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模板
办理买卖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协议成交 买卖双方协议物业之成交价格。
2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如通过中介成交,需签署三方临时买卖合约):
双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买方并交付订金。先办理晒图手续(晒出新图,用于粘帖于交易后的新房产证上面)。
办理地点:房地产大厦10楼测绘所或东峻办事处 费 用:50m2以下24元,50-100 m236元 ,100 m248元 时 间:约六个工作日
3交易递兼(申请买卖)
双方带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0%楼款,晒出新图到东风中路建力宝大厦一楼交易所(若物业所属东山、天河、黄埔区,则至东风路东峻广场3座16楼办理)申请买卖。双方需填写及签署“房屋买卖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买卖评估免勤(实勤)申请表”,买方届时需付楼价30%给卖方(包含订金)。 交易所受理买卖申请后,收取房产证(正本)、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理人,需提供“公证书”),然后发出“收件收据”(一般由中介司保管)。
按“收件收据”的指定日期(约6个工作日),致电原收件的交易所,查询物业的估价及税费,然后通知双方带备身份证、税费金额、70%楼价余款,并约定时间第二天办理交易签证过户。
4交易签证过户
双方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买家于当时付清楼款余额给卖家,并交清所有税费,最后签署“房地产交易签证明书”。
5发证
于完成正式过户手续后即出新房产证。 备注:
(1) 上述手续是指有房产证物业,买家一次性付款的二手续。(如买家需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参照“办理二手房按揭手续及有关程序”) (2) 上述所有手续均在广州办理
(3) 上述手续的执行,按估价交付的契税及物业之协议售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4) “交易递件”及“交易签证过户”均须买卖双方本人一同前往办理; (5) 交易递件前要查册物业产权情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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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标准流程及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