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影响 ——基于对CS
公司财务数据的测算
□宁会珍 杨伟伟(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云南昆明650304)
【摘 要】摘要:“营改增”势必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等造成影响,文章首先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采购、收入确认等会计核算的影响。然后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CS公司)201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基础,分析了“营改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发现税制改革对公司的利润表影响较大,而对资产负债表影响较小。最后从财务人员素质、固定资产购置、供应商选择等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 【期刊名称】商业会计 【年(卷),期】2017(000)001 【总页数】3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施工企业 会计核算财务报表
一、会计核算方法发生变化
(一)采购业务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采购过程中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额均不能抵扣,要求全部计入采购物资(这里指的是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的成本。“营改增”之后,倘若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就允许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但是,如果采购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向购买方支付的增值税额无法抵扣销项税额,仍然计入采购物资的成本。 “营改增”之后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看似很简单,但是影响重大,尤其是影响
建造合同的成本。下面将举例演示税改前后账务处理的不同。
例:假设CS公司购入4 000吨钢材用于施工项目A,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钢材的价款1 200万元,增值税税额204万元,价税合计共1 404万元。上述款项用银行汇票支付,该批钢材已经验收入库(单位:万元)。 1.购入原材料时:
①“营改增”之前,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钢材1 404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1 404 ②“营改增”之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钢材1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1 404
2.领用原材料:项目A施工领用上述购入的钢材共4 000吨(实务中领用材料一般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这里简化表述)。 ①“营改增”之前,会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A项目合同——合同成本1 404 贷:原材料——钢材1 404
②“营改增”之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A项目合同——合同成本1 200 贷:原材料——钢材1 200
通过上例可见,购入相同数量、相同价格的钢材,税改之前该批钢材的成本为
1 404万元,税改之后其成本则变成了1 200万元。在钢材被领用时,其成本也随之转移到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中,因而建造合同的成本在“营改增”后比“营改增”前减少了204万元。 (二)收入确认时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营改增”之前,按一定完工进度计算的收入全部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而“营改增”之后,按一定完工进度计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应分解为不含税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剩余部分为工程增值形成的销项税额。下面仍然举例演示“营改增”前后账务处理的不同:
例:承上例,假设CS公司于2013年年初承接了一项工程项目B,建造期为三年,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要求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末的有关资料如表1。
本文以2013年为例,年末应确认的收入和费用计算如下: 项目完工进度=6 000/(6 000+14 000)=30% 年末应确认收入=25 000×30%=7 500(万元)
年末应确认毛利=(25 000-20 000)×30%=1 500(万元) 年末应确认成本=7 500-1 500=6 000(万元) 1.“营改增”之前,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000
工程施工——B项目合同——合同毛利1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500
论“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影响——基于对CS公司财务数据的测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