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 Document Number: 文件编号: SACOP-006 Rev#: 修订版本号: A Issue#: 生效日期:2020-12-01 Page of: 第1页共3页 Document Title: 文件名称: Rev# 版次 A 强迫劳动控制程序(包括:禁止强迫性劳工/囚工/奴役/人口贩卖;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的管理) Ecn# 更改日期 2020-12-01 Change Out Line 更改之摘要 首次发行 Made By 制 订 Reviewed By 审 核 Approved By 核 准 ● 程序文件 ○ 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强1.0目的
文件编号 版 本 页 码 SACOP-006 A 2 OF 3 迫劳动控制程序 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确保公司所有员工, 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受雇的所有员工。 3.0定义
反贩卖人口:
《世界人权宣言》(1948)第 4 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联合国大会 1956 年 9 月通过的《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进一步界定了奴隶贩卖的概念、范围、强调该犯罪的严重性,要求公约签约国的法律将奴隶贩卖规定为犯罪,并处以严厉的刑罚。补充公约还规定,某些类似奴隶制的惯例,如债务奴役、农奴制、买卖新娘和童工等均为违法行为。
4.0职责
4.1员工代表负责收集及整理公司员工的意见,代表劳动者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4.2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强迫劳动的发生情况,并即时采取制止措施,同时在公司内部宣传禁止强
迫劳动的规定。 5.0程序内容
5.1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行为。
5.2人力资源部将公司禁止强迫劳动的管理原则写入招聘信息或其它文件﹐以供应聘者及本公司
员工了解。
5.3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建立员工意见箱、总经理信箱,及透过员工代表等申诉渠道, 给员工制造
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上的意见及感受,包括强迫劳动方面的信息。 5.4强迫性劳动包括但不限于:
5.4.1 在受雇期间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 5.4.2 扣押身份证或其它证件;
5.4.3 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等; 5.4.4 保安监督工人工作;
5.4.5 侮辱、体罚、殴打、粗暴语言、精神虐待、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等。
5.5如发现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性劳动情况时, 人力资源部应立即进行调查,对确有强迫劳动的,应立即制止该情况的继续,并将调查到的情况及收集的意见及时向最高管理层进行沟通、讨论, 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 程序文件 ○ 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强
5.6禁止囚工/奴役/人口贩卖的管理:
文件编号 版 本 页 码 SACOP-006 A 3 OF 3 迫劳动控制程序 5.6.1对于囚工,将联系其所属单位或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5.6.2禁止囚工的管理:
5.6.2.1公司不向使用童工和囚工的工厂、监狱工厂发包任何工序。
5.6.2.2策略采购部对供货商进行调查,评估查核其是否使用有童工、囚工,并对其提出不使用童工和囚工的要求,向其说明和施加影响以遵守要求﹐具体参照《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程序》。 5.6.2.3对不愿接受或遵守上述要求的供货商,策略采购部应控制不与其发生合作关系。 5.6.3 禁止奴役和人口贩卖的管理:
5.6.3.1人事部需切实落实公司制定的人员招聘政策及劳动用工政策,在招聘过程中以尽量 直接接触员工本人的方式进行招聘,尽量避免通过第三方(中介)来招聘员工;要
求员工在入职前,在填写《员工入职表》时需要注明学习及工作履历,以备核查;定期将员工花名册移送公安机关备案,稽查潜在的人口贩卖的非法分子。 5.6.3.2 所有外籍劳工雇佣前,必须进行身份核实和背景调查。
5.6.3.3 定期举行全员培训,宣讲贩卖人口及奴役人口的利害关系,预防贩卖人口及奴役人 口等事件发生;宣讲公司反贩卖人口政策,共同促进用工安全。
5.6.3.4 采购部和船务部应积极向供应商传达本司反贩卖人口政策并要求供应商进行自我评估其安全政策,包括其反贩卖人口和奴役人口政策的状态;同时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时应考察其反贩卖人口和奴役人口政策的执行状况。
5.6.3.5 严禁公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使人沦为奴隶而从事奴隶贩卖,包括以转卖或交换为目的取得奴隶的行为、以任何运送方式将奴隶贩卖或运输的行为,对该类行为有关公约当事国法律应规定为刑事罪,并对有关罪犯处以极严厉的刑罚。
5.6.3.6 严禁拐骗贩卖妇女儿童和其他人口,包括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将被拐骗的妇女儿童卖往国外、境外等等。
5.6.3.7 对贩卖人口的罪犯,国家法律将处以严厉的刑罚。 5.7 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的管理:
如果工厂有需要招聘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则学徒工/实习工/学生工的所有待遇必须符合当地
法律要求,且与工厂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及管理一样。
6.0相关附件及表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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