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2017年12月4日成教字[1090]号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凝炼专业特色,加大对重点专业的建设力度,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结合学院专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校内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上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文件并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品牌专业的申报与立项
第三条 申报立项范围
申报专业必须是我院已培养三届以上毕业生的各专业。 第四条 申报立项条件
(一)申报专业应有富有特色的专业建设成果。 (二)申报专业应制定相应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
(四)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
(五)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专业培养目标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六)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第五条 申报立项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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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部申请。由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品牌专业申报表》(见附件),交教务处。
(二)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系部推荐的专业进行评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
(三)申报立项组织。品牌专业的申报立项由学院教务处负责申报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 品牌专业的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 品牌专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4年(本科专业获批为品品牌专业的建设周期为4年,专科专业获批为品牌专业的建设周期为3年)。
第七条 品牌专业建设实行专业建设负责人制。专业建设负责人在专业建设期间应认真参照《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成教字[1039]号)积极开展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学院上报专业建设进展情况。
第八条 专业建设所在系部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在专业建设期间,系部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专业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整改。学院将进行定期检查,未达阶段建设要求且限期未予整改者,将取消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并停止划拨品牌专业建设经费。
第九条 品牌专业建设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学院对立项的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资助建设经费5万元,实行在3-4年建设周期内分批投入的资助制度。对获得的省级品牌专业,学院按照1:1的比例落实建设配套资金。
(二)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审批获准后,要按照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品牌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书,根据学院投入的建设经费标准,编制和执行经费总预算和年度预算。若确需调整预算项目,需经系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品牌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开支范围为: 1.师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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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材建设费; 3.实践教学建设费; 4.学术交流费;
5.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 6.专业建设其他费用。
第四章 品牌专业的验收与管理
第十条 品牌专业建设期满后,由专业所在系部提出评审申请,学院组织专家对品牌专业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经验收合格的专业,由学院正式授予“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品牌专业”称号,向所在专业授牌,并向学院公布。校级品牌专业称号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要申报复评。
第十二条 学院对验收合格的品牌专业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取消“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品牌专业”荣誉称号,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专业,取消其重新申报学院品牌专业的资格,同时取消该专业所在系部申报品牌专业的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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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点 申 报 书
系 部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专业层次(本科、专科) 专业开设时间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报 日 期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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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月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
二、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三、申报书用A4纸双面印制,在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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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