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事物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1、事物的普遍联系
(1)联系的3个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2)客观事物普遍联系的重要表现就是它的系统性
(3)系统的4个特征: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
2、事物的永恒发展
(1)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产生 (2)为什么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必然的?
① 1)新事物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② 2)新事物的内容、形态、结构等方面都优于旧事物 ③ 3)新事物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3)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规律,在社会生活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任何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根本属性:
对立面是构成矛盾的基本要素。对立面面之间所发生的矛盾关系,包括对立关系和统一关系两个方面。
矛盾的对立属性——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同一性。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① 区别在于: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② 联系在于:两者作为矛盾作为矛盾双方的本质属性,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成其为矛盾。
(3)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
发展的实质内容是:矛盾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推动事物的发展。
事物的内因和外因的作用也推动发展。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 (4)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每一过程的矛盾及其各方面都有特点,及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它们二者的关系是:
① 相互区别的。
② 相互渗透、相互联结的。
③ 普遍性遇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5)特殊性有以下几种关系: ①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
基本矛盾(也称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并规定食物及其过程的本质的矛盾。
非基本矛盾(非根本矛盾):是指不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也不规定事物及其过程基本性质的矛盾。
②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非主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
(6)如何处理矛盾的特殊性(两面性)? 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
“两点论”:就是在抓主要矛盾时,也不忽视次要矛盾;在抓主要方面是,也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分析和处理多重矛盾时,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在分析和处理某一矛盾时,首先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过程!
(1)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 ——度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的一些形式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指事物保持自己织的量的界限、幅度、范围。 (2)事物的质变和量变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质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的中断。
量变:是事物量的变化,是食物在原有的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不显著的
变化,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
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① 量变与质变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③ 质变巩固着两边的成果,并且引起新的量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1)否定之否定规律:由于内部矛盾的推动,事物有自我肯定状态到达自我否定状态,进而在有这种否定状态进到新的否定 即否定之否定状态,从而开辟出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道路。
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 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
肯定和否定的关系:对立统一。
① 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双方各自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 ② 相互渗透,在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 ③ 肯定和否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的否定观要点:
① 首先,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② 其次,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③ 最后,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克服又保留,是扬弃。
与辩证否定观相对立的是形而上学否定观。 形而上学否定观的主要错误是:
① 首先,它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及其转化,它认为,否定不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而是外力强加给事物的,是主观任意的否定。
② 其次,它把否定看作是发展和联系的中断,是绝对的否定,是对原有事物的彻底抛弃,简单消灭。
③ 最后,它否认肯定和否定的对立统一,孤立的绝对的看待肯定和否定默认为肯定就是肯定一切,否定就是否定一切。
(2)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① 总趋势是前进的。 ② 发展总是迂回曲折的。 要反对循环论和直线论两种片面性。
循环论——右倾悲观论,直线轮——急躁冒进的左倾错误
(3)事物发展道路曲折性和前进性相统一原则的意义:
我们必须认清“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既要敢于勇
往直前,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1、现象与本质
(1)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有真象和假象的区别。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部联系。 (2)要透过现象把握本质.
2、形式与内容
(1)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
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有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之分,这里主要指内在形式。
(2)反对片面追求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反对形式虚无主义。
3、原因与结果
(1)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是指由一定现象引起的现象。 (2)原因和结果具有客观性。
4、必然性与偶然性
(1)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
偶然性——则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决定的。 (3)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5、可能性与现实性
(1)现实性是指现实存在的事物及其所具备的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的综合。是由其内部的必然性决定的。
可能性是指实物依据其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又可能转化为其他事物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2017年成考专升本-政治复习重点(第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