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故障
期间的安全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在维护、故障处理期间的作业安全,防止因维护不及时、不到位或者出现意外故障,造成监控系统网络传输中断,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监控系统维护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维护
监控中心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或者检修监控主备机、数据服务器、ups后备电源等设备和线路,在更换或者检修期间将直接影响监控中心站监控数据的正常联网传输。
1、监控中心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线领导同意后报请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并在矿井通风调度备案。
2、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负责处理监控中心站维护期间的突发情况。
3、现场负责人必须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得到煤电公司、许平公司同意后方可通知现场维修人员进行作业。
4、安全监控主管技术员负责在开始作业前和任务完成后向煤电公司、许平公司汇报。
5、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采掘地点瓦捡工加强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
6、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停止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待维护完成后,方可生产。
7、维护作业期间,井下各地点严禁进行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连的停电检修作业。
8、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中心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检测分站维护
监测分站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监测分站,更换监测分站后备电源、电源电缆、传输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分站到中心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上安设的各类型传感器无法实时监测。
1、监测分站维护前,信息中心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停电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报煤电公司、许平公司、矿通风调度备案。
2、监测分站维护期间,监控负责人安排专人(技术员或监控班长)现场指挥,处理维护期间出现的突发状况。
3、开始作业前和结束作业后,现场负责人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进行停送电作业。
4、监测分站影响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每30分钟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维护结束后方可恢复生产。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监测分站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现场负责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三)传感器维护
传感器维护包括有计划的更换、拆除传感器,更换传感器航空插头、延长传感器监测电缆等内容,将直接影响传感器到监测分站之间的传输,造成分站无法实时读取传感器数据。
1、传感器维护前,监测工提前向通风调度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护作业;如维护甲烷传感器,尤其涉及到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的控制区域,监测工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2、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监测工必须尽快缩短检修时间,恢复影响区域内送电工作,缩短对采掘工作面生产的影响时间。
3、甲烷传感器维护期间,受影响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对所监管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加强检查工作。
4、传感器维修结束后,监测工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联系变电所配电工对受影响区域恢复供电工作。
5、通风调度值班员负责详细记录传感器维护开始时间、维护项目、维护人、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监控中心站故障处理
1、监控主机发生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