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关于开展网络视频评审和答辩系统建
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国科计函[2011]6号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1.03.23 【实施日期】2011.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关于开展网络视频评审和答辩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科计函〔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部拟于今年全面启动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工作,并逐步实现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的网络视频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依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基于安全的网络环境,利用成熟稳定的多媒体技术、音视频技术、网络技术、安全访问及授权 1 / 4
控制技术,构建符合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需求的远程多媒体视频评审体系(评审过程全程
录像)。 二、总体要求
1. 2011年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答辩评审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地方和部门科技主管单位统筹做好组织和落实工作,按时完成视频评审和答辩系统建设,确保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2. 网络视频评审和答辩系统由各地方和部门科技主管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1)自行统筹建设。
3. 根据网络视频评审和答辩的需要,各地方和部门应提供进行视频评审及答辩的场所,搭建视频评审及答辩会议室。为便于管理维护,各地方和部门的视频评审和答辩会议室应尽量集中。 三、接入和管理
1. 各地方、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接入的视频评审和答辩系统的数量,项目较多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答辩系统的个数。
2. 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按照《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接入认证要求(试行)》(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由科技部组织开展接入测评及认证工作,没有经过认证的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不得接入系统。接入认证工作由科技部发展计划司、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具体技术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
3.视频评审和答辩会议室由建设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配有技术人员。为保障2011年973计划项目视频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首批接入认证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 四、系统的使用
1. 项目评审前,科技部相关计划管理单位将各地方、部门参加答辩的项目清单和时间安 2 / 4
排通知相关地方、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地方、部门科技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
筹安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 项目评审期间,各视频答辩会议室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系统使用的各项技术和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答辩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答辩的顺利进行。 五、组织与联系
科技部信息中心 袁烁锋 010-68526058 邓利利 010-68525078 邮 箱 yuansf@most.cn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林 涛 010-58881644 郑玉琪 010-58881616 附件:
1. 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2. 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接入认证要求(试行)
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
一、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接入科技部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的所有视频会议室。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3 / 4
下列文件为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中使用的相关标准规范,各地方、各部门在视
频会议室建设过程中可作为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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