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习生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目的
为构建企业的品牌形象,体现以人为本的企业人才理念,全面推行“雏鹰计划、飞鹰计划、精鹰计划、雄鹰计划”的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具有战斗力的人才梯队,为公司规模化发展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含分、子公司)实习生的接收和管理。
第三条:实习生的界定和条件
1、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正规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生;
2)身体健康(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身体体检证明或定点医院的体检报告); 3)专业符合或接近用人部门实际需求; 4)实习期在连续两个月以上 ; 5)品行端正;
2、由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校园招聘;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用人部门职责
1、书面申报实习生需求,并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审核;
2、实习生的考勤、培养与日常管理。 (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责
1、审核用人部门的实习生需求申请,并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 ;
2、实习生生活补贴的标准确定、审核、造发; 3、实习生就业协议的签订;
第五条:实习生的招聘
1、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用人需求表》(附件1),并注明要实习生类型、人数、性别等,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
2、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需求表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3、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导到相关院校进行校园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面试。
第六条:录用实施
1、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根据年度人才储备计划和用人部门的实际需求,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
待实习结束后,结合实习生指导老师和实习部门负责人的实习考核结果,择优录用公司试用员工。
2、实习生须按公司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或学生证)、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体检表(近三个月的身体体检证明或定点医院的体检报告)及身份证。
3、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实习生办理实习手续。
第七条:实习生的管理
1、实习期限:实习期限原则2-6个月;
2、考勤管理:实习生的管理实行指导老师管理制度,实习生的考勤参照公司的《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执行,由指导老师记录其考勤情况并统一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报,做为发放实习补贴的依据。
3、实习工作规范
(1)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2)实习生应该服从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分配的实习工作任务。
(3)实习生应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露。
4、实习生的考核
用人部门需对实习生就实习的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方面每月进行考核评价,见《实习生实习月度考核表》(附件2)。若发现考核不合格,用人部门可提出提前终止实习的建议,经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后,终止实习。
5、实习结束
实习期满(拿到国家颁发的毕业证后),实习生须按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实习结束交接手续或转正手续。
第八条:实习生待遇
1、公司对实习生发放实习补贴,实习补贴标准如下:
学历教育 硕士 本科 大专 2、实习生不享受公司员工其它任何福利。
标准(元) 1200 1000 900 第九条:实习生的发展
1、依据公司“塑造集技术型、管理型、服务型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的人才理念,实习生实习期可根据实习表现、个人发展方向和公司的岗位实际需求核定岗位,最终实现工程、技术、服务人员打造成复合型人才,培养为适合公司发展的专业人才。
2、按择优的原则,实习期超过6个月(含6个月,已取得毕业证),可直接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实习期不满6个月但已结束在公司的实习(已取得毕业证),需将不
足月份补齐后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不足月份可按试用期发放工资。
3、在公司实习过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标准如下:
属性 运营实施类 级别 月资 基本技能工资 工资 核定标准 备注 25 1600 1600 0 26 1400 1400 0 27 1200 1200 0 硕士学历,实习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良好 特别情况本科学历,实习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良好 需董事长大专学历,实习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良好 特批 注:原则上公司在社会上招聘应届毕业生(未在公司实习)时,学历要求在本科以上,试用期工资则按最低档执行即1200元/月,福利与其它试用期员工相同。
第十条:解释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期起施行。
用 人 需 求 表
用人部门 招聘原因 岗位要求 要求到岗时间 申请人 中心总监意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编制人数 现有人数 □增加编制 □离职岗位补充 □实习生培养 □其它原因 附件:1
企业实习生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