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物料货位卡管理规程
上海惠仁(焦作)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物料 题 目 物料货位卡管理规程 编 号 04-SMP-1004-01 版本号 01 起 草 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 仓库、质量保证部
1. 目的:建立物料货位卡管理规程,使物料货位卡的管理规范化,保证物料、成品等从入货位验收到储存发放符合GMP的要求,防止混淆、差错的发生。 2. 范围:适用于中药材原辅料及半成品、西药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货位卡管理。
3. 责任:主管副总、仓库负责人、仓库管理员、质量保证部经理、QA现场质量监控员。
4. 程序:
4.1货位卡是标明在库物料储存性质及使用情况的一种记录,其主要内容包括:物料或成品的名称、物料编码、供应商名称、供货批号、规格、包装规格、数量、批号、检验报告书号、货位号等。
4.2物料入货位后由仓库管理员根据“请验单”的内容填写物料货位卡的相关内容。 4.3 物料或成品经检验合格后,质量保证部将印有该批物料名称、物料编码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送给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接到后立即将“检验报告书”编号填入货位卡相应位置,并检查报告书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 4.4 物料经检验若不合格,质量保证部下达不合格“检验报告书”; 仓库管理员将“检验报告书”及“物料货位卡”统一保存、归档,不得进行转移。 4.5仓库管理员进行发放的物料必须是具有货位卡的物料,在每次发放作业结束后,须及时在货位卡上进行该批物料发放内容的登记,当某一货位货物发放完毕后,仓库管理员须及时进行清场,经QA现场质量监控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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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惠仁(焦作)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物料 一品种的存放。
4.6 物料发放完毕,货位卡应填写完毕,此时货位卡随同该批物料的入库初验记录及入库单等一同归档,并上交质量保证部。
4.7仓库管理员须严格进行货位卡的管理,物料货位卡不得随意转放。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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