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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政治哲学思想-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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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政治哲学思想

2018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200年来,马克思及其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一直在持续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历史的进程。1843年,马克思在德国莱茵省克罗茨纳赫地区工作期间创作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是青年马克思所写的第一部批判当时在德国影响巨大的黑格尔哲学思想的著作,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从萌芽走向成熟。在这部重要著作中,马克思揭露了黑格尔以“绝对精神”为本体的哲学体系的神秘主义面纱,将黑格尔颠倒了的逻辑理念与现实实践的关系矫正了过来,为正确认识人类社会的本质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时至今日,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王权、行政权、立法权的批判而揭示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应有关系等论述,仍对当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理论背景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是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由于黑格尔采用的是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方式(正题、反题、合题,这类似对立统一),即每个阶段都可以分为三个辩证发展的小进程,因此黑格尔的庞大法哲学体系也分为三个部分,或者说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 其第一个阶段是关于自由意志与法的思想。黑格尔整个哲学是围绕作为万事万物本体的“绝对精神”的自我辩证发现来展

开的,这被马克思认为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在关于自由意志与法的阶段里,黑格尔首先谈到的是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这个阶段又分为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抽象法与人格、契约伦理三个小的阶段[1]。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第二个阶段是关于道德的主观规定的思想。同样都是作为法的规定的抽象法和道德之间存在着不同:抽象法是主观精神超出自身达到客观精神之后在现实世界中表现为法律规章制度等内容的显现,是可见的、外部的规定,甚至可以说带有强制性;而道德是基于自我内心的自觉地对伦理道德规范以及法律规章制度的遵守。道德本身是基于人格之间关系的、强调应然性的规范,在这个阶段每个个体的特殊意志由于自身的原因往往与普遍意志不相符合,基于特殊个体的主观性与基于伦理精神的客观性还没有达到完全统一,所以道德就必须继续向前发展以达到伦理。这个向前发展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故意(责任)、意图(福利)、善(良心)。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第三个阶段是关于客观伦理的思想。客观伦理同样分为三个阶段,即家庭伦理、市民社会伦理和国家伦理。在家庭伦理阶段,家庭是作为个人联合体的最小单位,其中涉及到的关系包括婚姻、财产、子女教育三个方面,“爱”是家庭中最高的伦理精神。在市民社会伦理阶段,由于每个人都存在实现自身的需要,因此需要一种伦理精神来进行协调以免社会陷入混乱,这包括三个小的进程,即通过正当劳动满足个人需

求的社会体制、对个人所有权的司法保护、防止意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实施。就国家这个阶段自身来说,同样体现为三个小的进程,即绝对精神超出家庭和市民社会阶段成为个别国家(具体表现为国家法)、国家之间的交往(表现为国际法)、体现在人类历史中。对于人类历史来说,“绝对精神”超越国家的特殊性而在世界历史中找到展现自身的定位,整个人类发展史就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不断显现,可以说,人类历史是绝对精神的最高展现,是国与国之间的“惟一最高裁判官”。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王权思想的批判

针对黑格尔基于客观唯心主义的王?嗨枷耄?马克思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了批判:

一是批判了君主“天生”的思想。在马克思看来,将一个肉体出生的人论证为天生的君主是一件荒谬的事情。对于黑格尔通过庞大的法哲学体系论证的王权的天生性和世袭性,马克思认为,这完全是崇尚绝对主义的经不起任何科学逻辑论证的独断幻想。同样的,黑格尔认为人们由于出生和血统的原因而造就为富人还是穷人、贵族还是平民、尊贵还是低贱,马克思认为这也是毫无道理的,其学说只能被当时的统治阶级作为愚弄人民、统治人民的工具。在这一阶段,我们明显看到马克思对于黑格尔唯心主义王权思想的批判受到了费尔巴哈彻底的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响。可以说,马克思敏锐地抓住了黑格尔唯心法哲学体系中的核心,即君主的“天生王权”,并对其进行了深刻批判。对王权的

批判实质上就是对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中作为本体论根基的“绝对精神”的批判,因为就黑格尔哲学体系自身来说,如果承认“绝对精神”这个立论点正确,那么在其庞大的、论证精巧的体系中就很难找到漏洞和缺陷。相反,一旦质疑、反思、批判黑格尔“绝对精神”这一哲学论点,那么整个黑格尔哲学体系就会受到根本性的颠覆,马克思正是这样做的。

二是批判了王权代表人民主权的观点。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把人民主权和君主王权混为一谈的观点,认为这只是一种神秘化的没有丝毫根据的妄想。为什么黑格尔要混淆这两个概念?或者说为什么要将人民主权和君主王权辩证地合二为一呢?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为了将“绝对精神”这一“理念”在人类社会中展现出来。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里,家庭伦理必然上升为市民社会伦理,市民社会伦理必然上升到国家伦理,国家是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统一,是具体自由的现实。对于作为万物本体的“绝对精神”来说,最终会在国家伦理这个层面上体现出来,而作为国家代表的君主也就成了这一理念的代表或外化。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王权就代表了人民主权,具有最高的“任性”的权威。王权即一切,这也是费尔巴哈所反对的。黑格尔将国家视为理性的地上天国,将君主视为理性的化身,并将君主的王权无限地拔高了。所以从本质上来说,黑格尔表面上似乎将人民主权与君主王权通过神秘的“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而辩证地统一起来了,但是他根本上强调的还是王权,人民主权“被”统一到了

君主王权之中。对此,马克思深刻剖析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王权专制主义思想的本质,认为这根本不符合民主社会的历史进程。对于黑格尔一直千方百计想要解决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矛盾冲突,马克思更加强调的是市民社会高于国家,因为整个国家的主体都是市民社会中的人民,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应当由人民来管理国家,现实的社会实践的人才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君主。 三是批判君主制,提倡民主制。在马克思看来,既然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应由人民来管理国家,体现在政体上当然就应提倡民主制、反对君主制。民主制与君主制有着根本不同,马克思认为基于市民社会中人民主权的民主制可以解决基于政治国家中王权的君主制的一切弊端,但是君主制本身具有的弊端使得君主制具有“天然的缺陷”而无法代替民主制。黑格尔主张君主制的根本原因在于他认为民主制所表现的是一群并非是绝对精神化身的群氓式的利益,这是没有意义的特殊利益的杂乱显现,只有君主才代表了理性的、绝对的、普遍的伦理精神,只有君主制才能将杂乱无序的市民社会引向普遍一致的高度。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观点因为“绝对精神”本身的虚幻而变得荒谬,市民社会中人民的主权才是真实的、代表大多数人的正当权利,只有民主制才是社会管理的正确体制。所以说,民主制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根植于民众服务于民众;而君主制表面上似乎是王权和人民主权的统一,代表了国家伦理,但事实上却是在行专制之实。因此马克思认为判断一个国家制度是否正当的标准就是民主制,任何与民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政治哲学思想-精选资料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政治哲学思想2018年是马克思诞辰200周年。200年来,马克思及其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一直在持续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历史的进程。1843年,马克思在德国莱茵省克罗茨纳赫地区工作期间创作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是青年马克思所写的第一部批判当时在德国影响巨大的黑格尔哲学思想的著作,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从萌芽走向成熟。在这部重要著作中,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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