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综合试验区小钦岛乡“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实施方案(2020)
为切实做好我乡海洋沿岸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烟台市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施(计划)方案》(烟环委〔2019〕5号)、《关于对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部分重点任务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烟政督字〔2020〕8号)、《烟台市“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实施方案》、《长岛综合试验区“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实施方案》(长工管办字〔2020〕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陆海统筹的理念,组织乡村及相关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清理滩涂和近岸区域的漂浮垃圾、生活垃圾以及渔业生产垃圾等,规范港区、养殖区、旅游景区等环境秩序。
二、行动时间
2020年8月18日-9月25日。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海上飘浮垃圾清理。
坚持属地化管理,通过成立专业队伍、配备打捞设施设备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由乡村及相关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海上垃圾清捞体系,集中打捞海上漂浮的垃圾。
牵头部门:小钦岛乡政府,责任单位:小钦岛村(负责村渔港、集体养殖海区)、常丰海洋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西口养殖海区)、各养殖场(各自确权海域)、小钦岛客港(港口、码头海域)
(二)陆地堆积垃圾清理。
清理港口、码头、滩涂岸堤及沿岸的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渔业生产垃圾,以及破旧渔船、渔具、泡沫浮球等各类垃圾。牵头部门:小钦岛乡政府,责任单位:小钦岛村(负责小钦岛村岸滩)、常丰海洋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西口养殖海区岸滩)、各养殖场(各自确权海域岸滩)
四、阶段划分
(一)查找问题,制定方案阶段(8月20日-8月21日)。
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海上、陆地垃圾情况,列出详细清单和台账,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基本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对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合理分组,明确督导检查对象和内容。
(二)集中整治,完成整改阶段(8月22日-9月20日)。
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理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渔业生产垃圾,以及破旧渔船、渔具、泡沫浮球等各类垃圾,消除各类卫生死角。
(三)检查验收,整改提高阶段(9月21日-9月25日)。
对照问题台账进行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责令改正,9月25日前必须全部达到整改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岛综合试验区小钦岛乡“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计划、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立即开展整治。今年是渤海攻坚战收官之年,各部门一定要强化政治责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各自实施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一个月时间要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督导调度。方案中明确的责任的部门要对责任事项负责,坚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真正实现近岸垃圾的常态化防治,规范化管理。
附件:小钦岛乡“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小钦岛乡政府
2020年8月21日
小钦岛乡港口码头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厚伟 乡党委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仁君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晨晓 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
吴伟伟 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贾振来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吴吉杰 小钦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袁晓东 小钦岛港港务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群办,贾振来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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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综合试验区小钦岛乡“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实施方案(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