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主要科技创新政策及对广东的启示建议
胡海鹏,袁 永,邱丹逸,廖晓东
【摘 要】摘要:系统分析以色列主要科技创新政策并学习借鉴以色列先进经验,提出广东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建立广东决策咨询制度,完善广东孵化培育政策,大力发展海外风险投资,建立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机制,培育复合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 【年(卷),期】2018(038)009 【总页数】6
【关键词】以色列;创新政策;广东;启示建议
以色列是世界高新科技发展最兴盛的国家之一,享有“创新之国”“第二硅谷”和“中东硅谷”等美誉。2015年,以色列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5%,科学技术在GDP中的贡献超过90%,高技术企业密度达到平均2000人拥有一家企业,国内从事研究开发的全职人员约占总人口的9.1%,人均科技论文数量与质量等指标均位居全球第1;以色列科技企业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总数仅次于美国,不但超过欧洲的总数,还超过日本、中国及印度的总数;风险投资额居世界第2。实践经验表明,弹丸小国却能取得如此显著的创新成就,得益于坚持走科技强国之路,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科技管理体系,打造全球最强的创新创业孵化器,推动政府基金与外资共建风险投资,推动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发展,大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本文深入探讨以色列近期科技创新政策,并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提出广东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体系的对策建议。
1 以色列自上而下的科技管理体系
以色列的科研管理体制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统筹管理,该委员会是以色列在国家层面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顶层规划科技战略与科技政策,并对下级的科技政府部门进行监督[1]。在具体的科技政策推动方面,自上而下大致分为国家级的科技协调机构、主要管理部门及机构两级科技创新行政体系。 1.1 国家级科技协调机构:跨部门科技委员会
跨部门协调机构是部际间的科技委员会[2],主要职责是推动政府各部门开展合作,联合全国各界力量,构成国家科技发展决策的管理机构,全方位促进创新活动,为大技术开发和提高创新能力提供保障[3]。目前,跨部门科技委员会的主席为科技部部长,负责规划以色列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发展路线、宏观科技战略,协调国家各决策部门的科研政策,但总理拥有对科技战略规划的最高决策权,跨部门科技委员会制定的科技发展方针必须由总理主持的内阁会议审议方能执行[3]。 1.2 主要管理部门及机构 1.2.1 科技部
以色列科技部,全称科技与太空部,主要承担科技政策管理工作,统筹沟通下属各部门的科技事务,促进国家整体科技战略、政策的实施,整合各方科研资源,致力于推动以色列成为全球科技界的领跑者。科技部具体工作包括:强化并扩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激励和促进高新科技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活动;推动国际合作,深度挖掘以色列全国的科研潜力;主动为政府提供科技决策咨询,全面推动以色列科技创新发展。以色列科技部下设三级架构,科技部长负责统筹整个科技部,科技部长下设总司长、首席科学家、两名副总司长,其中,总司长对科技部长负责,并分管计划司、法规司、地区研究与发展司、航天司
等7个部门;两名副总司长对总司长负责,并分管人事司和财务司(见图1、表1)。
1.2.2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CS)
OCS是以色列国家科技管理体系独特的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包括:制定以色列的国家科技政策;分配各项科研经费,并掌管以色列学术与产业研发资源的分配;开展日常科技管理工作;促进大学和国家实验室资源共享;协助开展国外技术合作研发业务。虽然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在政府部委也设立首席科学顾问或首席科学家职位,如美国在白宫设立总统科技顾问,英国在外交部设立首席科学家等,但在运作机制和规模都与以色列的首席科学家制度不尽相同。目前,以色列政府在科技部、工贸部、农业部、通讯部、教育部、卫生部、能源与水资源部、环境部、公安部、移民部、交通部、国防部、住房与基础设施部等13个部委分别设立“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其总部设在工贸部内[5]。首席科学家由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所在部的部长提名,任期4年,通常为科技创新领域或风险投资领域的出色人物,首席科学家一旦被聘用,必须全职工作[6]。另外,在各部委设立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下也形成了完整的组织架构与多样化的专业科研小组,如科技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下设生命科学组、材料科学组、社会科学组、应用工程组、应用物理和数学组、医学科学组、科学和社区发展组、农业和环境组等8个组(见图2)。
此外,以色列还建立首席科学家论坛,其主要工作包括:协调统筹政府与民间的研发计划;研究优化国家创新体系;商议科技创新政策重大问题;推进各部门的科技规划、立项、评审。在组成成员上,由科技部部长兼任首席科学家论坛主席,政府聘任的所有首席科学家组成论坛成员[6]。
以色列主要科技创新政策及对广东的启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