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轮山煤业技术管理体系
(采掘专业)
为加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同时实现采掘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全矿采掘及设计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负责及时传达公司对采掘及设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对矿井生产技术方案的确定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引进和推广采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组织技术交流和技术攻关等工作。
为改善企业技术面貌,结合矿区实际,工程技术部对此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的技术工作,为保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工作面调采、初采、末采、贯通、过断层、过老巷、揭煤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卧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为规范公司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复审工作,提高规程和措施的编制质量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服务
于现场,真正实现安全有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节 规程措施编制
1、工程技术部在作业规程编制前一个星期,将巷道设计开口位置、断面规格、支护设计、掘进长度、顶板管理等施工参数以文字及巷道布置示意图形式提供到各相关部室,各部室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资料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的相关内容提供编写依据。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发《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及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作业、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
4、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 的原则,决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5、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编制,并做到: 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
用规范图例,比例恰当,图面清晰,内容标准齐全,数据要准确;按章节顺序编制,字体、格式规范统一,打印纸张统一等。
6、作业规程编制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制定作业规程;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作业规程更加符合现场实际。
7、编制作业规程时,规程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等标准,均应高于或等同于《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测监控标准》、《机电设备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根据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工作面供电设计;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监测监控系统布置;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察资料;特殊工种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爆破和火工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进行编制。
第二节 规程措施审批
1、规程措施编制完成后由施工项目部自行会审签字,并写出会审意见。然后报施工单位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并有审批意见。
2、规程措施预审后报工程技术部部,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监理部、调度中心、安监部、通防部、地测部、机电部、综采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室针对涉及各自专业
的内容提出会审意见,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会审意见对规程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3、规程措施修改补充后,再经集体审查同意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签注审查同意意见后,各专业部室进行审批签字。
4、审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规程措施报相关业务部门备案。
第三节 规程措施贯彻
1、规程措施经审批后,施工单位必须对规程措施进行贯彻学习,并进行签字确认,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全员考试,此工作必须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
2、规程措施贯彻学习由编制人负责,作业人员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成绩应登记在本规程的培训学习签到记录表上。考试不合格者需进行补学补考,直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因假未能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及新招工人,必须进行补学补考,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入井参加作业。
4、未参加作业规程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班,并由安检部负责监督。
5、贯彻学习确认签字及考试必须由本人完成,不能出现代签、代考或复印现象。
6、从开工之日起,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对施工队组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学习, 重点学习补充修改内容和根据现场多发的 “违章”现象强调的内容,重新学习应有记录。
7、作业规程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各部室应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实行有效的检查考核。
8、在检查过程中若有与规程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必须及时给施工单位下达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保证施工单位完全按照规程措施的要求组织施工,如有规程措施不满足现场需要的情况,应及时补充。
9、施工单位管理干部在井下应随时监督、检查、纠正与规程措施要求不符的内容,并把检查问题作为班前、会后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规程措施复审
1、规程措施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在规程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现场情况,当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规程措施及时修改、补充、变更与作业现场不符的内容,使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修改补充的内容及时贯彻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
2、为了及时掌握作业规程与现场作业不符内容,由工程技术部每月12日组织各部室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3、施工单位应针对复审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使规程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适用性,合理指导生产。
第五节 其它要求
1、规程措施编制需严格按公司统一版本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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