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内资合伙企业清算人备案时填写,填写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清 算 人 成 员 信 息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 (企业名称) 清算人备案。签字: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 (企业名称) 清算人备案。签字: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 (企业名称) 清算人备案。签字: 附表3(设立和合伙人出资情况变化时填写)
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________)
合伙人名称 国别 或 姓 名 (地区) 住 所 证件类型 及 号 码 承担责任 方 式 出资方式 评估方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缴付期限 注:“承担责任方式”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评估方式”栏,以货币出资的,填写“无”;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以劳务出资的,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 “缴付期限”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
附表4(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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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目录
________________ 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查询,经营范围涉及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后方能经营的事项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签字(盖章):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设立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还需加盖公章);变更登记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还需加盖公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表5(外资合伙企业设立或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人备案时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
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被授权人地址 被授权人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被授权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表6(外资合伙企业设立及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时填写)
关于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称) ,主要投资 ,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禁止类与有股权要求的领域,符合国家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特此说明: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