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
类)第二期考试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质检特函[2012]60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2.10.22 【实施日期】2012.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第二期考试工作的通
知
(质检特函〔2012〕60号)
为满足各省A类安全监察员报考需求,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定于今年11月举办今年第二期A类安全监察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山东省,时间暂定11月。其他省申请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可前往参加,具体考试地点、报到时间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与考场要求
本次考试由我局统一组织,负责统一出题和试卷评定,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 1 / 3
考场设置。
三、考试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考试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进行。考试范围包括安全监察基础知识、特种设备知识、安全监督管理知识、安全监察技能、行风廉政建设要求等内容。 四、参考人员
我局已对2012年9月30日之前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进行了资格确认,经确认的参考人员名单见附件。参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闭卷考试不能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入场,开卷考试可携带教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相关资料。 五、考前辅导
我局不举行统一的考前辅导,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前辅导,参考人员可自愿参加。
请相关省级局及时通知参考人员参考。其他事宜可与我局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联系。
联系人(质检总局):尹学军 联系电话:010-82262247 联系人(特检协会):裴 永 联系电话:010-59068810 附件:第二期经确认的参考人员名单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
第二期经确认的参考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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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份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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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第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