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例重大环保事故案例
案件一
1985年5月20日,某电厂发生了特大溃坝事故。该坝1974年设计、1975年施工,1979年投入运行。坝长90m、坝底宽76.5m,原设计坝顶宽2.5m(实际只有2m),原设计人工堆石坝,施工中改为单侧定向爆破的碎石坝,内坡未设反滤层,坝高21.85米。事故时已在初期坝顶内侧加筑5期子坝,每期子坝高约3.5m。溃坝前,库内贮存灰水混合物约55万m3,溃坝后,库内绝大部分灰水混合物从溃口冲出,涌向下游的河流。直接经济损失105.59万元,全部损失估计在1000万元以上。造成溃坝的主要原因为灰坝的设计、管理、施工质量差。
案件二
2004年1月,某电厂输灰管路由于附近施工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引起灰管线支墩地基沉陷,管路损坏,灰水外泄造成环境污染。
案件三
2001年,某电厂灰水回水管路结垢严重,回水泵出力下降,造成灰场回水外溢,污染地表水,并导致下游取水鱼塘的鱼全部死亡。
案件四
某电厂由于没有及时更换排水竖井泄水口位置,造成灰水沉降距离小,使得灰水没有经过充分沉淀排放致使悬浮物长期超标,造成下游居民压井水污染无法饮用引起投诉。
案件五
2006年11月6日,位于长江上游的某电厂新建2×600 MW机组调试期间,工程施工单位在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开始燃油系统安装调试。由于调试期间一处供油泵机
械密封装置损坏,16.945t柴油泄漏混入冷却水管道外排,污染长江水体,导致城区停水,并形成跨界污染,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起燃油泄漏污染长江事件,已被国家环保总局定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并要求依法从严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案件六
2006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某电力有限公司由于除尘脱硫设施出现故障停止运行,未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也未采取其他应急措施致使城区部分地区出现大面积普降黑雨现象,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市环保局认定该厂擅自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污染,是该“黑雨”事件的肇事者,处以该厂环保顶级罚款处理,省政府要求该厂于2006年10月31日完成污染整顿,该电厂虽然已经开始了治理,但不能按要求日期完成治理任务。为此,市政府于11月1日对该企业正式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书。
案件七
1993年3月,某电厂3号储灰仓在卸灰装车皮的过程中,因除尘设施无效,使粉尘泄漏飞散,污染大气环境。环保局派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认为扬尘污染属实,情节严重,依法对该电厂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件八
【案例简述】
2011年4月21日,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在对某电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电厂脱硫设施运行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脱硫设施未正常投运,且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启2#机组旁路挡板;二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故意对CEMS二氧化硫测量装置的进出口量程进行修改,导致2#机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显示出口SO2排放浓度与就地工控机显示出口SO2排放浓度、DCS系统显示出口SO2排放浓度不一致。对上述问题,省环保厅监察人员对电厂相关人员进行了环境监察现场调查询问笔录。
省环保厅认为电厂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于2011年5月27日以《省环保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电厂陈述申辩权,以《某省环保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电厂听证申请权。电厂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省环保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出了对电厂罚款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1年7月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此处罚决定进行了网上公示。
2011年10月,省环保厅组织对企业再融资环保核查区域技术报告进行初审时,经积极沟通解释,省环保厅于2011年11月出具了环保核查初审意见。
2012年3月,企业再融资环保核查经环保部公示完毕,在环保部内部会签时,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提出电厂环保处罚问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一年内受到环保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罚,或者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等,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核查申请。 【案例评析】
1.环保认识问题仍然不到位。没有真正的重视环保工作,对环保工作的认识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对新政策、新形势不了解,没有意识到环保问题会对企业的影响如此之大。如果问题在有效期内及时进行协调,事态的发展应该不至于如此严重。
2.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存在问题。各单位脱硫设施的设备状况可能不一样,运行管理水平可能也参差不齐,也可能存在资金、人员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无论多困难,依法运营的红线不能触。 【案例警示】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危机意识。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认识要跟得上政策形势的变化,增强危机意识,深刻认识到环保问题的重要性。
2.抓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随着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政府核查力度越来越大,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要求越来越规范,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停留在原来的运行管理水平已经无法满足环保政策形势的要求,必须抓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高度重视脱硝工作。“十二五”期间,国家把氮氧化物排放也纳入了总量控制要求,而且提高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脱硫增容改造、脱硝改造、除尘改造等环保要求,其中尤其以脱硝改造工作为重点。要高度重视脱硝问题,认真做好前期技术调研及组织管理工作。
4.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目前面临环保政策要求和资金投入的双重压力。要克服当前困难,有计划、分层次的推进脱硝改造工作,环保部与地方政府提出的目标都要重视,要做好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
5.加强现有环保设施的运维工作。在检修过程中要保证环保设施的相应投入,确保环保设施健康运行,积极申请检修费用。保证环保设施的必要投入,加强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
常运行。
6.要建立依法治企的理念,必须要认清国家环保政策的大形势和大趋势,适应、满足形势的要求,自觉提高认识,建立起规范运行的电厂管理模式。
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汇编-10例重大环保事故案例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