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为工程验收、备案、移交、决算等提供有效依据,制定本办 法。
二、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验收规定,结合实际编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程、园林景观等工程。
公司的管理流程参照此办法执行, 如需完成管理流程, 参考西咸集团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管理程序
( 一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验收
1、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等进行验收。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 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应参加。
3、单项工程的初步、竣工验收由建设部组织。
4、 验收遵循“施工单位自检一监理单位查核-初验一竣工验收”的流程。
5、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需有西咸城投建设部、财务部、接收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 并邀请质量监督
部门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专家参与验收时,专家分别担任现场和资料验收小组组长,负责汇总检查结果,报验 收组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6、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项目原则上不进行验收。从严控制工程甩项的审批, 特殊情况需经建设
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7、执行工程质量保修的项目,保修期相关规定依据合同执行。质保期结束,完成质 保期满验收并填写
验收单(附件 5)。
8、验收组织单位应制定验收计划和验收会议流程,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参加验收人 员。 9、验收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各单位人员和专家;
(2)成立验收领导小组,推荐内、外业检查小组组长,分组开展验收工作;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4)勘察单位介绍地质勘查情况; (5)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情况;
(6)监理单位做监理总结及质量评估报告; (7)施工单位做工程总结及质量检查报告;
(8)质量监督部门和内、外业小组开展工作,各组汇总检查结果并向验收领导小组 汇报; (9)质量监督部门发表意见;
(10)验收领导小组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11)建设单位作总结发言。 (二)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验收
1、为了确保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及时安排除草、除虫、 浇水、修剪、施
肥等养护工作,充分保证绿化效果,绿化验收分为完工、竣工和最终验收 三个步骤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申请完工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 单位、建设部参加,重点检查施工图执行情况和苗木的技术性指标等,验收合格后进入养 护期。完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养护期具体养护方案。
(2)竣工验收由建设部组织,在一年养护期满后进行。重点检查苗木花卉成活率和草 坪覆盖率是否达到竣工验收的标准及养护期的养护效果。养护期内建设单位有权依据所提 供的养护方案对施工单位的养护行为随时进行检查。
(3)最终验收于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建设部组织实施, 重点检查苗木花卉成活率 和草坪覆盖率及养护期的养护效果。
成活率达不到合同约定成活率的,按死亡比例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2、绿化工程验收参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按以下基本程序 执行:
(1)完成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做好施工资料整理和技 术总结工作。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交完工报告交监理审批, 监理单位完成对施工单位技术总 结报告、施工资料的审查及现场验收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3)监理验收合格后,完成监理资料的整理、监理总结和工程质量评估,并组织完工 验收,填写完工验收单。
(4)建设部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验收单。
(5)竣工验收通过后经过一年生长周期方可进行最终验收, 最终验收合格后填写最终 验收单。
3、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0.3 条所要求的资 料。
(三)其它工程验收
除上述建设工程和绿化工程外的其他工程验收,参照本办法依照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
标准执行。 附件1
建设工程竣工初验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工程简要内容(合同 造价、工期、实际完 成工程量、有无甩项 等) 工程实体质量、功能 检测检查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资料、施工现场检 查、整改情况、是否 同日期: 意初步验收) 监理单位(盖章): 初步验收 意见
施工 监理 勘察 设计 建设部 单位 初验参加单 位 单位 单位 单位
附件2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完工验收单
编号:
合同 项目名称 编号 完工 开工日期 日期 工程概况(合同造 价、工期、施工情 况说明、工程实体 质量、实际完成情 况、功能检测检查 情况) 监理单位审查意 见(资料、现场检 查、是否同意验收 等)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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