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
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
[]号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
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及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以及《连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新的编制和省重点职专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重新定岗,设岗,并细分岗位等级比例,明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为全面深化学校管理,全方位推进学校整体工作,构建“自主用人、自主择业、优化队伍”的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据此,根据闽委办【】号文件,榕委办[]号文件、连委办【】号文件,连教人
[]号、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
我校实际,特制定《连江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竟聘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
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
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编制数确定。(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四.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是在岗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制定的,分两个部分:(一).首聘和岗位细分方案;(二).空余岗位的竞聘方案。
。
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
(一).首聘和岗位细分方案(满分分
1.聘用年限(分)
参聘人员每聘一年现职称得分,最高分为分。.取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参聘人员每取得现任职资格年限一年得分,最高分为分。.教龄(分)
参聘人员每一年教龄得分,最高分为分。. 年龄(分)
参聘人员每年(按周岁)得分,最高分为分。.担任行政,班主任与其他工作情况(分)
)
每担任行政领导,班主任和其他行政工作一年,工作业绩良好,表现出色的得分;工作表现一般的得分;最高分为分。
注:行政领导,班主任和其他行政工作不重复计分,即兼多项工作的只取一项;但可延续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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