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产生原因分析
一、顶板(形成顶板危害的主要原因):
1、对矿井的工程地质情况掌握不够,采取支护形式不切全实际;
2、对矿压显规律研究和掌握不够,预防工作不充分;
3、先用的支架(柱)初撑力和工作阻力达不到要求,支护材料(如锚杆锚索的锚固力、喷浆厚度等)达不到安全要求;
4、采掘工作面任意扩大空顶距离;
5、井巷交叉未加强支护;
6、采煤方法和顶板管理不合理,作业人员进入悬顶面积作业;
7、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水患(形成水患的主要原因):
1、安全管理人员对水患认识不足、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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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矿井地质及水文情况掌握不清,对防治水依据不足;
3、对老空区范围、积水情况不清或老区没有准确填绘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或井上下对照图上,对采掘作业防治水产生误导;
4、开采或破坏防水煤岩柱;
5、在采掘过程中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井口及工业场所地标高低于当地最高洪水位标高,不采取的防洪措施或防洪不力,地面塌陷区不治理或不彻底;
7、井下的排水系统不完善,主排水泵未经国家授权单位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8、编制的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不切合矿井实际,采取的措施针对不强,计划不能付诸实施。
三、机电运输(形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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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两回供电电源线路为非专用线路,接其它负荷;
2、矿井一级用电负荷未实现双回路供电,或已实现双回路供电,但线路上分接其它负荷;
3、防雷、接地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4、电气设备存在失爆现象;
5、主变压器、主副井提升机、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等未经国家授权单位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6、斜井提升“一坡三挡”不齐全或失效,带式输送提升运输保护装置不齐全;
7、安全监测控制系统不完善,无备用主机,传感器设置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且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8、通信和信号系统不完善。
四、通风、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形成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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