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小圆曲线半径。当受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时,可采用表列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

通过居民区或接近厂区、居住区的厂外道路,其平面布线受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时,可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并可按该限制速度采用相应的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

改建道路利用原有路段时,山岭、重丘区的二级厂外道路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可采用50m;山岭、重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可采用25m;平原、微丘区的四级厂外道路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可采用50m。

在平坡或下坡的长直线段的尽头处,不得采用小半径的曲线。

如受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需要采用小半径的曲线时,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并应在弯道外侧设置挡车堆等安全设施。

第2.2.6条 厂外道路,当采用的圆曲线半径小于本规范表2.2.2中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应在圆曲线上设置超高。超高横坡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半径大小、自然条件等情况,按表2.2.6所列数值范围采用。

通过居民区的厂外道路,当竖向处理有困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量减小超高横坡值,但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当速度限制在15km/h及以下时,可不设置超高。

因设置超高而影响边沟排水时,应将边沟沟底标高适当调整。

超高的过渡方式,应根据地形、车道数、中央分隔带的设置、超高横坡值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无中央分隔带的道路

当超高横坡值小于或等于路拱坡度时,应设置等于路拱坡度的超高,外侧车行道绕路中线旋转。

当超高横坡值大于路拱坡度时,外侧车行道应先绕路中线旋转,待与内侧车行道构成单向横坡时,再绕路面加宽前的内边缘或仍绕路中线旋转,直至设计采用的超高横坡值。

二、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

两侧车行道应分别绕中央分隔带的两个边缘旋转,使之各自成为独立的单向超高横坡(中央分隔带仍维持原水平状态)。

超高横坡 表2.2.6

一 二 平原微丘 山岭重丘 平原微丘 山岭 2 3 4 5 6 7 8 9 10

<4,000 <4,000 <1,500 <1,500 <2,500 <600 ~1,710 ~1,550 ~810 ~720 ~1,210 ~390 <600 ~390 <600 ~360 <360 ~230 <230 ~150 <1,710 <1,550 <810 <720~<1,120 <1,130 <390~~1,220 ~1,050 ~570 ~840 ~750 460 270 <1,220 <1,050 <570 <460~<840~~950 ~760 ~430 300 630 <950~<760 ~550 770 <770~<550 ~400 650 <650~560 <560~500 <500~440 <440~400 <750 <270~~520 200 <430 <300~<630~<520~<200~<90 ~340 190 500 360 150 ~60(50) <340 <190~<500~<360~<150~ ~280 125 410 250 120 <280~230 <230~200 <200~160 <160~125 <410~320 <320~250 <120 ~90 <90~60(50) 超高横坡 表2.2.6

三 平原微丘 2 <<<<1,500~<350~<600~<600~<150~1,500~1350~150~720 210 390 360 105 780 230 95 <780~<720~530 390 300 230 <230~170 <170~125 460 300 190 125 <530~<460~<390~<300~<300~<190~<230~<210~150 110 80 <80~60 <60~50 <50~30(25) 130 80 50 <5030(25) <390 ~270 200 150 120 <120~90 <90~60(50) <360 <105~<95~~230 150 90 60(50) 70 55 40 30 <30~20 <20~15 60 40 25 15 山岭重丘 平原微丘 四 山岭重丘 3 4 5 6 7 8 <150~<130~<270~<230~<70~<60~<110~<80~<200~<150~<55~<40~<150~<90~<40~<25~9 10 注:①表中两套数字,左边的适用于非寒冷冰冻、积雪地区,右边的适用于寒冷冰冻、积雪地区。 ②表中括号内的数值,仅适用于改建道路时利用原有路段。 第2.2.7条 厂外道路,当圆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25.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加宽路面。双车道路曲加宽值,应根据经常行驶的主要车型按表2.2.7的规定采用;单车道路面加宽值,应按表列数值的50%采用。在工程艰巨的路段,可将加宽值的50%设在弯道外侧。 路面加宽后,一、二、三级厂外道路的路基宽度应相应加宽; 四级厂外道路和辅助道路的路肩宽度不得小于0.5m。 双车道路面加宽值 表2.2.7 5 250~200 < 200~150 < 150~100 < 100~80 < 80~70 < 70~60 < 60~50 < 50~40 < 40~30 < 30~25 < 25~20 < 20~15 < 15~12 0.4 0.6 0.8 0.9 1.0 1.1 1.2 1.3 1.4 1.8 2.2 2.5 2.9 8 5.2+8.8 0.6 0.7 0.9 1.1 1.2 1.4 1.5 1.9 2.5 3.0 3.6 - - 0.8 1.0 1.5 1.7 2.0 2.1 2.5 3.0 3.8 4.6 - - - 注:①当采用的汽车轴距加前悬值在5~8m之间时,可按内插法计算加宽值。

②汽车轴距加前悬栏内的5.2m系指半挂车的主车轴距加前悬,8.8m系指主车后轴至半挂车双后轴中心的距离。

第2.2.8条 厂外道路,当圆曲线半径小于表2.2.8-1中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宜设置缓和曲线。缓和曲线可采用回旋曲线。

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表2.2.8-1 厂外道路等级 地形 一 二 三 四 平原微丘 山岭重丘 平原微丘 山岭重丘 平原微丘 山岭重丘 平原微丘 山岭重丘 1,500 2,500 600 1,500 350 600 30 不设缓和曲线的最 4,000 小曲线半径(m)

厂外道路的缓和曲线长度,不应小于表2.2.8-2的规定。当超高缓和段长度大于该表

所列数值时,缓和曲线长度至少应等于超高缓和段长度。当圆曲线既设超高又设加宽时,其加宽缓和段长度可与超高缓和段长度相等;超高、加宽的过渡可在整个缓和曲线内进行。

四级厂外道路及山岭、重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可不设置缓和曲线。当圆曲线既设超高又设加宽时,如计算的超高缓和段长度小于10m,仍应采用不小于10m的长度;不设超高仅设加宽时,亦应设置不小于10m的加宽缓和段长度。在地形困难地段,可将超高、加宽缓和段长度的一部分插到圆曲线内,但插到圆曲线内的长度不得超过超高、加宽缓和段长度的505,且插到圆曲线后所剩余的长度不得小于10m。超高缓和段长度,可按附录三计算确定。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表2.2.8-2 厂外道路等级 地形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 一 二 平原微丘 50 三 山岭重丘 25 四 平原微山岭重丘 丘 35 20 平原微山岭重平原山岭重丘 丘 微丘 丘 85 50 70 35

第2.2.9条 厂外道路的平曲线长度内,宜能设置圆曲线和缓和曲线。在地形困难地段,厂外道路的平曲线长度不应小于表2.2.9-1的规定。当不设置缓和曲线时,圆曲线长度不应小于表2.2.9-2的规定。当设置缓和曲线时,在地形困难地段,圆曲线可部分或全部被缓和曲线所取代。

当四级厂外道路及山岭、重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不设置缓和曲线时,平曲线最小长度应与相应的圆曲线最小长度相同。

平曲线最小长度 表2.2.9-1

厂外道路等级 地形 平曲线最小长度(m) 转角小于7°时的平 曲线最小长度(m) 一 二 三 四 平原微山岭重平原微山岭重平原微山岭重平原微山岭重丘 丘 丘 丘 丘 丘 丘 丘 170 1,200 _____ a 100 700 ___ a 140 1,000 _____ a 70 500 ___ a 100 700 ___ a 50 350 ___ a 70 500 ___ a 40 280 ___ a

注:表中α为路线转角值(°)。当α<2°时,宜按α=2°计算。

圆曲线最小长度 表2.2.9-2 厂外道路等级 地形 一 二 三 四 辅助道路 平原微山岭重平原微山岭重平原微山岭重平原微山岭重丘 最曲线最小长 度(m) 35 丘 50 丘 70 丘 35 丘 50 丘 25 丘 35 丘 20 15

第2.2.10条 一、二级厂外道路及平原、微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在不同半径的相邻两个同向圆曲线径相连接处,宜设置缓和曲线。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设置缓和曲线而构成复曲线:

一、较小的圆曲线半径大于本规范表2.2.8-1中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二、较小的画曲线半径大于表2.2.10中临界曲线半径,且较小的圆曲线半径按本规范表2.2.8-2的规定设置最小长度的缓和曲线时,其内移值不超过0.1m;

三、较小的圆曲线半径大于表2.2.10中临界曲线半径,且较大的圆曲线半径R1与较小的圆曲线半径R2之比,当计算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80Km/h时,R1/R2<1.5;当计算行车速度小于80km/h时,R1/R2<2.0。

临界曲线半径 表2.2.10

厂外道路等级 地形 临界曲线半径(m) 一 平原微丘 1,500 山岭重丘 500 二 平原微丘 900 山岭重丘 250 三 平原微丘 500 辅助道路、四级厂外道路及山岭、重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相邻两个同向圆曲线可径相连接。当相邻两个同向圆曲线间的直线长度较短时,宜改变半径合并为一个单曲线或复曲线。复曲线的两个半径的比值,不宜大于2。

复曲线的超高、加宽不相同时,应按超高横坡之差、加宽值之差,从公切点向较大半径的圆曲线内插入超高、加宽过渡段,其长度为两个超高缓和段长度之差;当两个圆曲线仅加宽不相同时,应在较大半径的圆曲线内设置加宽过渡段,其长度可采用10m。

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均不设超高、加宽时,可径相连接。当均设置超高时,一、二级厂外道路及平原、微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间,应有设置两个缓和曲线长度的距离;四级厂外道路及山岭、重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间,应有设置两个超高缓和段长度的距离。在地形困难地段,可将超高缓和段长度的一部分插到圆曲线内;但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间的直线长度,不得小于20m。当不设超高但均设加宽时,辅助道路及山岭、重丘区的四级厂外道路,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间,应有设置两个加宽缓和段长度的距离。在地形困难地段,可将加宽缓和段长度的一部分插到圆曲线内;但相邻两个反向圆曲线间的直线长度,不得小于10m。

第2.2.11条 厂外道路在平曲线和竖曲线处的视距,不应小于本规范表2.2.2的规定。

二、三、四级厂外道路,在工程艰巨或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

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小圆曲线半径。当受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时,可采用表列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通过居民区或接近厂区、居住区的厂外道路,其平面布线受地形或其它条件限制时,可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并可按该限制速度采用相应的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改建道路利用原有路段时,山岭、重丘区的二级厂外道路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可采用50m;山岭、重丘区的三级厂外道路极限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4tnzn5eyoy7d82u9y98o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