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并防范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全面贯彻实施由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施发展战略,按照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等相关机构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听取专业机构建议的基础上,公司特制定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经营电力生产、销售,兼营电力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及高科技项目开发等业务。
(二)组织架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执行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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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且均制定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以确保公司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程序的顺畅运行,为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保障。公司本部设立了10个业务部门,下属单位有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华银红壁岩水力发电分公司和大唐华银湘潭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发电企业,以及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有限公司、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非电企业。
(三)内部控制工作组织方式:华银电力自2007年启动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已基本形成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所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控组织体系。目前内控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设在监察审计部,成立了专门机构——内控办,配备了内控管理专责,实施内控管理的相关工作。公司系统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公司本部各部门主任是本单位、本部门内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均设置了兼职内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内控管理的具体工作。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有效开展,公司设立了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魏远
成员:俞东江 罗赤橙 刘建龙 罗日平 钟伍叁 职责:(1)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2)负责审批《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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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4)负责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外部咨询机构的聘请:为保证内控规范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和合理化,公司聘请了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称“普华永道”)为内控建设与实施工作的咨询机构。普华永道作为外部咨询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支持,协助公司梳理、构建及完善内部控制总体架构,帮助公司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主要风险,有针对性的设计控制的重点流程和内容,并协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为公司培养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人才。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我公司自2007年开始就开展了内控体系建设工作,2011年,依据5部委发布的内控规范及应用指引,结合管理实际,公司针对本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业务环节开展了内控优化工作,现将该项目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内部控制工作小组 组长:钟伍叁
成员:曹云 黎利佳 罗建军 秦国治 曹坤龙
舒志坚 李树华 谭激 张正良 吴晓斌 职责:(1)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跟踪国内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资本市场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内部控制理论发展状况,开展政策调研,建立并不断完善体系框架;围绕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目标,制定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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