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报告表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应上“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建瓯市环保局备案。 8.3.4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如表8.3-3:
表8.3-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一览表
项目 污染物排放量(t/a) COD 生活废水 BOD5 NH3-N SS 颗粒物 破碎工序废气 制粒成型+冷却仓废气 废气量 颗粒物 废气量 0 0 0 0 0.0825 排放浓度 / / / / 4.4 管理要求 采取的措施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村民黄金 山的菜地施肥,建设贮液5m3 双管旋风分离+袋式除尘器,整改将粗破、细破合并一根排气筒15m排放 沉降室+袋式除尘器,整改合并一根排气筒15m排放 气温高、空气干燥时,对磨砂光粉堆场适当洒水 排放执行标准 确保不排放 1860×104 m3/a 0.32 23.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排放执行标准 厂内临时贮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有关规定 1368×104 m3/a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0.0686 / 噪声 / 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震垫等措施 排放量 0 0 0 采取的措施 收集后,返回破碎工序,破碎后作为原料使用 设置垃圾收集筒,分类收集后,委托穆墩村统一转运处置。 种类 废次品 固废 除尘器收集的 粉尘 员工生活垃圾 产生量 32.92 200 1.05 - 46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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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总量控制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9.1、总量控制目标
总量控制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它不仅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力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工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到环保与经济的相互促进。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手段。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项目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指标。
9.2、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9.2.1废水污染物总量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6 t/d (138t/a),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村民黄金山的菜地施肥,不排放,因此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9.2.2废气污染物总量
项目利用建瓯市华宇集团雅风竹木业有限公司、建瓯市鑫升源木业有限公司等竹地板生产企业加工废弃物:竹地板加工边角料、板头、竹屑、磨砂光粉等,原料来源详见附件-8。竹地板已经过炭化、烘干,所以边角料、板头、竹屑、磨砂光粉等含水率较低,不需要经过烘干,就可以直接加入制粒机挤压成型设备加工成颗粒燃料,因此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总量控制的污染物。
9.2.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项目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9.3、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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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排污口规范化必要性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总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此项工作可强化污染物的现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9.3.2、排污口规范化的范围和时间
根据要求,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 9.3.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
(1) 废气排放口:本项目有破碎工序废气排放口一个、制粒成型工序废气和冷却仓废气排放口合并一个,共两个废气排放口,按监测规范预留监测采样口和设置排污口标志,注明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名称、数量、浓度、排放规律等内容。
(2) 噪声:项目多物料粉碎机、环模式成型机、引风机等生产设备是高噪声源,应设置噪声排污口标志,注明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数量、浓度、排放规律等内容。
(3)固废:项目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临时贮存间,应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9.3.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检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对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符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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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
排污口图形符号见表9-1。
表9.3-1 厂区排污口图形符号(提示标志)一览表
名称 废水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 提示图形符号 功能 名称 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 噪声排放源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一般固体废物 提示图形符号 功能 名称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危险废物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提示图形符号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功能 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
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排污口的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建档管理,并报送建瓯市环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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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结论和对策建议
10.1、项目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10.1.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利用建瓯市华宇集团雅风竹木业有限公司、建瓯市鑫升源木业有限公司等竹地板生产企业加工废弃物:竹地板加工边角料、板头、竹屑、磨砂光粉等,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选址于建瓯市小松镇穆墩工业园,租赁建瓯市裕华木业有限公司转让的整体钢构生产厂房一幢,占地面积4200m2,主要建筑物面积4200m2,年产1.0万t生物质颗粒燃料 10.1.2、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员工生活废水、生产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0.2、项目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10.2.1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瓯市环境监测站2024年3月17日~18日对小松溪项目段监测的结果,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项目纳污水体松溪水质现状较好。 10.2.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建瓯市环境监测站2024年3月12日~16日对项目区环境空气检测结果,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0.2.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瓯市环境监测站2024年3月12日~13日对项目区声环境检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现状昼间除南侧外,其他厂界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夜间达不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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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