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通知书之小区消防安全通知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小区消防安全通知

【篇一:关于小区做好冬季防火安全的通知】

关于小区做好冬季防火的 通 知

尊敬的祁连山小区业主:

冬季来临,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小区物业确保灭火设施完好能随时备用。 现将小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家有小孩的住户要看管好自家小孩杜绝小孩在垃圾箱旁边、楼道内、小区院内点明火。

2、楼道、管道井杜绝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各住户要及时提高对加强冬季防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出门关闭天燃气阀门、电插座等易引发火灾的家用设备。 望周知!

青海磐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七日

【篇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住宅小区是在每一个城市都会存在的,因为这是居民居住的地方,人口密集度极大。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两篇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一

各区、县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和我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年度检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要组织在管物业管理商品房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小区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三)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四)每年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 (五)楼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二、检查的方式

(一)各物业管理小区开展自查。各小区项目经理要根据所管项目实际,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工程技术和相关人员,逐项开展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真查真改,落实到位。 (二)物业服务企业组织联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同志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每一个在管小区检查项目自查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自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责成专人督促落实。

(三)区县房管局抽查。各区县房管局要根据辖区各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实际,重点对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易发生火灾部位和消防工作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推动各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关系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区县房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做好检查、联查和抽查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整改到位。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2次所管小区消防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问题,要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改到位,确保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每年至少组织1次员工消防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完善消防工作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员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把火灾隐患消除在日常工作中。同时要注重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工作,

引导广大居民增强消防意识,自我防范意识,时刻消除火灾隐患。 201x年x月x日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知二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房地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5月2日全市消防工作紧急会议的部署和我局《关于切实做好住宅小区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沪房管物〔2014〕76号)的要求,现就5月16日前在全市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的宣传力度 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及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居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充分利用小区户外视频、社区板报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切实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二、加强对群租、违法搭建等导致消防安全隐患行为的发现、劝阻、报告力度

针对住宅小区中存在的群租、违法搭建、居改非、违法占用公共部位等导致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及管理人员要积极会同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加大巡查发现力度,告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消防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三、加强楼道堆物、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行为的排查整治 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及管理人员要积极会同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集中开展清理楼道堆物行动,及时消除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消防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消防应急生命通道的畅通。 四、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及小区经理要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产权人、业主),提出维修、改造、更新建议。要落实消防违法行为发现报告制度,发现业主(使用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完整保存各类工作资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有资格的人员值班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

区县房管部门、房管办事处要结合住宅物业服务四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检查督导台帐,留下工作痕迹,同时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通过962121平台上报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我局将组织力量赴区县房管部门和住宅小区,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本通知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跟踪督导检查。

五、加大房屋消防安全使用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

针对住宅小区中存在的群租、违法搭建、居改非、违法占用公共部位等导致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手段,主动对接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加

大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形成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

【篇三: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了加强 的消防管理,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各位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有关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各位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的施工单位及 进行各项施工的单位下发消防安全告知书,请各位认真阅读,承诺在实际使用房屋过程中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严格遵守以下相关消防安全规定:

一、业主如通过出租等方式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请您务必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与承租人一起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业主如通过出租、出借等方式将房屋交给他人使用,业主和承租人、借用人需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出借)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实)交到“ ”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同时,双方承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五日内,到本物业服务中心共同签署本《消防安全告知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为确保本物业管理秩序,维护您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本物业服务中心将及时登记造册管理,明确记载业主和承租人、借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出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信息。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指定 为本产权单位防火负责人,并承诺认真履行防火职责。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明确的签字防火责任人若因工作调动和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时,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另行指定专人(如未指定,则由业主本人担任)继续履行其前任的职责,并立即报送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四、防火负责人需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防火责任制,认识火灾的危险性,掌握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初期火灾的方法;熟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数量和分布,并经常进行防火培训和学习。开发商已经按照消防规范和要求配备和完善了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防火负责人需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和妥善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随时处于可有效使用的状态,禁止圈占埋压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装修施工前期,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四川省建筑装修消防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进行设计,并需将装修施工图和装修方案报物业服务中心物管处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对于隐蔽工程,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经物业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后才进行下一步施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改变水、电、气线路,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如未经物管处审核备案即进行装修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同意承担因装修和使用房屋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如因此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对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在本小区内存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体、气体及燃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不在小区楼层中的走廊以任何形式堆放任何物品,并需将废物及垃圾放置于物业服务中心的指定地点。经本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检查提出书面制止意见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仍拒不整改的,视为本物业服务中心已经获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书面授权,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任意置放的物品等进行处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和补(赔)偿要求。

八、凡需动火(电焊、氧割、气焊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提前申报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并落实专业人员监护,准备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及时清理现场,防止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九、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雇佣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承诺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该等人员均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劝诫。

十、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在如发生灾害事故后,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负责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在自己的产权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灾害事故互负连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以及本消防安全告知书规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具有安全隐患的行为,润锦城公司有权请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相应民事责任。

十二、本消防安全告知书确认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使用的物业区域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治安、防火责任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本人或其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物业服务中心仅提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不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专有使用部分承担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责任。

十三、业主已明确本人的前述义务和责任,如违反防火安全及治安管理规定,在所使用区域内发生火灾或治安事件,本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自愿为物业使用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四、本消防安全告知书一式二份,由“”物业服务中心、业主(物业使用人)各保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承诺在实际使用、管理小区该房屋期间内,全面按照本《消防安全告知书》的要求认真执行。经认真阅读消防安全告知书,并在充分理解责任告知书全部条款含义的前提下,同意自愿签署本消防安全告知书。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业主(房号:)签字:

物业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通知书之小区消防安全通知

小区消防安全通知【篇一:关于小区做好冬季防火安全的通知】关于小区做好冬季防火的通知尊敬的祁连山小区业主:冬季来临,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小区物业确保灭火设施完好能随时备用。现将小区冬季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347y3oheq6o2vt5lzj67d82u9zjet00if2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