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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群体性事件:起因\\缘由和解决之道
作者:喻国明
来源:《中关村》2010年第05期
我国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改革与社会矛盾赛跑的阶段。
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从激烈言词到极端行动的发展链条逐渐缩短,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怎样的?需从心理学、社会学和我国的政治、经济现实等几个方面去寻求和讨论。
群体极化效应
以往的舆情热点大多是网上的事情网上解决,大家都遵守这个规则,随着网民“从说到做”、从言语到行动的社会特征日益明显,网络上的热点和现实社会的热点日益汇流、共振。 心理学家伯克威茨(Berkowitz)曾经指出,痛苦的刺激导致一种消极的情绪状态,促使人们倾向于产生侵犯行为。个人的侵犯倾向在群体情绪中往往被进一步放大,因为在群体讨论中,个人所做的决定,往往比他们原先所持有的意见更加极端,这被社会心理学家称之为群体极化效应(group-polarization effects)。由于群体情绪往往产生于受到威胁、挑战或是挫折的情况下,极端的意见往往会占据上风,其群体极化效应也会更加明显。用这个理论很容易解释网民在网络上“有主张,少论据”的表述和言语偏激、反应过度等现象。网民大多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背负了制度与结构变迁的代价,却没有真正享受到发展的成果。网络一定程度上给了这些人表达自己利益诉求乃至怨愤情绪的空间。只要网络上出现与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遭遇相似的事件——即便此事与他们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也会产生心理上的共振。因此网络上不时出现强烈却不理性的舆论现象。这其实是民众对公正和自保深感无力的反应。他们无力纠正明显的不公,所以只能采取“兔子急了也咬人”的办法。
“不明真相”的群众
网络热点事件之所以从一件件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上升为全国性的公共危机事件,都源于政府剥夺了民众对真相的基本信息权利。事实上,官方对信息的垄断、篡改、封杀和掩盖已经到了下意识的程度。每一次网上公共事件刚在青萍之末,官方就开始信息封杀、掩盖,紧接着暴力封杀,结果导致信息和信息需求者如涟漪般迅速扩大,最后官方像挤牙膏似的将信息呈现,民众获得信息满足。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轮回反复,官方对民间越来越不信任,民间对官方同样也越来越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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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让你知道的东西你无权知道”,这种固执、僵化的信息控制思维其根源在于数十年的意识形态体制,绝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在中国,好比“城管”总是和“打人”连在一起,“官员”总是和“腐败”连在一起,“群众”也总是和“不明真相”连在一起——一方面,官方指责群众“不明真相”,另一方面,官方又故意让群众“不明真相”。人具有天然好奇属性,你越是不想让我知道的东西我越想知道,因此,本来与自己没有切身利害的事件显得重要了,而官方对民众的不信任和下意识地对信息的垄断,自然而然导致了网络谣言的出现。
政府公信力下降
改革开放以后,靠共产主义等信念凝聚起来的社会共同体解构,由于各方面原因,新的社会共同体没有形成,社会断裂是目前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无论阶层上还是信仰上,中国社会信任都处于一种解体状态,社会不信任已经深入到社会关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家庭成员之间、民与官之间、官员之间、政府上下级之间等等。在缺少第三种力量的二元社会,这种不信任所引起的隐忧困扰着迷局中的国人。怀疑一切,消解一切,用“有罪推定”的心态打量一切……最突出的表现是在网上,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人们都以拿着放大镜的心态关注每一步进展。当他们发现事情似乎真的按照他们所担忧的方向发展时,事件便开始脱离官方的控制,最终以极端的方式爆发。
法外施恩的弊端
我们梳理一下去年的群体性事件——贵州瓮安“6·28”事件、陕西府谷“7·3”事件、云南孟连“7·19”事件、深圳宝安 “11·7”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广东东莞“11·25”事件等——其大概过程都是:普通的民事或刑事案件——公权力介入——没有成为公众利益代表,却偏袒权、富一方——“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爆发群体性事件——上级批示解决——当事政府赔偿“私了”。
目前我国的政治逻辑基本是“只有更高的权力可以制约权力”,而不是公民的权利。试图依靠权力的“清官情结”和“皇帝情结”虽往往是民众的一厢情愿,但目前他们唯一能够倚重的力量的确也只有高层权力的表态。一个表态,一次追究,一方面可令地方权力约略收敛,另一方面可以给民众“头上有青天”的安慰。
这种解决方式尚停留在个案层面,更多是一种被动反应和临时措施,而没有提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政理念。首先应改“群体性事件”的表述为“公民基于利益表达的集体行动”——前者背后隐藏着事件化、政治化和不稳定的涵义;其次是建立切实有效的机制,理顺民众的表达渠道和应对矛盾冲突的长效机制。
现代社会学里有“弱者的武器”的概念,即弱势一方通过既有的正规途径,比如诉讼、信访、请愿等,无法达成自己的诉求,只好转而寻求其他极端手段,比如怠工、上演跳楼秀、聚众停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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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现实中上访数量的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就是很好的例证。“闹大了才可解决”取代了理性、合法的表达途径——这会产生可怕的示范效应,造成恶性循环。
建立有效的对话平台
原来像钢板一块的社会共同体解体以后,形成了不同利益诉求的团体。社会尚未形成有效的对话平台,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就容易发生误解;另一方面,利益多元化后,公共政策本身的效率下降了。政府应该成为有效的公共讨论平台的构建者和秩序的维护者,改变封建大家长制思维——这种思维模式往往导致越俎代庖,包办一切,执法不公,使政府变成利益的分配者和占有者。公众具有自我判断能力,正确的观点在交锋中才能辨别出来。
而目前的社会话语机制呈现出明显的金字塔型特征——政治精英占据绝对制高点;经济精英用财富支撑其话语霸权;知识精英的话语空间日趋扩张;社会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利则处于边缘化的尴尬境地。在现实中,作为整合各种话语力量、平衡各阶层利益需求的公共政策,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偏差和失灵,基层政府相关决策更是如此。
我国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改革与社会矛盾赛跑的阶段。国人历来“不患贫而患不均”,弱势群体的社会相对剥夺感日益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时,他们还存有一种未来期待,一旦社会发展停滞,其期待破灭,社会矛盾的激进化就会接踵而至。
网络群体性事件起因缘由和解决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