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二由开标现场投标人推选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19、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在过程中备案的所有人员,每天必须在岗在位。凡应到未到的,处罚相关人员10000元/人·次。 承包人需设立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配备到位,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报名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本人,要常驻工地,要服从发包人设立的工程项目管理部的管理,并纳入管理部的日常考核,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1)、项目负责人(总监)或项目总工及项目主要管理机构人员擅自离开工地,处以10000元/天违约金; (2)、项目负责人(总监)和主要管理机构人员每月在工地不足2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每不足一天处以违约金额10000元/天; (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自行更换项目经理的,处以合同价的10%违约金额,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更换项目总工,处以合同价5%的违约金,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 (4)、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扣除不超过合同价2%的违约金,追回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处以不超过合同价2%的违约金; (6)、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每一情形,将处以不超过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 (7)、承包人未按承诺或未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合同约定的关键施工设备,处以不超过合同价2%的违约金; (8)、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停工整顿,并酌情扣除安全生产费; (9)、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投拆或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合同价的5%违约金,同时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 (10)、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的,处以不超过合同价5%的违约金。 违反上述规定的违约金由招标人从工程款中相应扣除,情节严重的取消中标资格,清退出场,记录不良行为并予以公示,对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序号 内 容 规 定 一、开标现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以下资料或证件原件供招标人审查的,将在审查表中如实记录,供评委会在资格审查中进一步进行审查。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且本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且本人必须到场; 2、开标现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而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的视同未到场。 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供评委会审查: 1、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5年10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①、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②、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字确认,投标人现场未能提出合法合规的有效解释或质疑而又拒绝签字的视同对结果认可。 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 1 8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文件的除外; 12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3 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4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的期限的; 1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9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0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不成功的; 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2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 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文件规定认定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情形。 一、总 则
1、投标范围
本须知前附表中写明的招标人现就前附表所述项目中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合同名称和编号见本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县财政+上级补助 3、合格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面向“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受招标人聘用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所属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政府拥有的中国企业,只有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时,才能参加投标。
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条款
5、投标单位所投的投标标段超过二个及二个以上时可以合并成一份投标文件,不需要分标段装订。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7、现场考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并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内容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10条发出的补遗书:
招标公告
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3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4章 技术规范
第5章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等格式 第6章 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清单格式 第7章 工程图纸 第8章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第9章 施工组织设计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书面确认回执,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招标文件的修正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以用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据此发出的补遗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该补遗书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每一份补遗书。
招标人可以通过发出补遗书,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三个部分组成, 13、投标价格
本合同是为本须知第款中所述的全部工程而制定的,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农开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