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存档的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审核评估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以及艺术设计类课程特点,现制定出艺术与设计学院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存档的基本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完整性。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要求归档的课程教学资料,均须及时存档备查;各项资料中应该填写的信息,均须填写完整。
(二)准确性。各项信息填写准确无误,资料中的相关数据统计正确,资料的时序符合规范。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专业、课程等名称使用规范,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简称。
(三)原始性。所有课程教学资料均要保持其原始性,一旦形成并归档,不得随意更改或置换。
二、分项要求 (一)培养方案
1.各专业必须按时完成培养方案的制(修)定工作。 2.制(修)定培养方案必须采用统一的模板。
3.经过审核的培养方案,要分年级、分专业在二级学院主页上登出。
4.教务处负责编印培养方案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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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大纲
1.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每年组织对教学大纲进行审定。 2.经过审定的教学大纲,要分年级、分专业在二级学院主页上登出。
3.各专业负责按年级编印课程教学大纲合订本,合订本中应涵盖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
4.由学院统一印制,每个专业教学大纲合订本需印5套,其中1套送交教务处,1套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其余由院系留存。
(三)讲稿
1.讲稿是对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整理加工,既源于教材,又精于教材。可以以多种形式呈现,如文稿、授课PPT、教学视频等能按课程大纲内容及进度体现授课内容的形式。
2.编写讲稿要求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3.讲稿要不断更新与补充。
4.要求学生自学的内容,讲稿中应有自学方法的指导和建议。
5.讲稿可以是纸质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
6.讲稿由每位老师个人存档,系部每学期末进行汇总归档。 (四)教案
1.教案一般以1次课为一个编写单元,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以1天为一个编写单元。
2.教案应列出单元教学内容的要点及要求,明确教学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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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推荐参考书目录,布置作业、复习及预习任务,对单元教学过程作好精心设计与安排,并对教学效果作出简要小结。
3.教案中的教学进度安排应与教学进度计划表基本相符。 4.教案可以是纸质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
5.教案由每位老师个人存档,系部每学期末进行汇总归档。 (五)课程教学任务书
1.课程教学任务书的下达时间在开课的前一学期。 2.“班级人数”是指下达教学任务时的人数。由于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原因造成开课时班级人数发生变化的,属于正常现象,不需改动。
3.学分数应与培养方案一致,总学时数可根据实际教学周次进行不超过4学时的微调。
4.“考核方式”填写“考试”或“考查”。
5.“实践实验学时数”与课程大纲中“实践学时”一致。 (六)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
1.任课教师应在学期开学之前制定好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 2.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应与教学大纲匹配,如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进度表中的栏目内容与之呼应。
3.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需按周次进行编写。进度表日期按照该学期学校校历周次标准(7天)填写。其中,“教学章节及内容”应简洁明了,一般可写到章节(含章节序号、名称);如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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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到习题课、课堂讨论、测验、实践教学环节等教学内容,应填写在对应栏目;如使用了统一教材,则各个周次教学内容的教材起止页码,应填写在“教材页码”栏目。
4.课程设计、实习等集中实践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表应按天进行编写。
5.本表可续页并合订,只需末页审核签名。 6.原则上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应分班填写。 (七)作业
1.教师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设计布置需要学生通过查阅文献、阅读书籍、动脑思考、动手实践、讨论探究、勤学苦练才能完成的高质量的作业,原则上不能布置简单抄写式作业。作业的呈现方式可多样化,如文献综述、调查报告、读书心得、个人习作、实践作品、创新作品、学术论文等。48学时及以上的理论课程,作业次数一般不少于5次;其他情况下,作业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2.学生作业应全批全改。作业批阅时,应有批阅标记,并指出或提示错误原因,错误严重的应要求学生重做。每次批阅后均应给出成绩和批阅日期,并将作业成绩记入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同时,鉴于艺术专业课内实践环节与平时作业密不可分的特点,凡含有课内实践学时的课程,实践成绩可以体现在平时作业成绩中。
3.非纸介质作业,可以用光盘或音像资料等形式呈现,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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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能体现学生完成、教师评阅、成绩评定等过程。
(八)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
1.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中应如实记载学生作业成绩和考勤情况,在“日期”栏记录作业批阅日期或考勤日期。
2.在表中备注栏明确平时成绩的计算方式,在表格的最后一列计算出学生的平时成绩。表格中不要体现与平时成绩不相关的其他成绩,如期考、总评等成绩。
3.考勤环节一定要体现,可另附一张单独的考勤表。可以呈现两种状态:一是作为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并制定测算标准,体现在备注栏中;二是不作为平时成绩组成部分,仅作课堂管理依据。
4.课程设计需要有平时成绩,并在表中备注栏明确成绩的计算方式。(主要以考勤情况作为平时成绩给定的参考,也可以其他符合认定的形式来组成平时分数。)
(九)课程或实践成绩登记表
1.课程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须完成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工作。
2.在表中“总评成绩计算方法”栏注明总评成绩计算方法,明确平时成绩、实验实践成绩、期考成绩所占比例。
3.本表中平时成绩要与《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中平时成绩一致,期考成绩要与试卷成绩一致。
4.“对应绩点”、“学分绩点”应按照《常州工学院课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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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课程教学资料整理、存档的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