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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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搭架作业的基本职责、作业现场控制、维护使用管理、技术规范和报验流程,确保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本文件适用于修造船生产用脚手架,其他作业用脚手架参照执行。 2职责
安保部负责对脚手架搭设、使用、维护和拆除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搭架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取证管理,负责脚手架质量验收、签发准用意见。
造船部/修船部负责生产过程各类脚手架、安全通道的搭设、使用、维护、拆除等作业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
服务车间负责组织、策划、实施现场脚手架的搭设、检验、维护和拆除等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使用性能验收、使用过程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用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搭架队伍,组织开展作业人员技能培训。 3管理要求 作业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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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无本职业禁忌症,包括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及肢体缺陷等。 具有搭架作业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证。
正确穿戴和使用合格的劳防用品,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鞋作业。 搭架作业管理 新进材料的控制
新进材料钢管、扣件及其附件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进入厂区的新进材料必须打包,并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打包要求脚手管两端对齐,高度不能超过80cm,钢网片、板摆放整齐,原则上打包高度不得超过160cm。 扣件及其附件应专点专箱定置存放,任何物品摆放不得影响通道顺畅。 构、配件材料点检
脚手架材料、扣件、附件等,在使用前、后,必须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点检。点检合格后整理打包粘贴点检合格标识,注明检查人姓名及检查日期。
未经点检合格或未张贴合格标识的脚手架材料禁止吊运至生产现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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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