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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华煤矿掘进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狠抓规范管理,规范操作, 提高技术素质,创建精品工程,不断促进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此掘进管理考核办法。
一、成立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毅
副组长:方亚杰 柳铁军
成 员:姚立波 张友林 刘荣国 李明路 侯正利 赵 青 唐建荣 郭东涛 王东武 张 卫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由姚立波、刘荣国任专干,负责掘进期间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由生产科牵头,安全科、地测科配合,具体负责掘进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掘进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管;贯彻落实公司和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等。矿在册五个掘进队及外委掘进公司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现场管理及隐患落实整改等。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
(1)根据井下作业要求,由生产科下达规程编写通知单,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由区队技术员编写工作面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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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队技术员接到编写通知单后,按专业到相关科室领取所需图纸、资料,技术员根据科室提供的资料,在3天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将复印件报送各相关科室。
(3)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②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能够切实指导实际生产。
③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宋体、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并附图。
④作业规程编制要求无错、漏字、语句不通及漏页现象。 ⑤统一采用AutoCAD绘图软件进行绘图,标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写规程措施或编制补充措施,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a.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b.掘进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施工工艺、主要工序安排发生改变时;
c.作业规程和现场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d.掘进巷道贯通前或掘进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带,过断层,遇顶板破碎;穿过老空、老巷;接近含水层、冒顶区、地质钻孔,老窑、老空、火区、高瓦斯区域等。
2、作业规程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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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先由区队主管负责组织对作业规程编制的内容进行查看;各相关科室完成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最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科室进行会审,会审后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执行。
(2)作业规程每月必须至少进行一次复审,并由总工程师及相关科室技术负责人签署复审意见,区队及科室分别做好复审记录备查。
(3)作业规程及开口申请单必须在开工施工前审批完毕并报有关单位。
(4)掘进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在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生效。 3、作业规程的贯彻
(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由区队技术员组织全队干部及职工进行学习,必须参加作业规程内容的考试,执行签字制度,不许他人代签。凡考试不及格或不听传达者不得参与施工。
(2)针对已审批通过的规程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每天组织职工进行贯彻学习,要求值班干部在班前会上根据本班作业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同时每次学习后必须由学习人员签字方可入井作业。 发现未学习规程和措施而下井的,追究技术员及区队主管相关责任。
(3)参与工程施工的生产管理、安全监察、地质测量及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也要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并对规程的落实负责。
4、作业规程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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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签字生效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按规程和措施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相关责任。
(2)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由安质科人员监督检查,由相关专业人员每旬巡回进行一次不定期的抽查,每月由分管矿长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将问题整改后反馈给相关科室并存档。
(3)生产科对规程措施的现场兑现负直接技术指导责任,按规程措施规定的安全技术原则抓好落实,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
(4)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中发现特殊或重大问题时,生产科长必须及时与业务科室联系,同时向总工程师汇报批准,采取对应措施并严格执行。
(5)坚持技术例会制度。每月坚持召开一次技术例会,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分管技术副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参加,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积极支持该项工作,合理调配基层技术人员工作时间,确保所有技术人员能按时参加会议,与会工程技术人员要做好笔记,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地测科每月提供一次掘进工作面预报(包括水害预报、地质构造、过巷、贯通等),报有关领导及科室。
2、地测科要对设计及施工放线单进行检查验算后方可放线,如有异议及时向生产科设计专业及分管领导反映。
3、根据开工时间,地测科要提前标定巷道中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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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炮掘巷道贯通前20米,综掘巷道50米,下发贯通预透通知单,对预透位置作出标记。
5、工作面立体交叉处隔厚小于5米时,测量专业要提前20米下发通知单,到现场标定出过巷位置。
6、测量一般巷道每100米,延放一组中腰线,开拓巷道每50米延放一组中腰线,并用红漆标记。
7、地测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8、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地质人员必须一天之内到现场查看,升井后3小时内将构造情况填图,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9、掘进规程审批时,地测人员负责对地质、水文情况把关。 (三)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掘进巷道的矿压观测由监测中心执行。并建立矿压资料档案,原始资料、数据齐全,有效。
1、监测中心必须按规定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矿压观测。矿压观测内容包括:顶板离层指示仪的观测、锚杆受力观测。
2、对应力集中区,矿压显现明显的工作面和掘进迎头必须进行矿压观测,并提出矿压分析报告。
3、监测人员必须真实全面的量取和记录原始数据,反映现场支护质量情况,为顶板管理及支护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4、监测中心要按实际需要设置观测点,做好日常观测工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同时报有关科室。
5、布置测点时,由区队技术员协助监测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6、生产科对掘进巷道矿压观测负责,并指派一名技术人员专干负责此项工作,在观测工作中如发现顶板离层超过警戒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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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管理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