表 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 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 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 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 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 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 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 2
本项目情况 本项目位于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环保产业园即二支路 8-2 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 投料、混合、搅拌、挤出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混合、搅拌、挤出造粒、冷却
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 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工序产生的 VOCs 经工序上方集气罩收集, 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 经市政管网排入即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对外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以上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 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 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 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 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 单。 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 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 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4) 与《XXXX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2 与《XXXX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重点地区要 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本项目不属于高 VOCs 排放 ( 一) 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各市要建设项目,选址不触及生态保护 加大产 业结构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红线,VOCs 产生量较少,经活性 调整力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各种固废合理处置,不触及环境 度 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质量底线,营运期水、电资源使 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新 用量不大,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 二) 加快实 施工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行本项目 VOCs 产生量较少, 源VOCs 业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精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符合 放。 污染防 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治 (5) 与《赤峰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的符合性分析
3
环评模板聚立科技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加工生产2021年2022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