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的术语、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规范适合于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规范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 9693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规范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规范 GB 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14929.4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NY/T 470 鲜食葡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经管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外观
葡萄果穗、果粒外观性状定义遵照NY/T 470规范规定。 3.2
风味
果实的肉质、酸甜口感、香味、汁液多少等品质内
容的综合评价。 3.3
成熟
果粒进入成熟期,每隔两天测量一次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当其含量不再增加时为成熟。 3.4 成熟度
果粒成熟达到该品种应有的色泽、芳香及糖酸比的程度。 3.5
缺陷果
葡萄果粒呈现各种缺陷,包括日灼、刺伤、碰伤、压伤、病虫危害、药害、小青粒、裂果、雹伤、破损及药物、泥土污染。 3.6
水罐
葡萄果实的一种非侵染性病害,多发生在穗尖部,水罐果粒属于病果。 3.7
二氧化硫伤害
果粒贮藏时因二氧化硫影响而形成的漂白现象,二氧化硫伤害属于药害。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果穗 典型且完整果粒 大小均匀、发育良好成熟度 充分成熟果粒≥98%
色泽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风味 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风味缺陷果 ≤5% 4.2 理化要求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理化要求按NY/T470规定执行。
4.3 卫生要求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卫生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砷(以As计) ≤0.5
2 铅(以Pb计) ≤0.2 3 镉(以Cd计) ≤0.05 4 汞(以Hg计) ≤0.01 5 敌敌畏(dichlorvos) ≤0.2 6 杀螟硫磷(fenitrothion) ≤0.5 7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0.1 8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0.2 9 敌百虫(trichlorfon) ≤0.1 10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1
11 多菌灵(carbendazim) ≤0.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经管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果品生产中使用。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感官检验方法按NY/T 470规定执行。 5.1.1 成熟度
充分成熟果粒应在98%以上。 5.1.2 缺陷果
在同一批次产品中,各种缺陷果粒总数不得超过5%。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