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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资料(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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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资料

题型及分值

名词解释:3’*6 填空: 1’*10 判断: 2’*10

案例分析:6’*2(课件原题) 简答: 6’*5 论述: 10’*1 第一章

(一)风险的特征

客观性 损害性 不稳定性 可测定性 发展性 (二)风险因素的概念

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三)风险因素的分类

实质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 (四)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 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区别在于:

1. 首先,损失与否不同,静态风险对于个体和社会来说都是纯粹损失;而动

态风险对于一部分个体可能有损失,但对另一部分个体则可能获利,从社会总体上看也不一定有损失,甚至收益。

2. 其次,影响范围不同。静态风向通常只影响到少数个体;而动态风险的影

响则比较广泛,往往会带来连锁反应。

3. 再次,发生特点不同。静态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其有一定的规律性,也就是

服从概率分布;而动态风险则不具备这一特点,无规律可循。

4. 最后,性质内容不同。静态风险一般为纯粹风险;而动态风险包含纯粹风

险和投机风险。

(五)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六)风险处理方式:避免 自留 预留 抑制 转嫁

(七)可保风险的概念: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保险。 第二章

(一)保险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1、保险商品价值的质和量

(1)质的规定性——物化劳动 (2)量的规定性——净保费率 2、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质和量

(1)质的规定性——提供经济保障 (2)量的规定性——保险金额 (二)商业保险的概念

商业保险,又称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即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三)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

1、专营机构 2、保险合同 3、保险利益 4、大数法则 5、保险基金

(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1、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保险,只有少数险种(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民事赔偿责任)是强制性险种,而社会保险均为强制性险种,体现社会公平,兼顾效率。

2、举办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由专营的保险公司举办,遵循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而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举办,十一社会安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保险。

3、保费来源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险费是由保险人交纳;而社会保障的保险费一般由雇主和雇员一起承担;雇主和雇员分担比例各国有所不同,基金不够,则由财政补贴。

4、保险金额不同,商业保险中的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利益的价值决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的需要及其支付能力所决定。而社会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般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费、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

(五)商业保险与储蓄比较

1、经济范畴不同,储蓄是属于货币信用范畴,是货币借贷行为,可以单独、个别的进行。储蓄作为经济生活中的后备,只能是自助的行为。而保险则是独立于货币信用之外的另一个范畴,它必须依赖多数经济单位或个人才能实现,是一种联合互助的行为。经济范畴不同说明他们各自体现的经济关系不一样。 2、需求动机不同,储蓄需求的动机一般是基于购买准备、支付准备和预防准备,这些需求一般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均可确定。而对保险的需求则是基于特定事故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上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3、权利主张不同,储蓄是以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存款人对自己的存款有完全的随时主张权,支取未到期存款将损失部分的利息收入,但本利和一定大于本金。保险贯彻投保自愿、退保自愿原则,但中途退保所领回的退保金在扣除保险公司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后一般小于所交保险费总和、或小于保单的现金价值(指寿险保单),如果不是退保,被保险人的主张权要受保险合同条件的约束。

4、运行机制不同,储蓄行为主要受诸如利息率、物价水平、工资收入及流动性偏好等因素的影响、而且无需特殊的技术进行计算。保险行为主要受危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影响,而且需要特殊的技术,及概率论的方法计算保险费率,达到损失补偿均摊的目的。 第三章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及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1、双务性,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权利即为另一方义务。在

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我们说保险合同具有双务性,,其理由在于,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富有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用的义务,而保险人则负有在保险事故发生是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射幸性

所谓射幸性的特点是指,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点来源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这在财险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3、补偿性

所谓补偿合同即保险人对头孢美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损失的部分的补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 4、条件性

合同的条件是指,只有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一方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之,则不履行其义务。 5、附和性

附和合同即由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或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 6、个人性

个人性的含义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保险人本人,而不是遭受损失的财产。

(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四)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 (五)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六)保险合同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四种书面形式:(投保单)(暂保单)(保费收据)(保险单)

(七)保险合同订立两个阶段及合同实践中的(要约)与(承诺) (八)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四章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定义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四)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

凡是投保人或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章

(一)现代保险形态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法定分类法)(理论分类法)(实用分类法)

(二)保险技术在保险形态分类上应用,主要体现在(计算技术)(风险转嫁方式)(业务承担方式)和(给付形式)的四个方面

(三)以保险政策为分类标准,保险可以被区分为(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等类别 (四)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五)根据保障范围不同,人身保险可区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第六章

(一)财产损失保险的共同特点主要有:

1、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即财产损失保险承保的标的均是实际存在的、可以计量的物质财富。

2、强调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这一特点可以防止投保人或保险人放任、促使其不具有保险利益或仅具有低于保险金额的保险利益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采取保险赔款。

3、业务经营十分复杂。由于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种类繁多,需要保险人分门别类的做好风险调研、评估和费率测算等工作,涉及技术门类和需要运用的知识多,从而在整体上呈现出复杂性。 4、防灾防损特别重要。

(二)在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根据近因原则来判明保险责任,尤其要准确分清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附加责任等。

2、以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或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最高赔偿限额。 3、对第三者导致的财产保险损失,在赔偿后应行使代位追偿权,以维护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4、严格按照承保方式或约定方式履行赔偿义务。如对不同的业务采取比例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等。

5、对重复保险的保险财产损失,要按照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所有保险人之间分摊损失。

6、在赔偿计算中除剔除不属于与保险财产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外,还应扣除免赔额。对有关费用还需要进行分摊。 (三)火灾保险的概念

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得一种财产保险。

(四)运输保险的特征

1、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无论是运输货物还是运输工具 2、保险风险大而复杂。 3、异地出险现象。 4、第三者责任大。

(五)运输货物保险的险种

国内运输货物保险险种主要有:

1、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基本保险、综合保险 2、公路运输货物保险:基本保险、综合保险

3、航空运输保险

(六)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金额

1、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建筑工程本身,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质资料和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场地清理费,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每一项均须独自确定保险金额,七项保险金额之和构成建筑工程险物质损失项目的总保险金额。

2、第三者责任:他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该项责任采用赔偿限额制。

3、特种风险赔偿:他是对保险单是列明的地震、洪水等特种风险造成的各项物质损失的赔偿。一般而言,保险人为了控制建筑工程中的巨灾风险,通常对保单中列明的特种风险单独规定赔偿限额,无论保险期间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保险人的赔偿均不得超过该限额。

(七)科技工程保险业务,主要有海洋石油开发保险、卫星保险和核电站保险。

(八)农业保险的特征

1、农业保险面广量大

2、农业保险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双重制约 3、农业保险的风险结构具有特殊性 4、高风险与高赔付率并存 5、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的支持

(九) 农作物保险 种植业保林木保险 险 其他作物保险 农业保险 牲畜保险 养殖业保畜禽保险 险 水产养殖保险 (十)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

总的要求是实行低保额制,以利保险人控制风险。用以下方式确定保险金额:

保成本、保产量、估价确定 第七章

(一)雇主责任保险的附加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雇员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医药费保险)

(二)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

保险学复习资料(2016.1.7)

保险学复习资料题型及分值名词解释:3’*6填空:1’*10判断:2’*10案例分析:6’*2(课件原题)简答:6’*5论述:10’*1第一章(一)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不稳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二)风险因素的概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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