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
者来说,总可以在班上找到研究对象,而且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处理,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活动)。 3.8 案例研究法:
什么是“案例”?中外学者尚无普遍公认的、权威的定义,一般认为,案例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现象的客观描述。教育案例是对教育活动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能够反映教育某些内在规律或某些教学思想、原理的具体教学事件的描述、总结分析,它通常是课堂内真实的故事,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困惑的真实记录。对这些“真实记录”进行分析研究,寻找规律或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而寻求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方法,或形成新的研究课题。在案例法的研究中,研究者自身的洞察力是关键。
关于案例含义的基本观点 :
第一,所有的案例都是事件,但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可以成为案例。教育上的案例首先表现为一个事件。但是能够作为案例的事件必须要具备这样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在事件中必须要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换句话说,没有问题在内的事件不能称为案例;二是这个事件应该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通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过这个事件可以给人带来许多思考,带来若遇到同样或类似事件如何应对的借鉴意义和价值。
第二,所有的案例都是故事,但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成为案例。案例讲述的肯定是一个故事,并且许多情况下讲述的一个有趣的故事,其中会有一些生动的情节、鲜活的人物。作为案例的故事至少应该具备这样两个两个条件:一是这个故事必须是一个真实的事例,不能是编制者自己凭空想象杜撰出来的,没有真实发生的故事不能作为一个案例;二是这个要有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情节,片段的、支离破碎的无法给人以整体感的所谓故事不能成为一个案例。
第三,所有的案例都是对某一个事例的描述,但不是所有事例的描述都可以成为案例。
除了满足上述两个方面的要求外,在案例的叙写上,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事例的描述中要包括有一定的冲突;二是事例的描述要具体、明确,不应是对事情大体如何的笼统描述,也不应对事情所具有的总体特征所作的抽象化的、概括化的说明;三是描述中要把事例置于一个时空框架之中,也就是要说明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四是事例的描述,要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能反映出教育教学工作的复杂性,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如态度、动机、需要等;五是事例的描述要能反映出故事发生的特定的背景。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虽然一项练习、一个难题、一篇文章或其它近似于案例的材料,也可以在课堂上起到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效果,但它们并不能称为案例。既然任何案例的基础,都是个人或一个单位在实际情景中所面对的事实,若把虚拟的材料、没有任何问题或疑难包含在内的材料也纳入案例的阵营,案例的主要特征也就几乎不存在了。
案例的结构 (每个完整的案例大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①主题与背景——每个案例都提炼出一个鲜明的主题,它通常应关系到课堂教学的核心理念、常见问题、困扰事件,要富有时代性、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改革精神。
②情境描述——案例描述应是一件文学作品或片段,而不是课堂实录,无论主题是多么深刻、故事是多么复杂,它都应该以一种有趣的,引人入胜的方式来讲述。案例描述不能杜撰,它应来源于教师真实的经验(情境故事,教学事件)、面对的问题;当然,具体情节要经适当调整与改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紧紧环绕主题并凸显了讨论的焦点。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③问题讨论——首先可设计一份案例讨论的作业单,包括学科知识要点、教学法和情境特点,以及案例的说明与注意事项。然后提了建议讨论的问题,如学科知识问题、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学方法和情境问题、扩展问题。
④诠释与研究——对案例作多角度的解读,可包括对课堂教学行为作技术分析,教师的课后反思等,案例研究所得结论可在这一部分展开。这里的分析,应回归到对课堂教学基本面的探讨才能展现案例的价值。最后,案例可以是单个的,也可以是多个的,例如横向的差别比较,纵向的改变和进步,各有不同的作用。
1月21日《中国教育报》刊登了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
刘良华文章:《教育叙事:重建教师思维》。《中国教育报》为这篇文章加了编者按:目前,写教育论文是每个教师在成长过程中都要面对的事情,也确实有许多教师在写论文的时候犯了难。教师到底要不要写论文也引起过有褒有贬的争论。本文作者提出的教师做研究要关注发生在自己教育生活中的故事,并通过对这些故事的叙述去反思自己的教学,从而改进和重建自己的教育生活,而不是去写那些有时是连自己也不理解的观念性的论文。这种方式与其说是教育论文,毋宁说是教育记叙文。以此类推,可以提出教学叙
标准文案
实用文档
事、德育叙事、管理叙事等等,在这些叙述中寻找那些有意义的细节,然后进行反思与分析。这也许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编者
同一天,《中国教育报》刊登了广州市番禺中学星海中学叶少燕的文章《我的教育故事:情感还是方法》
3.9 实验法:
3.9.1 什么是“实验法”?
通俗地说,这是一种先想后做的研究方法(相对来说)——“想”:从已有的理论和经验出发,形成某种教育思想和理论构想,即“假说”(亦可称“假设”);——“做”:就是将形成的假说在积极主动有计划有控制的教育实践中加以验证。通过对实验对象变化、发展状况的观察,确立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效的验证和完善假说。
3.9.2
试验法的特征:“验证假说”和“控制条件”是一切实验方法所具备的共性。但教育实验还有伦理原则、有限控制、控制下的形成性(其过程是很有价值的)等特征。
标准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