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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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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交通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

二是对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的认识; 三是学会如何安全走路;

四是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险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前校领导也邀请了交巡警大队到校进行了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对以上重点进行了宣教。

1、 我们上道路参与交通首先要认识交通信号。

大家都知道文明城市离不开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即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公民、学生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红绿灯路口、城市主干道的交通代表着一个城市交通形象。红绿灯主要是控制交通流,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安全行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扰乱了红绿灯路上的正常交通秩序,违反了交通安全法,降低城市和人民的文明水平。

交通信号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就象哑语指导交通参与者行车、走路。它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红绿灯只是交通信号的一种。交通信号灯组成有许多种类,有普通信号灯和多相位信号灯即带箭头的信号灯、人行横道灯等,都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示。红灯亮时,所有在红灯所指示的车道或者人行道的车辆和行人,都要停止通行,等候红灯灭后在通行。绿灯亮时,所有在绿灯所指示的车道或者人行道的车辆和行人,都可以通行,待绿灯灭时要立即停止通行。黄灯是警告性信号黄灯亮时,所有在黄灯所指示的车道或者人行道的车辆和行人,都要停止通行,等待黄灯变为红灯(继续停止通行,等待转为绿灯)或者绿灯(可以通行);但是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绿灯路口右行方向有一个停止线,遇红灯时应当在线内停车。

案例:2006年11月17日上午7时10分,宿迁市宿豫县小店乡

光前村驾驶人褚俊安(男,40岁)驾驶苏13-10879号三轮汽车遇沿249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老庄红绿灯路口地段,遇红灯强行通行,遇沿人行横道由东向西骑自行车过路的马娜娜(女,14岁,本市新安镇沈马村人,第七中学初一学生)、刁柳(女,13岁,本市新安镇沈马村人,第七中学初一学生),发生相撞事故,致马娜娜死亡,刁柳受伤。肇事后,褚俊安弃车逃逸,后于当日中午到宿迁市小店乡派出所投案。目前,褚俊安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应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 道路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专用车道等; 机动车分为:客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普通两轮摩托车、轻便两轮摩托车等。

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车等。

一是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二是它要求非机动车应当在道路划分的规定的范围里的,一般地,非机动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通行路面宽度自行车不能超过1.5米、三轮车不能超过2.2米、畜力车不得超过2.6米、残疾人机动轮椅不得超过1.6米、电动自行车不得能超过1.5米。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1、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2、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5、不得牵引、攀附车辆或者其它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10、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11、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同学们在驾驶自行车时一定要匀速行驶,转弯时伸手示意,不要截头猛拐,不要你追我赶,注意避让机动车。

案例:我市的一个中学女学生放学时骑自行车由西向东横过公路时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轿车撞到,造成该学生倒地受伤一只眼睛与自行车把接触时受伤,造成一只眼球摘除。

3、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4、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未设停车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5、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路边行走。人行道(在城市有连续建筑群的街道),是指从标出车行道界线的路缘石、缘石(流水石)起至房基线高出车行道的部分专供行人通行。对于没有划、设人行道的路段,行人须靠边行走,行人靠路边行走,是指从道路边缘线算起,行人通过路面宽度一般不能超过1米。

6、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行。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地道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地路段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一是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一般是先看左边的来车,再看右边的来车。同时目测车速和距离,感到确有安全把握时再行通过;二是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要斜穿或者猛跑,直行过最安全。斜穿会延长行人在车行道的步行距离,增加了人车混行的时间,也影响行人观察侧身往来车辆的视野。行人猛跑也会促使机动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不能迅速作

出判断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也使猛跑者在左右来往车辆的挟持下造成险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行人若在车辆制动距离内突然横穿,车辆驾驶人必然会猝不及防,即使采取正确避让措施,也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所以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横过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摩托车通行时应当在机动车道的右侧通行。不要从停着的汽车前或者车后穿过公路。

案例:我市一个人到交巡警大队为自己的弟弟处理事故,回家路上从一辆拉草车的后面突然横过公路被草车右侧过来的公交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行为。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因为设置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都是交通流量比较大、交通情况比较复杂的路段,行人若穿行隔离设施进入车行道,人车混行,不但危急自身安全,也影响交通的畅通。扒车,是指人用手扒住车厢栏板或货物,身体悬于车外,由车辆带着走,扒车人常因臂力不支而掉下摔伤、摔死。强行拦车,是指车辆在行驶种,人站在车前企图用身躯阻拦车辆前行而就地停下,意在搭乘或者其它目的。这种行为常常造成车辆紧急制动,甚至将拦车人撞伤、撞死或者驾驶人为紧急避险而撞及其它。

案例:前一段时间一个中学生上学时迟到了心里着急从家里出来急忙上学,到学校附近为了赶时间,也未向两边看就跨过公路护拦,刚到路中间就被一辆小车将腿断了。

8、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案例:2004年在瓦窑镇铁路道口,因铁路立交积水,几名女学生从铁路上通过时没注意观察加上雾天,有两名女学生被火车撞死的

事故

9、驾驶乘坐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我市摩托车发展迅猛,有的家庭不止一辆,中学生乘坐和驾驶摩托车的机会很多。但是驾驶机动车必须经过公安车管部门的考试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警告、罚款、扣留车辆和拘留。《安全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才能申请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速度快,稳定性差,易发生交通事故。与汽车相比,摩托车驾驶人或者乘车人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意外,就处于易伤害位置。据统计,与摩托车有关的事故中,驾驶人或乘车人的头部有80%可能受到碰撞。人的头部结构特点决定,一旦受到撞击,极易形成挫伤,轻则脑震荡,重则死亡。因此,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中学生不得偷骑、偷开机动车(摩托车)。

10、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案例:我市的一名乘客去年夏天乘车去徐州,天热就买了一瓶啤酒在车上喝。喝完后随手仍出左侧车窗。这时迎面来了一辆邳州港务局的轿车,啤酒瓶正好砸在轿车的檔风玻璃。轿车司机一紧张向右打方向车冲进路边排水沟里,造成两人受伤的事故。 五、交通事故特点和规律:

事物的发生、发展往往具有规律性交通事故也不例外,通过交巡警的大力工作和探索我们发现了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在我们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的同时通报给在座的各位以便有效应对。1、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一天中交通事故高发时段有以下几个(24小时制),1时—3时;5时—8时;11时—14时;17时—21时;第一个时段主要是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事故,而后几个时段主要是机动车与

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一是交通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二是对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的认识;三是学会如何安全走路;四是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险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前校领导也邀请了交巡警大队到校进行了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对以上重点进行了宣教。1、我们上道路参与交通首先要认识交通信号。大家都知道文明城市离不开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即道路交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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