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书(强制执行中债权人申请)
要点
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申请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破产。
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 市 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 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故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 ) 执字第 号。现该案已经穷尽执行措施,申请人的债权仍无法实现,故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理由如下: 一、该案在执行阶段中,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负债数额累计数额巨大,众多债权人至今无法实现对被申请人享有的合法债权,被申请人的资产明显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因此被申请人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二、另根据申请人调查得知,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负责人已不知去向,找不到办公地点。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为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贵院宣告被申请人破产,并以破产财产对申请人进行清偿。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破产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