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有扎实的金融学基础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实践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技能和一门外语,具有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并能够独立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和公司财务领域的实务、管理和咨询等工作,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 国际金融;2、货币理论与政策;3、金融机构管理;4、金融市场与投资; 5、金融工程;6、金融经济学;7、公司财务;8、保险与风险管理;9、医疗保险
三、招生对象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规定要求。
四、学制与学分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规定要求。
五、课程设置 类型 公 必 修 课 程 共课 0000002102 0201051101 专业0201051102 课 0201051103 专选业 修选 课 修 编号 0000002101 课程名称 第一外国语 First Foreign Language 马克思主义理论 Theory of Marxism 高级微观经济学 Advanced Microeconomics 高级宏观经济学 Advanced Macroeconomics 高级计量经济学 Advanced Econometrics 高级金融理论 Advanced Finance Theory 国际经济学研究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开课 学期 1 1 2 1 2 1 2 1 2 3 4 3 学时 160 60 160 任课教师 (职称) 外语学院 教育学院 王则柯 教授 王海港 讲师 周开国 讲师 舒元 教授 王曦 副教授 何兴强讲师 王美今教授 李广众讲师 李仲飞教授 陈浪南教授 陈 平教授 黄静波教授 考核 方式 考试 考试 考试 160 160 72 40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课
货币理论与政策 3 Monetary Theory and Policy 实证金融研究 3 Empirical Finance 金融学前沿专题 Seminar on Special 3,4 Topics of Finance 40 40 80 陆军教授 王曦副教授 周开国讲师 何兴强讲师 导师组 考试 考试 考核 六、培养方式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方式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