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井下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具有煤安标志,主要运输系统的固定带式输送机应有选型设计,设计必须根据运量的要求,选择计算带宽、运行速度,并计算胶带运行阻力、胶带张力、牵引力和功率等,保证选型科学合理。设计计算资料存档备查。
第二条 井下带式输送机托辊所用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滚筒包胶的胶料,必须具有阻燃性和抗静电性, 修复的托辊和滚筒所使用非金属材料必须有阻燃性、抗静电性的检测证明和相关合格证,资料应建档管理,备查。
第三条 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胶带,每一批次胶带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中心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准入井,阻燃胶带的检验报告必须统一建档管理。
第四条 井下带式输送机的维护与现场管理要求:
1.带式输送机应建全以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巡回检修制度,岗位责任制、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皮带接头定期检查制度、包机制度、干部上岗制度。
2.带式输送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3、加强带式输送机维护检修,确保带式输送机完好.做到托滚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防护装置可靠,保护灵敏,机巷整洁无杂物、无积煤,水沟畅通无积水淤泥。
第五条 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报警保护、自动洒水装置。防滑保护安装在皮带机导向滚筒上,磁铁与传感器间距不大于20mm;堆煤保护传感器吊挂在卸载滚筒的正前方合理有效位置;防跑偏装置可在皮带机头5m--20m内安设1组,用镀锌螺栓固定安装在上输送机机架上;温度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上方80--120mm范围内,自动洒水喷头应装设在驱动滚筒
后方,喷头朝向驱动滚筒;烟雾报警应安装在驱动滚筒回风侧5-10米范围内,距上皮带600-800mm。煤眼上口应有蓖子,煤眼下口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给煤机向带式输送机给料。
第六条 长度超过100米的带式输送机, 每隔100m应在输送机人行道一侧设置沿线紧急停车装置;紧停拉线敷设位置应便于操作,并定期校验。
第七条 跑偏、堆煤保护、自动洒水装置应每天试验一次;防滑保护应每月试验一次;温度、烟雾保护应每季度升井试验一次,试验应由专人负责并留有记录。
第八条 主要运输系统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第九条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并应有断带保护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并应设防飞车装置。
倾角大于16度的斜巷带式输送机应有防止飞矸的装置,防止飞矸或块煤击伤人员。
第十条 倾斜井巷中安装的带式输送机机架应有防倒设施;机头安装在倾斜巷道中时,机头必须固定;在巷道的起坡和凹陷段应安装压带装置,防止飘带撒煤。
第十一条 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单机功率200KW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必须加设软启动装置。
第十二条 胶带强度超过1400S固定敷设的主要带式输送机必须采用硫化接头。
第十三条 采用集中控制的带式输送机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应具备顺煤溜开车功能; 2.煤仓应配有料位计。
3.在机头、机尾及各个装载点应装有摄像头,集中控制室配置显示屏。
4.在带式输送机沿线每隔100~150m应设有起动预告信号和通讯装置。起动预告信号传递时间应不低于10S。
第十四条 带式输送机使用的油,应经公司设备管理中心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
第十六条 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设有护栏。护栏高度应不低于1.1m(带式输送机机尾搭接皮带机或转载机时,机尾护栏高度应不低于滚筒高度),立杆间距不超过180mm,护栏的底边应不高于底皮带。
机尾护栏的长度:沿皮带方向距滚筒距离不低于800mm。 设置护栏的范围包括:煤仓上口、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驱动、改向滚筒。
护栏应牢固、可靠。护栏能够有效防止人体接触带式输送机转动部位。机头两侧护栏应连续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