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m,支柱柱距、排距允许偏差不大于(100)mm,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设备上方与顶板距离不小于0.3m。
16、刮板机启动有预警装置,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17、带式输送机“四保护”、“两装置”齐全有效,其中“四保护”是指防堆煤保护、防打滑保护、防跑偏保护、(防撕裂)保护
18、带式输送机“两装置”是指有温度、烟雾监护装置,有(自动洒水)装置。
19、掘进专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的内容是(1)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面的;(2)未配备负责掘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20、煤巷、半煤岩巷综合机械化程度不低于(50)%;人工运料距离不超过300m。
21、掘进工作面在过老空区、老巷、断层、(破碎带)和岩性突变地带等应有针对性措施。
22、掘进零星工程要有针对性措施,有(管理人员)跟班。 23、锚网(索)支护巷道净宽误差符合以下有求:有中线的(0~100)mm,无中线的-50~200mm。
24、锚网(索)支护巷道净高误差符合以下有求:有腰线的0~100mm,无腰线的-50~200mm;巷道坡度偏差不得超过(±1)‰。
25、掘进工作面巷道至少每(100)米设置醒目的里程标志。 26、刚性支架巷道支架间距不大于(50)mm,倾斜巷道每增加5°支架迎山角增加1°。
27、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为硬岩,在30~60MPa之间的为中硬岩,小于30MPa的为软岩。
28、工作面支架立柱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29、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
30、材料、设备采用机械运输,人工运料距离不超过(300)m。
31、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进时,开机、退机、调机时发出报警信号,设备非操作侧设有(急停按钮),有前照明和尾灯;内外喷雾使用正常。 32、上山施工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设有护身柱或挡板,并在耙装机前增设固定装置。 33、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减速器与电动机实现软启动或(软连接)。
34、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固;行人跨越处设(过桥)。
35、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应有安全防护设施;机头处有防灭火器材;连续运输系统安设有连锁、闭锁控制装置,沿线安设有通信和(信号)装置。
36、巷道开掘、贯通前组织现场(会审)并制定专门措施。 37、光面爆破眼痕率符合以下要求:硬岩不小于(80%)、中硬岩不小于50%、软岩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轮廓。 38、螺母扭矩、抗拔力、网的铺设连接符合设计要求,锚杆露出螺母长度(10~50)mm,全螺纹锚杆10~100mm,锚索露出锁具长度150mm~250mm。
39、锚杆的抗拨力、预应力最低不小于设计的(90) %。
40、设备应采用机械运输,人工运料距离不应超过(300m)。 41、设备、物料放置地点与通风设施距离大于(5)m。 (八)、机电 一、填空题
1、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2、在用矿灯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完好矿灯总数应多出常用矿灯人数的(10)%以上。
3、设备更新改造按计划执行,设备大修计划应完成(90)%以上。
4、提升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5、主提升系统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过放、提升容器和(载荷)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主提升系统提升装置、连接装置及提升(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主提升系统制动装置可靠,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使用可靠的(电气)制动。
8、主提升系统立井井口及各水平阻车器、(安全门)、摇台等与提升信号闭锁。
9、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统内,安设有防撞梁和缓冲托罐装置;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安设有地锁和离合器闭锁。
10、主提升系统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设(二
级)制动装置。
11、提升系统通信、信号装置完善,主副井绞车房有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
12、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安设有摄像头,机房有(视频)监视器。
13、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装设有防滑、防跑偏、防堆煤、防撕裂和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以及温度、烟雾监测和(自动洒水)装置。
14、压缩机、储气罐及(管路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
15、井下(消防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具应齐全合格。 16、矿井及采区主排水系统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
17、地面供电系统有(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供电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18、高压开关柜具有防止带电合闸、防止带接地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防止带电合接地线、防止带负荷拉刀闸和(通信)功能。
19、井下供配电网络实行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 20、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 21、井下供电系统高压控制设备装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22、井下供电系统向(移动变电站)和高压电动机供电的馈电线上装有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 23、(40KW)及以上电动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控制。 24、井下信号、(照明)等其他127V单相供电系统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25、保护接地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26、低压电动机控制设备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27、动力电缆和各种信号、(监控监测)电缆使用煤矿用电缆。
28、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过负荷、(短路)等保护齐全可靠。
29、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符合要求,无“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
30、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31、有负责(机电)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有负责供电、电缆、小型电器、防爆、设备、配件、油脂、输送带、钢丝绳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能部门。
32、矿及生产区队配有机电管理和(技术人员),责任、分工明确。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