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书应全部采用A4纸,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2)凡有增加和修正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3)投标书的提交
?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全部内容,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出现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包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包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 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由招标人签收。 4)无效标书的界定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标书均视为无效标书: ? 未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的标书 ?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盖章
?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
? 投标书字迹模糊、潦草、无法辨认
第七条【投标公函】解释
1.投标单位须根据工程承包范围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投标公函】中填报施工总工期所需的日历天数,此施工总工期包括进行设计、材料供应、制作、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天数。投标单位中标后,此日历天数将作为合同工期,并且业主将按此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由于分包单位的原因而引起的工程延误,其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额为本工程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
第八条【投标报价汇总表】解释
本表是【清单01】至【清单03】报价金额的汇总。投标单位应将上述清单中的报价总金额填入此汇总表内,按照各标段计算小计汇总
并计算投标报价总金额。
投标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和校对,投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或多项的,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招标人经核实确有错漏的应予调整,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视为投标方认可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实际施工中如发生招标图纸工程量大于工程量清单量,则认为由此引起的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价中,结算时不再计入增补金额。
第九条【清单01铝门窗报价】解释
1.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技术要求】、设计图纸按各号房在清单内填妥各种类型门窗的尺寸、面积、数量,平方米单价及报价总金额。 2.工程量计算规则:门窗的面积按设计图纸尺寸以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折线窗按展开面积计算。(详见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中册中第729页门窗工程量计算规则说明)。
3.本项目门窗供货和安装工程按综合单价的方式报价,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 ? 直接费、间接费、设备费、材料费、合同备案审查费、办理各种证件费用、损耗、物价上涨或汇率涨、跌而产生的材料差价、各种保险费用、各种管理费、利润以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 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用工及费用 ? 材料场内外运转、装卸车、堆码费用 ? 工程交验时所有配合费用 ? 二年保修期的维修费用 ? 施工用水电费用
? 各道工序成品保护费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收取
? 窗三性检测试验费 ? 门窗节能检测费 ? 深化图纸设计费 总包配合费:按3%计算 注:有关总包配合内容如下
a、提供施工道路、通道,并提供施工操作场地;
b、提供其他承包人在现场搭设办公室、材料设备堆场的场地和加工场地;
c、提供现有脚手架、临时照明; d、提供垂直运输设施; e、提供现场用电、用水接驳点
总承包人须承担对分包人的总包管理、施工配合及协调等职责,并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填塞(发泡剂)工作由门窗承包单位承担,其填塞方式及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及政府质监部门的要求;此项工作完成后,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用内外墙面的水泥砂浆抹灰层处理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空隙,并确保门窗框与墙体之间在下雨天不发生渗水现象;然后,再由门窗承包单位在门窗内外周边施打硅胶。门窗承包单位需负责复查总承包单位所做的各项工作,并补充其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所有门窗的防水性能达到规范及设计的要求,与此同时,也要满足政府质监部门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上述由其承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费用。
5.总承包单位已承诺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将达到国家颁布的合格等级。为此,业主要求本项目门窗工程的施工质量也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投标单位应根据这一要求在投标报价清单内提出为达到上述标准而需发生的费用。无论投标单位是否在投标报价清单内报价、无论投标单位是否将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无论投标单位是否收
取此项费用,投标单位中标承包后,如经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业主评定门窗工程的质量未达到合格等级,则本工程分包单位需按合同结算总造价的3%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6.投标单位须注意:型号及规格相同的门窗在各清单内所报的单价必须相同。否则,业主有权在确定工程变更费用时以保证质量和效果的原则采用最有利于降低变更费用的单价。
第十条【清单02投标单位其他一切需报价的费用】表解释
1. 投标单位应在此清单内填报承包本工程所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无论在本清单内是否已填报了全部或部分费用。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任何其他费用。
2.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视察施工现场,并将因施工现场各种条件或因素(包括且不限于:施工临时设施、脚手架及现场运输设备、现场场地狭小以及施工现场因政府部门规定或因总承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施工而造成的各种限制条件等等)而需要增加的各项费用应包含在【清单01】的报价金额内,或在本清单内自行列项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所有这些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金额。
3. 确保施工现场的管理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投标单位应在本清单内提出为达到文明工地标准而需发生的费用。无论投标单位是否在本清单内报价、无论投标单位是否已将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投标单位中标后,业主将按月对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状况进行考核,并按【合同条件细则】中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4. 投标单位注意:本工程中标后将签署业主、总承包单位、中标单位三方合同。所有相关质量、进度、安全等需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范围内。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向总包方支付配合费(见第八条3),由招标方代扣,投标人应接受总包的统一管理。
5.投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等的要求进行门窗的三性试验、节能
检测,并提供试验报告及按总樘数5%抽取的喷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也应在此清单中包含。如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不需上述三性试验进行验收,则该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6. 业主要求承包单位在竣工交付使用前对门窗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全部责任;为此,投标单位应在本清单内【投标单位其他一切需报价的费用】一栏中填报承担此项工作所需发生的费用。如投标单位未在此栏内填报任何数额,则说明投标单位已将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内。
第十一条【清单03主要材料品牌及生产单位确认表】解释
1.投标单位应在此表内如实填报本工程所用的各种材料,包括型材、玻璃和五金配件以及发泡剂和耐候胶等辅助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市场价及生产单位,以供业主审核。
2.所有的各种材料均应该上报各种规格,未上报过的规格不允许使用。 3.五金配件按照甲方指定品牌及规格上报
第十二条【清单04每樘门窗价格组成分析表】解释
1.合同期内,业主有可能更改门窗的样式或大小,或指令增加新的窗型。投标单位中标后,此表内的数据及单价等将作为分析、测算及确定上述变更或新增门窗价格的依据。
2.投标单位应按表内的格式及要求,分别按照号房汇总计算综合单价。详细分析组成每一种规格门窗的材料价格、加工费、运输及装卸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请投标单位注意:此分析表内的每樘门窗的每m2单价应与该窗在投标报价清单内的价格相同。否则,业主也有权在确定工程变更费用时以孰低孰优的原则采用最有利于降低变更费用的单价。
3.测算的时候按照门窗的实际制作图纸测算,最后按照图纸设计洞口
某大厦各种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