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GF—2013—0201
海警二支队一大队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3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改造维修及相关配套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年年
月月
日。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计取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33
标准。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34
。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 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35
海警二支队一大队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