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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专享2012年10月份房地产法试题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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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对抗功能

C.服务功能

C.青苗补偿费

A.土地补偿费

42.商品房预售

39.房地产关系

C.没收违法所得

A.产权确认功能

一定处分的权利。

E.土地投入补偿费

41.房地产中介服务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A.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4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E.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E.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D.被依法查封、扣押的房地产

C.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36.房地产权属登记所具有的功能包括

35.在征收土地中,征地费用一般包括

37.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的情况有

B.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8.违法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以给予的处罚有

非选择题部分

D.管理功能

B.公示功能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B.安置补助费B.吊销营业执照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提供各种媒介性服务活动的总称。

房地产关系是指人们取得、开发、利用、经营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浙00169# 房地产法试题 第6页(共9页)

D.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D.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答:

答:

答:

共利益。

43.契税

(5)权属有争议的;

取得人一次性征收的税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45.简述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

(2)限制公民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流转;

46.简述房地产纠纷协商解决应遵循的原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1)限制国有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转;

44.简述国家对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的主要表现。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限制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以及外国人相互之间流转。

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亦不得非法干预。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转让条件的;

(2)词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合法。双方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在任何一方都不得以势压人,将自

契税是在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就当事人订屯的契约,按房产价的一定比例向不动产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

浙00169# 房地产法试题 第7页(共9页)

答:道歉。

(3)切实保护耕地。

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五、论述题(本题8分)

地的永续利用,以促进社会经济

(4)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8.试述《土地管理法》的立法宗旨。

(2)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47.简述房地产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的分类。

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土地管理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是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任务。

地的后备资源不足,因此,必须切实保护耕地,才能巩固农业基础。

对它的依赖和永续利用程度的增加也是不可逆转的。因此,通过强化土地管理,保证对士

是非人力所能创造的,土地本身的不可移动性、地域性、整体性、有限性是固有的,人类

当前,坚持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它的存在

耕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数量少,耕

土地作为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基本物质资料。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

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和效益。依法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件下,土地公有制和土地使用市场化是并容的,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方式实现

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在实行市场经济的

重作、更换或退回。 (7)赔偿损失。 (8)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

和经济的发展,土地数量的有限性和对土地需求的无限增长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

总之,我们必须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强土地管理,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

浙00169# 房地产法试题 第8页(共9页)

(1)该房屋属于何种共有?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0分)

(2)大儿子有无权利分得该房屋?

(4)张某是否有权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方能分清份额。

过户手续办理后,张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二儿子、三儿子、四女儿有无权利出卖该房屋?

偏低,认为合同无效,从外地赶回本市要求张某搬出并退还房屋。

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在取得大儿子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其他三个子女有权利出卖房屋。

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5)大儿子有无权利要回房屋?大儿子的权利如何保障?大儿子无权利要回房屋,大儿子

己享有继承权,家庭负担又重,理应分房。最后四人未达成分割协议。不久大儿子因要回去

上班先行离开。后来,张某主动要求购买该房,于是三人告知大儿子有人高价购房,大儿子

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要考虑共有人对共有房

其他三人均在本市,其中二儿子有工作并已成家,另有住房;三儿子未婚,但已工作,在单位

分配产生争议。二儿子、三儿子和四女儿认为,三儿子尚未成家,应分得一间房屋;四女儿还

书面表示同意。于是,三人将房屋卖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大儿子知道后,觉得价格

偿。而大儿子长期在外地,未尽照顾父亲之责,不应分得房屋。对此大儿子坚决反对,认为自

在读书,长期照顾刘文,应分得其余房屋。二儿子也在本市,经常照料刘文,也应得到相应补

居住;四女儿正在读书,与刘文共同居住。2010年,刘文因病去世,四个子女为刘文房屋如何

49.刘文早年丧偶,现有三室一厅的房屋一套。刘文有四个子女,大儿子在外地成家并工作;

可以通过争取分割份额来保障个人权利,因为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房产的分割,

大儿子有权利分得该房屋,因为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性质不明,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

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即刘文四个子女对该房屋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浙00169# 房地产法试题 第9页(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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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对抗功能C.服务功能C.青苗补偿费A.土地补偿费42.商品房预售39.房地产关系C.没收违法所得A.产权确认功能一定处分的权利。E.土地投入补偿费41.房地产中介服务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A.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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