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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总论—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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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关于小王将挖掘机卖给方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第91题)

A.小王尚未取得对挖掘机的占有,不得将其出卖给方某 B.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 C.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

D.小王是王某遗嘱的执行人,出卖挖掘机不需要大王的同意

考点:指示交付、无权处分 8、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司法考试卷三第53题)

A.房屋应归甲所有 B.房屋应归乙所有 C.抵押合同有效

D.抵押权未成立

考点: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9、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面的问题。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第91题)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考点:交付方式及其所有权的转移。

10、甲将一副名画出售给乙,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丙知道甲出售名画后,表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购买。甲决定将该画卖给丙,二人当场交货和付清价款。在此

种情况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2009年法大民商法考研题)

A、乙有权向丙索取该画,因为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在先

B、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有义务向丙索回该画,且丙有义务返还 C、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但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有权以更高的价格向丙买的此画,并要求甲补偿买价与原合同之间的差价

考点:一物二卖 11、以下选项中,关于物权排他性的表述有哪些?(2008年法大民商法考研题)

A、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干涉

B、同一物上不能成立两个不相容的物权 C、物权的排他性不妨碍多人享有一个物权 D、物的孳息当然地归属于物权人

考点:物权的排他性

四、简答题

1、简述“一物二卖”行为之法律效力。(2003年北京大学民商法考研题)

分析“一物二卖”行为的法律效力,应采用“区分原则”或“区分主义”分别判断买卖合同的效力和物权变动的效力

2、简述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2000年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题) 物权破除债权,物权对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3、试论交付的概念、以及交付引起的法律效果?(1993年人民大学民商法考研题)

五、论述题

1、论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2005年北大民商法考研题)

2、论述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三种立法模式(成立要件主义、对抗要件主义、折中主义)并予以简要评价?(2001年北京大学民商法考研题)

3、论述物权与债权的相互关系(1995年人民大学民商法考研题) 4、论述物权法定的意义?(2007年人民大学民商法考研题)

六、案例分析

1、甲将其房屋一套出售给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依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乙支付了约定的房款,并将房屋装修后准备入住。不料,甲在与乙签订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尚未交付购房款。现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乙向其返还房屋。乙即提起反诉,请求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请对本案提出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2004年北大民商法考研真题)

2、甲因为要调往外地工作,欲将家里的财产变卖,甲的朋友乙知道后同甲商量,要求甲把彩电卖给他。双方协定的价格是1500元。6月1日,乙将钱交给甲以后,乙将电视装上车欲将电视拉走。甲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月才走,就问乙能否借用一个月,乙同意。7月1日,乙将电视拉回家,到家后,当他接通电源,电视机不显示图像,乙认为甲的电视机在卖给他之前就坏了,就把电视机又给甲送回来,要求甲把钱退给他。甲请来修理电视机的技术人员检查,认为是搬运不当显像管损坏。乙坚决不要电视机了,要求甲退钱。如果甲一定要将电视机卖给他,那就退给他电视机的修理费近500元,试根据民法理论分析以下问题: (1)甲交付电视机采用的什么样的交付方式

(2)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如果是,何时转移? (3)甲是否应当承担电视的修理费用或者收回电视? (4)结合民法理论,结合本题谈谈动产的交付问题?

第十一章 物权总论(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物权(见本书第210页) 2、物权法(见本书第212页)

3、物权的优先效力(见本书第214页) 4、物上请求权(见本书第215页) 5、物权的保护(见本书第237页)

二、单选题

1、D 2、C 3、D 4、B 5、D 6、D 7、A 8、B 9、A 10、B 11、A

三、多选题

1、AD 2、BD 3、BC 4、AD 5、ABCD 6、AB 7、BC 8、BCD 9、BD 10、ABD 11、ABC

四、简答题

1、简述“一物二卖”行为之法律效力。

分析“一物二卖”行为的法律效力,应采用“区分原则”或“区分主义”分别判断买卖合同的效力和物权变动的效力

2、简述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物权破除债权,物权对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3、试论交付的概念、以及交付引起的法律效果? (见本书第229页—230页)

五、论述题

1、论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 (见本书第222页—224页)

2、论述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三种立法模式(登记要件主义、对抗要件主义、折中主义)并予以简要评价?

不动产物权的外在公示方法是登记,登记要件模式和登记对抗模式。这两种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1)登记是否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2)登记是否为强制性的要件;(3)关于物权请求权的行使;(4)关于物权、债权概念的区分标准。

3、论述物权与债权的相互关系

物权和债权是相对应的民事权利,他们共同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权利形式。民法中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规定构成了商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但两者存在重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权利和义务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3)是否公示不同 (4)客体不同

(5)权利期限不同

(6)是否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不同 (7)权利保护方式不同

4、论述物权法定的意义? 物权法定包括:(1)种类法定(2)内容法定。物权法定有助于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确认物权,定纷止争,保护交易安全和促进物尽其用。

六、案例分析

1、考点:一物二卖

本案中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作为善意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并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而甲乙之间虽有买卖合同,单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于乙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违约来处理,由甲承当乙的损失。

2、考点:动产物权的变动、交付方式 (1)占有改定

(2)已经转移。转移时间为6月1日。

(3)甲无须承担修理费用或收回电视。 (4)本题涉及民法中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动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种情况。观念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定交付三种情况。

物权总论—习题

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关于小王将挖掘机卖给方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2年司法考试卷三第91题)A.小王尚未取得对挖掘机的占有,不得将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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