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420120 民航机场工程合同管理
1D420121 民航机场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是机场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建设单位对机场场道、滑行道桥、助航灯光、弱电工程及空管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附有相关附件。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示范文本》中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1D420122 民航机场工程项目总包合同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1.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予它们明确的含义。对合同文件的组成、顺序、合同使用的标准,也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2.总承包的内容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对总承包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具体应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或交付使用)等内容。具体的承包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如约定设计一施工的总承包,投资一设计一施工的总承包等。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发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向承包人提供现场;协助承包人申请有关许可、执照和批准;如果发包人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后,没有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开始实施该工程。
承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完成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程以及相关的工作;提供履约保证,负责工程的协调与恰当实施;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终止合同。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交工的时间,同时也应对各阶段的工作期限作出明确规定。 5.合同价款
应规定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结算方式,以及价款的支付期限等。 6.工程质量与验收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验收时间及确认方式。工程质量检验的重点应当是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可以接收工程。
7.合同的变更
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在履行中往往出现一些事先没有估计到的情况。一般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发包人代表可以通过发布指示或者要求承包人以递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如果承包人认为这种变更是有价值的,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此类建议书。最后的批准权在发包人。
8.风险、责任和保险
承包人应当保障和保护发包人、发包人代表以及雇员免遭由工程导致的一切索赔、损害和开支。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也应作明确的规定。合同对保险的办
理、保险事故的处理等都应作明确的规定。
9.工程保修
合同应按国家的规定写明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
10.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
承包人进行并负责工程的设计,设计应当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承包人还应当编制足够详细的施工文件,编制和提交竣工图;操作和维修手册。承包人应对所有分包方遵守合同的全部规定负责,任何分包方、分包方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行为或者违约,完全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者违约,并负全部责任。
11.索赔和争议的处理
合同应明确索赔的程序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对争议的处理,一般应以仲裁作为解决的最终方式。
12.违约责任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责任、超越合同规定干预承包人工作的责任等;也包括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工作的责任等。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
1D420123 民航机场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关于分包合同的主
要内容如下:
一、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二、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示范文本》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d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三、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四、分包合同价款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1D42012-15 民航运输机场工程项目管理(三) - 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