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等问题,地方政府权少责任大,结果是越管理越混乱。有基层干部说,基层干部责任大,权力小,无所作为,这是当前大部分矛盾的根源。
二是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实行大部制,但基层事情多,人员少,很多事情做不了。地方和基层政府可支配财力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多,信访维稳成本与压力与日俱增。有干部抱怨说,什么都是属地任务和责任,但是人权和财力不但没有随着形势变化而增加,反而越来越紧张。
三是农村自治组织的活动经费来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市民是不会自己掏钱办事情的。这就涉及到自治组织的独立性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好的办法,问题在于:从政权意义上,政府并没有把权力让渡给居委会,只是下放了一些公共服务职能;从自治意义上,居民不支持,所以居委会和村委会在基层的治理作用非常有限。上级政府给了居委会和村委会很多事务,但是没有给予相应的权利和财力,事情很难做起来,村民自治加大了管治的难度,责权利不统一。社区干部专业化水平也亟待提高。
四是乡规民约很重要,乡规民约需要全体居民的认可,但是也要有法律支持,要为乡规民约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事实上,居民最关心的是自己的根本利益,基层社会治理如何把居民的利益调动起来,像成都市的“还权赋能”就是一种在农村开展的积极探索。如何把这种探索拓展到城镇,还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全体居民的积极努力。
七、群众根本利益问题的解决方式
要避免“信访不信法”问题。一是基层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群众多向政府信访,很少诉之法律,导致政府压力大,问题难解决。有基层干部甚至说,现阶段的信访制度给他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对基层街道的信访问责机制反而导致群众的随意恶意上访,却不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政府在信访事务中管得过多、过宽,造成“信访不信法”现象。
二是政府为实施工程加速征地拆迁的同时,不能及时解决安置用地,不能协调当前拆迁补偿标准和历史上的补偿标准之间的价格差异,造成历史上的拆迁户依据新时期的新标准提
出新的要求,给拆迁带来阻力。实际工作中,有些矛盾和问题通常并不复杂,但是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例如,同样面积的房屋,因为两家的装修差异提出不同的补偿要求,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引发讨价还价,拒不搬迁,拖延搬迁,相关工作迟迟不能推进。基层干部面临的是一些缺乏规范的具体事务,消耗巨大精力,有时费力不讨好。
八、个别部门和地区的形式主义
干部们担心自己所在地区开展的社会管理创新流于形式。一是一些地区的干部对于目前本地实施的“大走访”等面向群众问题的工作还存有疑虑。今年以来,一些地区开展了“大走访”、“强基工程”、“网格化管理”等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使人感到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正在纳入各级政府的议程,另一方面,一些干部也担心这些会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体制机制束缚使实际问题的解决程度大打折扣。欠发达地区的镇街经济指标压力大,没有时间关注社会管理。镇街领导干部不安心在基层工作,一心想往县、市走。各地社工晋升机制不完善,导致社工流动性大,不利于本地人才种子的培养。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街道面临着诸多社会利益诉求,但体制机制僵化,束缚了工作的开展。街镇社会管理和服务是当前的重点和难点。所谓重点,是指已经到了不得不做的地步了,难点是街镇和村居都没有经费和人力来做好管理,特别是服务工作,使许多工作流于形式。
九、社会管理问题上的考核和问责制
考核干部的指标过多,诸如民生、环境、上访等,多是一票否决,既给干部们带来压力,也给放手大胆工作带来阻力。很多干部怕出事,不敢干事,越不敢干事,越容易出事。有干部抱怨说,为应对各种日常检查,大部分时间消耗在写材料和准备汇报中,有的地方1年间有50%以上的时间应对检查。这些使基层干部疲惫不堪,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一些工作中,为了不被一票否决,下级政府为应对上级政府不得不造假。基层考核制度不科学直接影响镇街发展。要把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和体制机制作为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核心问题。
十、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
基层干部担心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的族群关系难以处理。镇街管理的人口越来越多,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的族群、利益关系复杂。一是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的融合问题。针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不足,方法单一,尤其是缺乏满足流动人口需要的资金。群众尤其是流动人口对政府、居委会认同度低,属地感不强,各项社会活动工作参与度低。当地政府和居民对自己的利益考虑得较多,尤其是族群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族群之间的冲突,近来多发生外来族群与当地族群之间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外来居民如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当地政府和居民如何关爱外来族群,如何让他们分享发展改革和开放的成果,如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劳资之间的关系等。乡镇级财政仅仅能够满足本乡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哪还有能力去管流动人口?还有住房问题,这对本地人来说不是大问题,但对外来人口则是大问题。有乡镇干部问:上级要求属地解决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钱从哪里来?三是外来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涉及到财政来源、事权和财力,当地干部建议此事由省级财政统筹,县乡提供比较好。一些乡镇,70%的财政收入要交给省财政,25%交给县财政,而提供公共服务则由县乡各出50%。省级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体制迫切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研究员)
丁元竹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十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